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部委发文加快储气设施建设 保障天然气稳定供应

来源: iGreen  时间: 2018.04.28  打印本页  分享:
昨日,国家发革委就天然气产供储销体系建设有关情况举行发布会,并在其官方网站发布《关于加快储气设施建设和完善储气调峰辅助服务市场机制的意见》,强调加快推进天然气产供储销体系建设,补足储气调峰短板,保障天然气稳定供应。
昨日,国家发革委就天然气产供储销体系建设有关情况举行发布会,并在其官方网站发布《关于加快储气设施建设和完善储气调峰辅助服务市场机制的意见》,强调加快推进天然气产供储销体系建设,补足储气调峰短板,保障天然气稳定供应。

意见要求加强全国储气能力,供气企业应当建立天然气储备,到2020年拥有不低于其年合同销售量10%的储气能力;城镇燃气企业要建立天然气储备,到2020年形成不低于其年用气量5%的储气能力。统筹推进地方和城镇燃气企业储气能力建设。落实地方日均3天需求量、城镇燃气企业年用气量5%的储气能力。

全文如下:

印发《关于加快储气设施建设和完善储气调峰辅助服务市场机制的意见》的通知
发改能源规〔2018〕63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能源局,国家能源局各派出监管机构,各有关中央企业,有关行业协会、学会:

为认真践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加快推进天然气产供储销体系建设,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石油天然气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中发〔2017〕15号),补足储气调峰短板,我们制定了《关于加快储气设施建设和完善储气调峰辅助服务市场机制的意见》。现印发你们,请按照执行。

附件:关于加快储气设施建设和 完善储气调峰辅助服务市场机制的意见.pdf

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
2018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