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屋顶绿化停车场绿化 可按照40%折算为绿地率

来源:      时间: 2015.01.30  打印本页  分享:
23日,武汉市政府常务会原则通过了《武汉市建设工程项目配套绿地面积审核管理办法》,对2005年出台的原办法进行了修订完善。

23日,武汉市政府常务会原则通过了《武汉市建设工程项目配套绿地面积审核管理办法》,对2005年出台的原办法进行了修订完善,进一步明确了垂直绿化可以折算为配套绿化面积,提高了屋顶绿化折算比例,并鼓励建设生态式停车场。

按照办法,采用种植槽方式的垂直绿化可以按种植槽面积计算配套绿化面积,采用立式种植方式的垂直绿化可以按其实际立面绿化面积的40%计算为配套绿地面积。

此外,对其顶板上方屋顶绿化覆土厚度达到0.6米、0.6-1.0米或1.0米以上的,可以分别按实际绿化面积的30%、65%、80%折算为配套绿地面积;对建(构)筑物顶板标高高于周边现状城市道路的屋顶绿化,降低了覆土厚度要求,由原来规定的0.6米调整为0.4米,提高了折算比例,由原来规定的25%调整为30%。

武汉市还将鼓励建设生态式停车场。采用镂空植草砖方式铺设的停车位,按其面积的25%计算为配套绿地面积,其中每个停车位均种植干径大于8厘米庇荫乔木的,可按其面积的40%计算为配套绿地面积。

实际建成的绿地面积小于批准绿地面积,差额绿地面积占批准绿地面积比例在5%以下的部分,按照差额绿地面积缴纳绿化补偿费;超过5%的部分,按照规定处以相应数额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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