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将投专项资金打造80个“美丽城镇”

来源:      时间: 2014.05.14  打印本页  分享:
从2014年起到2020年,青海省将每年投入8亿元专项资金,在全省范围内打造80个“美丽城镇”。

从2014年起到2020年,青海省将每年投入8亿元专项资金,在全省范围内打造80个“美丽城镇”。

 

日前,青海省副省长马顺清介绍,美丽城镇是小城镇的完善和提升,是在更高层面上打造的小城镇。概括地讲,其总体特点是:“生态优美、设施配套、宜居宜业、社会和谐、人民幸福”。

 

据青海省发改委介绍,建设美丽城镇的资金来源为美丽城镇建设专项资金和部门、单位、企业自筹相结合。将充分发挥政府投资的引导性作用,通过政府专项资金引导其他各类渠道资金参与。根据城镇区域位置、建设现状、功能定位和城镇人口规模不同,按每个城镇3000万-6000万元的标准,每年投入8亿元专项资金,用于城镇基础设施和环境整治项目建设。

 

据悉,打造美丽城镇的基本途径是以人的城镇化为核心,加快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公共服务设施、城镇保障房建设,发展特色产业,建立城镇管理长效机制,着力提升城镇综合承载力。

 

建成后的美丽城镇必须符合相关指标,比如,县城公共供水普及率达到93%以上,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85%以上,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85%以上,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到28%以上,道路硬化率达到90%以上等。

 

作为美丽城镇建设的开局之年,2014年青海省将打造16个美丽城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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