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本溪市加快推进清洁取暖工作计划的通知

来源: 本溪市人民政府  时间: 2018.05.27  打印本页  分享:
本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文件本政办发〔2018〕12号本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8年本溪市加快推进清洁取暖工作计划的通知各自治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委办局、直属机构。
本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文件

本政办发〔2018〕12号

本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8年本溪市加快推进清洁取暖工作计划的通知

各自治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委办局、直属机构: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2018年本溪市加快推进清洁取暖工作计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本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8年3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18年本溪市加快推进清洁取暖工作计划

2018年是辽宁省全面推进清洁取暖工作,构建节约、高效、协调、适用清洁取暖体系的起步之年。为确保省政府各项工作部署全面落实,我市各项任务指标如期完成,结合实际,制定本工作计划。

一、工作目标

全面推进我市清洁取暖工作,在城市建成区优先推进热电联产、达标排放集中锅炉、工业余热取暖,不断扩大集中供暖延伸覆盖范围。在城中村、城乡接合部、农村地区因地制宜推进天然气、电、地热能、生物质能等清洁型取暖,逐步替代散烧煤取暖。到2018年底,全市清洁取暖比重力争达到606%以上。

二、重点工作

(一)加快推进清洁燃煤供暖。到2018年底,全市清洁燃煤供暖面积达到2350万平方米以上。(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环保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市农委,各县区政府)

(二)有序推进天然气供暖。到2018年底,全市天然气供暖面积达到195万平方米以上。(责任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市发展改革委、市农委,各县区政府)

(三)积极推进电供暖。到2018年底,全市电供暖面积达到8万平方米以上。(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各县区政府)

(四)因地制宜推进地热能供暖。到2018年底,全市地热能供暖面积达到100万平方米以上。(责任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各县区政府)

(五)科学推进生物质能供暖。到2018年底,全市生物质能供暖面积达到34万平方米以上。(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农委,各县区政府)

(六)高效利用工业余热供暖。到2018年底,全市工业余热供暖面积达到402万平方米以上。(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各县区政府)

三、落实措施

(一)明确工作职责。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推进清洁取暖工作,明确本地区、本单位的牵头部门,并指定专人负责落实此项工作。要充分结合本地区、本领域实际,统筹协调、积极推进,及时发现并解决存在的矛盾和问题,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开展。要结合自身工作任务,制定具体工作计划,做到目标明确、任务具体、措施有力。

(二)完善支持政策。各县(区)要创新机制,制定支持清洁取暖的政策措施,统筹使用相关政府资金,加大对清洁取暖工作的支持力度。各有关部门要主动与上级部门进行对接,积极争取资金和政策,同时要加强对各分管领域清洁取暖工作的政策倾斜,尤其是在“煤改电”电价、“煤改气”气价以及清洁取暖设施建设等方面,给予适当扶持

(三)扎实开展工作。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推进清洁取暖工作的宣传力度,广泛普及清洁取暖的重大意义,营造良好舆论氛围。要深入谋划、包装清洁取暖项目,推进项目开展前期工作,争取早日实施建设。要结合取缔燃煤锅炉等工作任务,加快推进“煤改电”“煤改气”供暖。要针对农村等散烧煤取暖比重较大地区,大力推广清洁能源取暖,提升清洁取暖比重。

(四)定期总结分析。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定期对清洁取暖工作推进情况进行调度,掌握进展情况,对制约清洁能源取暖发展的矛盾和问题分析原因,并研究制定具体解决措施。要总结推广清洁取暖工作的好经验和好做法,共享互惠,确保全市各项任务指标能够如期完成。

抄送:市委、市人大、市政协办公厅,市纪委,市委各部委,市中级法院,市检察院,国家和省机关驻市直属机构,市各民主党派,市工商联,市各人民团体,各新闻单位。(共印260份)

本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文电处2018年3月14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