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推行“绿色建筑”标准 违规不予竣工备案

来源: 牡丹晚报 绿色建筑      时间: 2014.03.21  打印本页  分享:
 今后不按“绿色建筑”标准设计和建设的城区新建住宅建筑和公共建筑,将不能通过节能验收和竣工备案。这是记者昨日从菏泽市城区绿色建筑工作会议上获悉的。
 今后不按“绿色建筑”标准设计和建设的城区新建住宅建筑和公共建筑,将不能通过节能验收和竣工备案。这是记者昨日从菏泽市城区绿色建筑工作会议上获悉的。

 

《菏泽市绿色建筑行动方案》对菏泽市发展“绿色建筑”作出了具体部署,今年1月1日起尚未通过施工图审查的建筑工程项目,须全部按照二星级及以上“绿色建筑”标准设计;待建、在建工程通过专家评估后,有条件按照二星级及以上“绿色建筑”标准建设的项目,必须调整施工图设计,调整施工标准,建成并申报二星级及以上“绿色建筑”。

 

太阳能、地源热泵等可再生能源在建筑工程方面的规模化应用,是“绿色建筑”的一个重要方面。今后一个时期,菏泽市将顺应绿色低碳发展潮流,大力推进“绿色建筑”和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

 

今后,菏泽及各县城市规划区内新建、改建、扩建的住宅建筑和集中供应热水的公共建筑,必须应用太阳能光热系统。不具备集中供热条件的住宅建筑和公共建筑,应当同步建设具备分户计量功能的地源热泵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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