山东聊城对农村实施清洁取暖改造给予财政补贴

来源: 聊城晚报  时间: 2017.11.01  打印本页  分享:
还有一周就立冬了,燃煤取暖导致的雾霾频现是很多人担心的。其实,今年年初的市“两会”上,市政协委员贾振忠就提交了《关于加快实施我市农村冬季清洁取暖工程保护生态环境造福人民的建议》。相关政府部门予以了认真答复。
还有一周就立冬了,燃煤取暖导致的雾霾频现是很多人担心的。其实,今年年初的市“两会”上,市政协委员贾振忠就提交了《关于加快实施我市农村冬季清洁取暖工程保护生态环境造福人民的建议》。相关政府部门予以了认真答复。

贾振忠在提案中说,农村冬季散煤燃烧量太大,空气污染严重。我市约有100万农村家庭、300多万人,涉及全市节能减排、生态保护、建设美丽乡村和生态聊城。我市实施农村冬季清洁取暖工程,有利于推进节能减排、维护生命安全、美丽乡村建设。为此,建议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农村地区供暖工作的实施意见,尽快制定我市实施办法;对积极参与投入农村供暖的技术研发、装备制造和能源模式创新的本地企业给予资金支持;试点县、区、镇、村等政府采购及财政补贴的采暖设备,优先采购本地企业生产的采暖设备;建议推广以太阳能、电能作为主要供暖能源,大力推行和优先使用太阳能采暖设备;对农民采用新型能源采暖设备的,借鉴外省经验,按设备购置安装投资50%给予一次性补贴;将农村采暖工作列入精准扶贫的重要内容。

对此,市财政局答复称,我市8月24日制定下发了《聊城市冬季清洁取暖工作实施方案》,方案明确,对农村地区实施清洁取暖改造给予财政补贴、推广新能源采暖方式利用、清洁采暖扶贫等方面做出了具体规定:对未列入三年拆迁计划且集中供热管网不能到达的城中村、城郊村以及乡村地区,采用天然气、地热能、空气能、太阳能、电直接采暖等清洁能源取暖的用户,纳入财政补贴范围;各级财政对清洁取暖建设费用给予一次性补贴,补贴标准为户均5000元,运行费用补贴标准为户均1000元/年;各县(市、区)按照“居民可承受、可持续”的原则,制定本地具体的补贴办法;对参与冬季清洁取暖改造的特别困难群体(由民政部门认定),改造费用由县(市、区)统筹解决等。

市住建局表示,将抓好茌平县农村地区供暖试点,争取形成可复制、能推广、政府能承担、群众愿接受的供暖路子。

记者从《聊城市冬季清洁取暖工作实施方案》中注意到,到2020年冬季采暖季前,全市对65万户实施清洁取暖改造。按照示范带动、面上推广、分步实施的原则,2017至2020年清洁取暖改造按10万户、20万户、20万户、15万户进行分解,实现主城区清洁取暖覆盖率达到100%,县城清洁取暖覆盖率达到85%,农村地区清洁取暖覆盖率达到75%。

10月底前,全市完成10万户采用热电联产、工业余热、地热能、空气能、天然气、电直接采暖等清洁取暖方式改造,其中,主城区禁燃区内完成改造任务2万户,临清市1万户,实现城区清洁取暖全覆盖。主城区禁燃区以外,东昌府区0.56万户、开发区0.35万户、高新区0.35万户、度假区0.3万户。冠县0.54万户、莘县1.6万户、阳谷县0.24万户、东阿县0.8万户、茌平县2.04万户、高唐县0.22万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