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进入绿色建筑阶段 三城一区须按新标准执行

来源: 渤海早报      时间: 2012.07.01  打印本页  分享:
天津市将大力推广绿色建筑发展,制定绿色建筑发展规划和实施方案,制定绿色建筑奖励政策和激励措施,争取国家奖励和补助资金。
 截至去年年底,本市已拥有绿色建筑400万平方米,占全国绿色建筑总量的10%,这是市建交委负责人在出席昨日(26日)《天津市建筑节约能源条例》宣贯会上透露的。本市已于两年前在全国率先建立了绿色建筑标准体系,目前全面进入推进建筑节能向绿色建筑转型阶段。


“绿色建筑”是指在建筑的全寿命周期内,最大限度地节约资源(节能、节地、节水、节材),保护环境和减少污染,为人们提供健康、适用和高效的使用空间,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建筑。本市规定,凡新建国家机关办公建筑、2万平方米及以上大型公共建筑、10万平方米及以上新建居住小区、新建城镇等民用建筑必须率先执行绿色建筑标准。对未按绿色建筑施工图设计文件施工的,责令限期改正。
 

今年本市将推进以中新生态城、翠屏新城、团泊新城和解放南路区域为核心的三城一区绿色建筑发展,凡新建建筑必须以绿色建筑标准建设,预计年内计划开工绿色建筑400万平方米,促进生态城市建设。目前中新生态城绿色建筑标准与国家“绿色建筑”评价标准相比,相关评价指标要求更高,生态城所有绿色建筑都须达到我国《绿色建筑评价标准》最高级三星级,生态城开工建筑全部都是绿色建筑。
 

 据了解,本市将大力推广绿色建筑发展,制定绿色建筑发展规划和实施方案,制定绿色建筑奖励政策和激励措施,争取国家奖励和补助资金。完善绿色建筑标准体系和技术措施,逐步向强制性标准过渡,为本市发展绿色建筑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支撑。此外,还将加强绿色建筑的建设监管,实行绿色建筑设计阶段评价标志,加强绿色建筑施工和监理,推行绿色建筑竣工验收阶段专项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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