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洁供暖呼唤可再生能源“加盟”

来源: 中国改革报  时间: 2017.12.26  打印本页  分享:
今年的冬天,北方格外地寒冷,“供暖”也格外地牵动着人们的神经。“民用散烧煤无法有效治理,替代是最佳途径。使用清洁能源供暖符合中国新时代发展的要求,也符合中国大气污染治理的实际。”
今年的冬天,北方格外地寒冷,“供暖”也格外地牵动着人们的神经。

“民用散烧煤无法有效治理,替代是最佳途径。使用清洁能源供暖符合中国新时代发展的要求,也符合中国大气污染治理的实际。”清华大学研究生院院长、原热能工程系主任、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姚强12月16日对记者表示,今年新增1.3亿立方米天然气用量,民用“煤改气”仅占30%左右。“气荒”、“气短”现象应该是暂时的,国家各个方面正在努力增加天然气的供应。

目前,清洁能源供暖已成为上下共识。12月14日,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做好2017-2018年采暖季清洁供暖工作的通知》强调,地热企业要在不损害生态环境的前提下扩大地热资源开发,增加地热供暖面积。生物质供暖企业要在生物质资源丰富地区,积极发展生物质热电联产和生物质锅炉供暖。同时,鼓励将清洁供暖与新能源消纳相结合,保障利用小时数以外的新能源电量,积极参与供暖用电直接交易。

对此,姚强表示,今后我们仍应坚定不移地继续推进北方地区清洁取暖,在有条件的地区继续实施“煤改气”、“煤改电”。

地热能供热、生物质能供热、太阳能供热和风电供热等多种类型可再生能源供暖方式再受关注。其中,风电清洁供热与生物质能供热在示范应用的基础上已经开始进入规模化发展阶段,地热能的开发利用更呈现较快增长。

地热能开发或迎来“第二春”

国家可再生能源中心产业发展研究部研究助理孙培军向记者表示,从供暖角度看,可再生能源分布比较分散,非常适合用于供暖需求很大的农村地区,而且其经济性要比天然气好。“如果从国家层面出台具体的可再生能源供暖指导,将会解决我国冬季供暖的很多问题。”

在中国电建上海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副总工程师龚春景看来,我国北方采暖区深层干热岩分布比较广,可以利用深层地热采暖,不仅绿色环保而且具有较好的经济性。

记者了解到,中国石化集团新星石油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新星公司”)主导的雄县地热能开发,目前已建成供暖能力450万平方米,基本实现城区地热集中供热全覆盖,供暖费甚至略低于燃煤供暖。“地热+”成为雄安新区和“2+26”城市清洁取暖的主力军,到“十三五”末将在全国打造20座“无烟城”,新增地热供暖制冷面积1.2亿平方米。
对于“雄县模式”是否具有复制推广性,地热资源利用专家衣启武告诉记者,雄县地下热水资源分布广、埋藏浅、温度高、储量大、水质优、易回灌,开发利用成本低,但是其他地区,地热资源大部分开发利用成本偏高,加之一些地方政府对于地热供暖认识的不足,对地热开发企业支持引导力度也不够,缺少统一的行业技术标准等,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地热供暖的复制推广。

尽管如此,地热能开发利用依然前景可期。根据《地热能开发利用“十三五”规划》规划,“十三五”时期,新增地热能供暖(制冷)面积11亿平方米。随着我国生态文明建设战略的持续深入推进,地热资源作为绿色、安全、可再生的清洁能源,正以其独特优势日益受到关注,或迎来“第二春”。

生物质能亟待“叫好又叫座”

今年7月国家能源局印发的《关于可再生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实施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中明确,从严控制农林生物质只发电不供热项目,大力推进农林生物质热电联产,将农林生物质热电联产作为县域重要的清洁供热方式,直接替代县域内燃煤锅炉及散煤利用。《意见》的出台让沉寂已久的生物质供热重回人们的视野。

吉林宏日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林宏日”)董事长洪浩告诉记者,目前中国生物质供热企业有1000多家,燃料消耗量在1000万吨/年左右。生物质能发展“十三五”规划的目标是到2020年全国生物质成型燃料年利用量3000万吨。“生物质供热正发生着自上而下的变化。”

记者了解到,吉林宏日生物质供热运营成本已经接近燃煤的运营价格,向客户收取的供热费以政府规定的燃煤价格为准,排放达到了天然气的排放标准,完全可以取代燃煤为工商业用户供热。

洪浩表示,大家对生物质能的理解普遍存在偏差,认为生物质是清洁的,所以燃烧不会释放任何的污染物。实际上,生物质是不会对环境产生净碳排放,但燃烧也会释放污染物,需要配备专用的生物质锅炉和相应的配套清洁装备,才能达标排放。

观念的误区和部分地区政策的打压,让生物质能供热处于“叫好不叫座”的状态。中国循环经济协会农业循环经济与生态修复专业委员会执行秘书长潘文智说:“我们每年浪费近10亿吨的农林、废弃物等生物质资源,如果将其转换成能源加以利用,不仅能够带来经济和环境效益,还能增加农民收入。”

“生物质是唯一可以在供热、发电和液体燃料三个能源终端市场全面取代化石能源的可再生能源品种,虽然跟欧盟相比还存在一定的差距,但是在该领域中国未来可以做得更多。”洪浩如是说。

风电要与常规能源“互融”

事实上,对于风电供暖的探索一直没有停止。早在2011年,国家能源局就开始在吉林推动弃风电量的供暖试点。2015年,国家能源局又发布了《关于开展风电清洁供暖工作的通知》,明确在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河北、新疆、山西等地,因地制宜开展风电清洁供暖工作。记者了解到,目前,蒙东地区已有7家风电企业参与风电供暖试点,发电装机达到58万千瓦,总供热面积已经增加到92.9万平方米,一年可消纳风电约5000万千瓦时。

对此,孙培军很是认同。他表示,弃风弃光的电量用于供热比较合理,将其转化为热能补充大热网,不仅可以提高供热的经济性和可靠性,还能促进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

国家发改委能源研究所可再生能源发展中心高级工程师郑雅楠接受采访时表示,风电供暖肯定是消纳弃风电量的发展方向,但是在供电方式和商业模式等方面仍然存在一些障碍,特别是风电供暖热锅炉的供电方式难以确定。风电供暖企业向用户提供供热服务,与传统热网运营企业存在配合问题,双方在协调风电供暖价格问题上存在一定的分歧等限制了风电供暖的开展。

而在龚春景看来,包括风电在内的可再生能源发电供热的本质是电加热供暖,电是一种最高品质的能量,用于加热实际是对其品质的浪费。从能量转换角度来看,能源→电→电加热→供暖,整个过程总的能源利用效率比较低,不利于节能。“采暖是有季节性的,可再生能源发电供热对可再生能源发电设备的利用率很低。所以目前利用可再生能源发电弃风、弃光的电量来供热只是权宜之计。”龚春景说。

国家发改委能源研究所有关专家对此给出了解决方案:要探索新的运营模式,充分利用弃风严重的风电场,通过热力站电蓄热锅炉与风电场的联合调度运行,实现风电清洁供暖;要加快推进应用技术和系统集成技术的创新,促进风电、光电供热与常规能源体系的互补和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