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印发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计划 稳步推进清洁取暖

来源: iGreen  时间: 2018.08.21  打印本页  分享:
日前,天津印发《天津市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作战计划(2018—2020年)》。
日前,天津印发《天津市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作战计划(2018—2020年)》。计划要求稳步推进清洁供热,要按照“宜电则电、宜气则气、宜煤则煤、宜热则热”的原则,利用热电联产、电力、燃气等多种方式,稳妥有序推进全市剩余的75.6万户农村居民散煤清洁能源替代,力争2019年10月底前,除山区等不具备条件的以及纳入拆迁改造计划的区域外,全市城乡居民取暖散煤基本“清零”;对未实施清洁取暖的,组织做好无烟型煤供应工作。


坚持分布式和集中式并重,积极发展太阳能、风力发电,因地制宜推动生物质利用,统筹规划、有序开发地热资源。2018年,全市可再生能源电力装机规模达到125万千瓦,全市地热供暖面积力争达到2700万平方米;到2020年,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力争达到4%以上。

严格落实全国《“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关于“‘十三五’期间,北京、天津、河北、山东、河南五省(市)煤炭消费总量下降10%左右”的要求。2018年,全市煤炭消费总量控制在4200万吨以下,发电及供热用煤占比达到70%以上;到2020年,全市煤炭消费总量控制在4000万吨以内,煤炭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控制在45%以下。

2020年9月底前,全市基本淘汰每小时35蒸吨以下燃煤锅炉,每小时65蒸吨及以上燃煤燃油锅炉全部实现超低排放,其他锅炉达到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全面取缔燃煤热风炉,基本淘汰热电联产供热管网覆盖范围内的燃煤加热、烘干炉(窑)。2020年底前,30万千瓦及以上热电联产电厂供热半径15公里范围内的燃煤锅炉全部关停整合。加大煤气发生炉淘汰力度,按照“主体移位、切断连接、清除燃料、永不复用”的标准,实施全市工业煤气发生炉(制备原料的除外)专项整治,2018年8月底前全部完成拆改。逾期未完成的,依法实施停产整治。


此外,计划还要求加强天然气供应保障能力和持续推进供热计量改革。全面加快天然气输送管道和储气调峰项目建设,合理引进天然气资源,加快建设大港等液化天然气应急调峰储备站,力争2018年全市天然气供应保障能力达到90亿立方米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