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5个项目获星级绿色建筑标识

来源: 辽宁日报      时间: 2012.07.01  打印本页  分享:
辽宁省根据国家颁布的《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管理办法(试行)》,制订了绿色建筑项目申请与评审程序,积极开展一二星级绿色建筑评价工作。
  郁郁葱葱的原生态树林,造型别致的太阳能路灯,利用雨水回收系统喷淋的花草,以及小桥流水和曲径回廊,构成了一幅和谐自然的美景。6月中旬,在沈阳万科柏翠园绿色建筑示范小区,参加2012年辽宁(沈阳)节能宣传周———绿色建筑宣传日的与会者,都为该小区的成就赞不绝口。


绿色建筑,是指在建筑的全寿命周期内,最大限度地节约资源———节能、节地、节水、节材、保护环境和减少污染,为人们提供健康、适用和高效使用空间的建筑。
 

  我国建筑能耗占全社会能耗32%,高于发达国家2至3倍,而我省每年冬季供暖期长达5个月,建筑能耗几乎占社会能耗40%。在全省加快推进工业化、城镇化的关键时期,发展绿色建筑,节能减排,不仅是转变建筑业发展方式和城乡建设的需要,而且直接关系群众的切身利益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长远利益。
 

  我省根据国家颁布的《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管理办法(试行)》,制订了绿色建筑项目申请与评审程序,积极开展一二星级绿色建筑评价工作,并启动了辽宁省《绿色建筑评价标准》的编制工作,计划在今年内正式实施。截至目前,全省共有5个项目获得一二星级绿色建筑设计评价标识。
 

  万科柏翠园是我省二星级绿色建筑称号获得者。该小区利用水源热泵采暖和制冷,并采用节能率高达70%以上的空气层聚苯泡沫砼进行墙面保温,利用雨水回收再利用灌溉园区植物。同时,在园区内实施垃圾分类投放,并配备高速发酵餐厨垃圾处理机,使90%左右的餐厨垃圾转化为无害的水蒸气、二氧化碳及热量,整个园区建筑节能率达72%,成为我省绿色建筑的典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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