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开展外墙保温材料专项整治

来源:      时间: 2014.05.22  打印本页  分享:
自5月12日开始,辽宁省公安消防总队对全省建筑工地进行实地检查,对于使用的外墙保温材料经现场判定为不合格的单位,要求当地公安消防部门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查处;对于现场无法直接判定的,进行抽样送检。
2011年2月3日0时13分,位于沈阳市和平区青年大街390号的皇朝万鑫酒店B座楼,因燃放烟花爆竹引燃楼体表面装饰材料发生火灾。

 

皇朝万鑫国际大厦外墙包了一层保温板,而建筑外保温材料易燃危险问题在其他地区也存在。

 

针对建筑外墙保温材料火灾事故的发生,辽宁省公安消防总队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建筑外墙保温材料专项整治异地调警督查工作。

 

自5月12日开始,检查组对全省建筑工地进行实地检查,对于使用的外墙保温材料经现场判定为不合格的单位,要求当地公安消防部门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查处;对于现场无法直接判定的,进行抽样送检。

 

在昨日的检查中,阜新城建雅馨建筑工地1号楼、2号楼使用热塑型外墙保温材料,四层以下未设置防火隔离带,且2号楼三层裙房使用苯板做外墙保温材料。

 

热塑型保温材料是指遇火收缩、熔化,有燃烧滴落物或微粒产生的有机保温材料,在燃烧过程中会形成二次火源,容易造成火势扩大蔓延。

 

检查组对该建筑工地使用的外墙保温材料进行抽样送检,并责成支队对该工程存在的问题依法处理,对2号楼三层裙房苯板保温材料依法拆除。

 

目前,检查组共检查建筑工地75家,其中31家单位建筑外墙保温材料存在疑似不符合要求的情况,检查组已对90份保温材料进行了抽样送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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