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即将推行绿色建筑发展三年行动计划

来源: 中华建筑学会      时间: 2015.01.23  打印本页  分享:
为加快推进浙江省绿色建筑发展工作,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组织起草了《浙江省绿色建筑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15-2017)》(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计划》)。

为加快推进浙江省绿色建筑发展工作,根据国务院办公厅《绿色建筑行动方案》和中共浙江省委《关于建设美丽浙江创造美好生活的决定》、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积极推进绿色建筑发展的若干意见》,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组织起草了《浙江省绿色建筑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15-2017)》(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计划》)。

《计划》强调,实施绿色建筑行动,有利于提高资源能源使用效率、缓解资源能源供需紧张的矛盾;有利于推进住宅产业现代化,提高住宅产业科技含量和产业附加值,加快建筑业和房地产业转型升级;有利于提高建筑空间健康、舒适程度,改善人居环境,加快推进“两美”浙江建设。

《计划》明确,通过三年的努力,绿色节能意识明显增强,基本形成绿色建筑发展体系和技术路线,实现从节能建筑到绿色建筑的跨越式发展,新建建筑绿色水平明显提高,建筑工业化取得显著成效,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稳步推进,绿色建筑发展水平处于全国领先。

《计划》指出,以政策、规划、标准等手段规范市场主体行为,综合运用价格、财税、金融等经济手段,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营造有利于绿色建筑发展的市场环境,激发市场主体设计、建造、使用绿色建筑的内生动力。树立建筑全寿命期理念,综合考虑投入产出效益,选择合理的规划、建设方案和技术措施,切实避免盲目的高投入和资源消耗。全面推进城乡建筑绿色发展,重点推动政府投资建筑、保障性住房以及大型公共建筑率先执行绿色建筑标准。结合本省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资源禀赋、气候条件和建筑特点,建立健全绿色建筑标准体系、发展规划和技术路线,推进全省绿色建筑健康发展。

《计划》还明确三年实施计划的重点任务。全面推进新建建筑绿色化,大力推进新型建筑工业化,稳步推进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加快绿色适用技术和产品推广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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