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市8月25日"双代替"工作开工 预计改造完成147150户

来源: 环渤海新闻网  时间: 2018.07.20  打印本页  分享:
唐山市召开的2018年气代煤电代煤工作推进会上获悉,今年全市农村气代煤、电代煤改造受益户将达到147150户,其中,气代煤110438户(包括上年结转20762户),今年新开89676户;电代煤36467户;太阳能取暖试点245户。
唐山市召开的2018年气代煤电代煤工作推进会上获悉,今年全市农村气代煤、电代煤改造受益户将达到147150户,其中,气代煤110438户(包括上年结转20762户),今年新开89676户;电代煤36467户;太阳能取暖试点245户。

经了解,此次“双代”改造涉及路南区、路北区、高新区、开平区、古冶区、丰润区、丰南区、遵化市、迁安市、滦南县、迁西县、滦县、玉田县、乐亭县、海港经济开发区、汉沽管理区、芦台经济开发区、曹妃甸区、唐山国际旅游岛。具体实施时间为8月25日全面开工,今年10月底前全面竣工验收,11月15日前完成调试具备供暖运行条件。

为确保工程质量,统一配置电采暖设备方面,唐山市主管部门要求各县(市、区)要统一电采暖设备配置标准,每个村采用一种电采暖设备,电采暖设备可以为蓄热式电暖气、蓄热式电锅炉、空气源热泵、地源热泵等,电采暖设备必须符合国家产品质量标准并取得国家安全认证和国家名优品牌认证。

经了解,今年,省政府结合实际对“双代”补贴标准进行了调整。气代煤方面,村内入户管线建设由市、县确定补贴标准,省、市每户各补助1000元,由省、市各承担一半,运行补贴为采暖期每立方米0.8元,根据用气量据实补助,每户最高补贴气量1200立方米,最高补助960元,由省及县市各承担三分之一,执行期暂定3年。电代煤方面,由市、县根据取暖设备不同类型,分类制定当地补助标准。

运营安全是农村气代煤的核心与关键,市有关部门特别提醒各县(市、区)要牢固树立安全生产责任意识和“红线”意识,切实强化安全运营管理,确保运营安全、使用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