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明确2018年建筑节能工作任务 涉太阳能光热272万平方米

来源: 常州市城乡建设局  时间: 2018.06.28  打印本页  分享:
结合各辖市、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以及2017年新建建筑工程审图量,现将2018年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工作任务进行分解。
各辖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根据省住建厅《关于印发〈2018年全省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工作任务分解方案〉的通知》(苏建科〔2018〕276号),结合各辖市、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以及2017年新建建筑工程审图量,现将2018年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工作任务进行分解(详见附件),并通知如下:

一、对照任务狠抓落实

各辖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对照目标,明确相应责任,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完成年度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工作任务,对绿色建筑星级严格把控,尤其是武进、新北、金融商务区等绿建示范区内的项目要重点把关,确保完成二星级及以上绿色建筑标识面积。各辖市、区建设工程质量监督部门要对照省厅《关于建筑节能分部工程质量验收中开展建筑能效测评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在进行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项目竣工验收时,扎实开展建筑能效测评工作。同时,要大力推广可再生能源建筑规模化应用、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开展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扎实推进机关办公建筑、大型公共建筑节能监管体系建设,确保完成各项任务指标。

二、切实做好统计工作

要强化对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统计重要性的认识,统计数据要客观全面反映实际工作的情况。建立统计联络员制度,各辖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安排专人负责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统计工作,对收集的数据进行甄别,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及时,按期按质完成统计数据的汇总上报工作。

各辖市、区建设工程质量监督部门、审图部门在每季度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将建筑节能台帐和经济运行报表统一上报,逾期未报或上报数据不全的,视为未完成该项工作,年底对各辖市、区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统一量化考核。
附件:2018年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工作任务分解表

常州市城乡建设局

2018年6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2018年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工作任务分解表

(一)建筑节能分类面积和节能量分解


(二)专项工作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