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洁能源消纳最新行动计划:推进北方地区清洁供暖 充分

来源: iGreen  作者: xylona  时间: 2018.12.05  打印本页  分享:
日前,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联合发布关于印发《清洁能源消纳行动计划(2018-2020年)》的通知,要求到2020年基本解决清洁能源消纳问题。

日前,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联合发布关于印发《清洁能源消纳行动计划(2018-2020年)》的通知,要求到2020年基本解决清洁能源消纳问题。

在推进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方面,通知强调,全面落实《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规划(2017-2021年)》要求,加快提高清洁供暖比重。加强清洁取暖总体设计与清洁能源消纳的统筹衔接,上下联动落实任务分工,明确省级清洁取暖实施方案。2019年、2021年实现北方地区清洁取暖率达到50%、70%。

此外,通知指出,优化储能技术发展方式。充分发挥储电、储热、储气、储冷在规模、效率和成本方面的各自优势,实现多类储能的有机结合。统筹推进集中式和分布式储能电站建设,推进储能聚合、储能共享等新兴业态,最大化利用储能资源,充分发挥储能的调峰、调频和备用等多类效益。

以下为通知全文:

 

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

关于印发《清洁能源消纳行动计划(2018-2020年)》的通知

 

发改能源规〔2018〕157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能源局、经信委(工信委、工信厅),国家能源局各派出能源监管机构,国家电网公司、南方电网公司、中国华能、中国大唐、中国华电、国家能源、国家电投、中核、中广核、中国三峡集团公司,中国国际工程咨询公司、电力规划设计总院、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

为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政府工作报告各项部署,用更大的决心、更强的力度、更实的措施解决清洁能源消纳问题,建立清洁能源消纳的长效机制,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制定了《清洁能源消纳行动计划(2018-2020年)》,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

2018年10月30日

 

附件:清洁能源消纳行动计划(2018-2020年).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