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老城区拟试点屋顶绿化

来源: 信息时报      时间: 2015.07.17  打印本页  分享:
大新路回迁安置房项目用地面积4855平方米,性质原为社会停车场库用地兼容变电站用地,修改后变成二类居住用地兼容商业设施用地,地块容积率达到5 72,建筑面积22200平方米。

等了20年,光明广场162户回迁户有望搬进大新路商住楼。昨日,大新路回迁安置房地块控规修改获规委会审议通过。大新路将建起一栋30米高的“岭南风”回迁楼。主持该次规委会的广州市长陈建华还透露,广州市拟在老城区试点做屋顶绿化,鼓励建岭南风格的亭台楼阁,目前正研究在粤剧博物馆附近楼栋进行试点。

为何提出该项目?

解决光明广场回迁安置历史遗留问题

1995年,光明广场开始拆迁建设时,计划建一栋商住楼,但2000年施工期间发现距今两千多年的西汉南越国木结构水闸遗址,于是将原商住楼改为纯商业大厦。目前尚有162户回迁户未获安置。未安置协议补偿面积合计约14000平方米,其中住宅面积12600平方米。

此次越秀区提出大新路回迁安置房项目,正是为了解决光明广场回迁安置历史遗留问题。选址大新路建安置房,首先是因为这个项目距离光明广场很近,满足居民就近安置的需求;其次是地块已经拆平,现状为社会停车场及仓储,沿街部分为临时商铺,不涉及新的拆迁问题。

容积率太高怎么办?

建议剔除停车场功能

大新路回迁安置房项目用地面积4855平方米,性质原为社会停车场库用地兼容变电站用地,修改后变成二类居住用地兼容商业设施用地,地块容积率达到5.72,建筑面积22200平方米。

实际上这一安置房只有9层高,规委会委员、市政府副秘书长潘安表示:“这容积率堪称广州之最了。商场和社会停车场等无关功能尽量不要往里放。”

在最后小结时,陈建华表示,如果保留原先的社会停车场功能,还得增加车道和公共空间,将使空间更加挤迫。因此,建议将社会停车场剔除,先保障解决回迁住宅历史遗留问题。

绿地率太低怎么办?

可考虑屋顶绿化并设亭台楼阁

园林部门还提出,该项目的绿地率只有10%,严重不足,最少也要提高到20%以上。对此,规划部门负责人表示,广州将在老城区持续探讨如何将绿地率做好,比如结合屋顶绿地进行建设,而不是只强调单一指标。

陈建华也表示,目前广州老城区缺少建筑第五面的设计,其实可以考虑进行屋顶绿化,“现在准备在恩宁路进行试点,在粤剧艺术博物馆周边屋顶天台适当绿化,多建一些亭台楼阁,可以形成一个小环境。”做好绿化后,屋顶还可以放太阳能热水器等,还可用于晾晒衣物。

如何保护骑楼格局?

单体设计要有岭南元素

该地块位于《广州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的历史城区环境协调区,应满足“新建或扩建的建筑高度宜控制在30米以下”的要求。地块同时位于“大新路-海珠南路”骑楼区,根据要求应严格保护现有骑楼格局,对缺失的路段进行规划建设,以形成连续的街道景观。  因此,安置房南侧和西侧拟贴现状道路沿街采用骑楼形式,建筑高度控制在30米以内。规委会现场还展示了一个安置房建筑立面的意向图,底层为骑楼,立面为青砖。

有规委会专家提出,骑楼是适合小尺度空间的建筑,而裙楼是大尺度空间,所以该安置房裙楼不一定要照搬骑楼风格。而且,“塔楼不一定要那么多装饰,要简洁点”。另有专家表示,“这栋安置房还要做单体设计,这个图只是学生作品”。

陈建华表示,这个项目待单体设计时再进行把握,其立面不能简单复制骑楼,而是要得到岭南建筑的精髓,既简洁大方又有岭南元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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