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民用建筑执行绿色标准

来源: 内蒙古新闻网  时间: 2020.09.07  打印本页  分享:
近年来,我市深入贯彻绿色发展理念,推进工程建设生产组织方式变革,通过发展绿色建筑、推行绿色建造方式促进城乡建设模式和建筑业发展方式转型,使全市建筑整体能耗、物耗、水耗降下来,实现建筑业源头减量,助力我市“无废城市”试点建设走上快车道

  本报讯近年来,我市深入贯彻绿色发展理念,推进工程建设生产组织方式变革,通过发展绿色建筑、推行绿色建造方式促进城乡建设模式和建筑业发展方式转型,使全市建筑整体能耗、物耗、水耗降下来,实现建筑业源头减量,助力我市“无废城市”试点建设走上快车道。

  在加快健全绿色建筑制度体系上,市住建局成立推进“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包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贯彻落实我市“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工作任务工作方案》,制定并报请市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民用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发展的实施意见》。健全完善绿色建筑统计报表制度和承诺书制度,依托市图审中心、市质量监督站,将全市绿色建筑纳入统计监管范围,把绿色建筑的目标落实到具体项目中。

  同时加强新技术、新产品在绿色建筑中的应用。鼓励开发应用建筑墙体保温与结构一体化技术,使用新型墙体材料。规定具备条件的建设单位在确定建筑物采暖、照明等方案时,使用太阳能、地热能等可再生能源,民用建筑和市政公用设施配套设计节水设施。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保障性住房等政府投资或使用财政资金的建设项目,以及单体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以上的大型公共建筑,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以上的居住小区,逐步提高使用应用高性能混凝土、预拌砂浆、预拌混凝土、高强钢筋绿色建材比例。

  为积极推广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在工程领域中的应用,市住建局下发的《2020年市本级城建重点项目责任分工》中,明确提出在工程中应积极推广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利用。印发了《关于定期报送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在项目建设的应用情况的通知》,要求各施工单位定期报送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在项目建设的应用情况。目前,市住建局组织实施的国家生态园林城市提质工程等项目,通过公开招投标方式,已采购使用固废制成的透水砖2.5万平方米。

  鼓励项目单位积极申报绿色建筑标识,获得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的项目,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享受税费优惠。申请国家、自治区和包头市建筑工程质量等奖励的项目,获得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的,享受加分政策。奥体三号商住小区、万郡大都城、包商银行商务大厦、包头师范学院等项目均已获得绿色建筑标识。截至目前,我市获得绿色建筑设计标识和运营标识的绿色建筑达到153万平方米。

  加强绿色建筑监督管理。严格法定程序管理,建立闭合管理机制。印发了《2020年包头市绿色建筑发展行动计划》,强化施工图审查、质量监督的把关责任,严格把关落实绿色建筑设计、施工和验收标准,力争实现2020年绿色建筑全覆盖。

  2018年、2019年我市绿色建筑占新建建筑比例均超过40%。2020年截至7月份我市通过施工图审查的绿色建筑达到242万平方米,自2020年4月起,包头市所有新建民用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其中,昆区、青山区、九原区、东河区、稀土高新区范围内高星级绿色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比例达到20%,在城市新区集中连片建设一批高星级绿色建筑、绿色生态小区。

  为抓好绿色建筑政策宣传,市住建局还印发了《包头市2019年建筑领域节能宣传周和全国低碳日活动工作方案》,开展“建筑节能宣传周”活动,市图审中心滚动播出绿色建筑知识和案例、节能材料EPS模块、钢结构住宅、BIM理念的绿建环境模拟等宣传视频。同时采取送培训下基层、开展专项讲座等形式,积极宣传绿色建筑法律法规、政策措施、典型案例、先进经验,提高公众对绿色建筑的认知度,倡导绿色发展理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