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出台智慧城市建设指导意见

来源: 中国建设报      时间: 2014.04.29  打印本页  分享:
福建省政府近日出台的《关于数字福建智慧城市建设的指导意见》提出,到2020年,该省将建成全省智慧化应用体系。这是全国率先出台的省级智慧城市建设指导意见。
福建省政府近日出台的《关于数字福建智慧城市建设的指导意见》提出,到2020年,该省将建成全省智慧化应用体系。这是全国率先出台的省级智慧城市建设指导意见。

 

意见提出,到2016年,福建省将建成全省电子政务公共平台,政务活动普遍实现全流程网络化办理;基本建成智慧城市感知、支撑、服务三大基础平台;交通、环保、安全、旅游、市政等重点领域核心业务实现智慧化应用。到2018年,主要管理对象和服务事项智慧化应用覆盖率达到50%。到2020年,福建省智慧化应用体系建成,实现在信息化条件下的新政务、新经济、新生活、新城市,使该省成为两岸电商合作重要基地、区域国际化智能物流中心、国际信息通信枢纽。

 

届时,福建省基础设施将更加智能,城市基础设施实现运行管理精准化、一体化,公共服务更加便捷,建成包含教育文化、医疗卫生、劳动就业、社会保障、住房保障、环境保护、交通出行、防灾减灾等公共服务领域、覆盖全体城乡居民的信息服务体系,群众获取公共服务更加便捷高效。同时,社会管理更加精细,生态环境更加宜居,产业体系更加优化,发展机制更加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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