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试点城市绩效评价工作开始集中开展

来源: iGreen  作者: admin  时间: 2019.04.02  打印本页  分享:
3月28日,陕西咸阳市发改委召开冬季清洁取暖试点城市绩效考核资料解析会,要求各部门高度重视,突出工作重点,加快工作进度,确保4月底完成试点绩效评价工作任务。

3月28日,陕西咸阳市发改委召开冬季清洁取暖试点城市绩效考核资料解析会,要求各部门高度重视,突出工作重点,加快工作进度,确保4月底完成试点绩效评价工作任务。

另悉,包括咸阳市在内的35个清洁取暖试点城市中的大多数都正在集中开展绩效评价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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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生态环境部、住建部、国家能源局于2017年和2018年先后组织开展了中央财政支持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试点城市工作,包括咸阳在内的共计35个城市入选试点,将在三年试点期内持续获得中央财政支持。

为确保财政资金使用的安全性、有效性和规范性,四部委于2018年6月印发了《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试点城市绩效评价办法》,绩效评价的主要内容是试点城市冬季清洁取暖目标的实现程度及政策成效,奖补资金管理使用情况,以及为实现目标制定的制度和采取的措施等。

评价办法要求试点城市于每年5月1日前完成绩效自评工作,将自评报告报送至试点省。财政部将根据绩效评价结果,对年度绩效评价合格以上试点城市,拨付当年预拨资金,对年度绩效评价不合格的试点城市,暂停拨付相关补贴资金,并限期整改,整改合格后再恢复拨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