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十三五”节能减排工作将积极推动余热暖民工程

来源: iGreen  时间: 2018.04.08  打印本页  分享:
日前,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陕西省“十三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要求推动能源结构优化,加强煤炭安全绿色开发和清洁高效利用,推广使用优质煤、兰炭等洁净型煤,推进煤改气、煤改电、煤改地热能,减少或替代燃煤使用。
日前,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陕西省“十三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要求推动能源结构优化,加强煤炭安全绿色开发和清洁高效利用,推广使用优质煤、兰炭等洁净型煤,推进煤改气、煤改电、煤改地热能,减少或替代燃煤使用。

2018年底前,关中地区公共机构率先完成煤改电、煤改气、煤改热或清洁能源替代目标任务。2020年公共机构单位建筑面积能耗和人均综合能耗分别比2015年降低10%和11%。

在加强重点领域节能方面,陕西将强化建筑节能,开展超低能耗及近零能耗建筑建设试点,推广建筑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编制绿色建筑建设标准,开展绿色生态城区建设,到2020年,城镇绿色建筑面积占新建建筑面积比重提高到50%。鼓励支持关中地区工业余热、地热能等解决建筑用能需求。

同时,推动商贸流通领域节能。建立绿色节能低碳运营管理流程和机制,加快淘汰落后用能设备,推动照明、制冷和供热系统节能改造。推进农业农村节能。因地制宜采用生物质能、太阳能、空气热能、浅层地热能等解决农房采暖、炊事、生活热水等用能需求,提升农村能源利用的清洁化水平。

陕西将强化主要污染物减排,控制重点区域流域排放。推进关中等空气污染严重地区煤炭消费总量控制,新增耗煤项目实行煤炭消耗等量或减量替代。实施煤改气、煤改电工程,充分利用城市和工业园区周边现有热电联产机组、纯凝发电机组及低品位余热实施供热改造,淘汰供热供气范围内的燃煤锅炉(窑炉)。实施节能减排工程,节能重点工程。组织实施燃煤锅炉节能环保综合提升、电机系统能效提升、余热暖民。

全面做好中国—丹麦铜川市区域能源及节能改造综合示范项目,引进国际区域能源系统集成应用先进技术,推动全省电力等高耗能企业余热资源在供热供暖领域的积极应用。建立城市智慧能源系统,推动智能电网、储能设施、分布式能源、智能用电终端协同发展。综合采取节能减排系统集成技术,推动锅炉系统、供热/制冷系统、电机系统、照明系统等优化升级。

此外,陕西将进一步完善节能减排支持政策。加快资源环境价格改革,健全价格形成机制。研究完善天然气价格政策。完善居民阶梯电价(煤改电除外)制度,全面推行居民阶梯气价(煤改气除外)、水价制度。深化供热计量收费改革,完善脱硫、脱硝、除尘和超低排放环保电价政策,加强运行监管,严肃查处不执行环保电价政策的行为。

附件:陕西省“十三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