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四类建筑不够“绿色”将不予立项

来源: 乌鲁木齐晚报      时间: 2015.02.04  打印本页  分享:
今年,首府四类公共建筑将强制执行绿色建筑标准,否则将不予办理立项、规划、施工等相关手续。

今年,首府四类公共建筑将强制执行绿色建筑标准,否则将不予办理立项、规划、施工等相关手续。

昨日,记者从乌鲁木齐市建委了解到,四类公共建筑包括国家机关办公建筑,政府投资的学校、医院等公益性建筑,保障性住房,单体建筑面积超过2万平方米的机场、车站、宾馆等大型公共建筑,这意味着这些建筑在节能、节地、节水、节材、环保等方面会有更高的要求。

绿色建筑是指在建筑的全寿命周期内,最大限度地节约资源、保护环境和减少污染,为人们提供健康、高效的使用空间。国家将绿色建筑分为三星、二星、一星,星级越高越绿色环保。

从今年起,乌鲁木齐绿色建筑的推广模式将由单个试点逐步转向区域规模化。

乌鲁木齐市建委副主任丁雪峰说:“绿色建筑要考虑空间布局、日照和采光、自然通风、围护结构、建筑遮阳、立体绿化等方面因素,例如建筑节能、中水回用、有机垃圾生物降解等。通过推行绿色建筑,实现绿色、循环、低碳发展。”

绿色建筑评价指标体系由节地与室外环境、节能与能源利用、节水与水资源利用、节材与材料资源利用、室内环境质量、施工管理、运行管理七类指标组成。每类指标均包括控制项和评分项。例如场地内无排放超标的污染源、建筑围护结构内部和表面无发霉现象等。为鼓励绿色建筑技术、管理的提升和创新,评价指标体系还统一设置加分项。

近年来,首府开始推广绿色建筑,目前,实施了177.7万平方米绿色建筑示范项目。最先执行绿色建筑标准的是华源集团,其开发的博瑞新村和博雅馨园小区已成为疆内首批获得绿色建筑运行评价标识的小区,小区采用了太阳能与建筑一体化生活热水系统、中水回用、有机垃圾生物降解等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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