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发布碳排放交易试点实施方案

来源: 中国证券报      时间: 2012.08.08  打印本页  分享:
上海将依托上海环境能源交易所,建立上海市碳排放交易平台,并将于2013年至2015年启动并正式推行碳排放交易试点。
 《中国证券报》报道,上海市政府日前公布了《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本市开展碳排放交易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将依托上海环境能源交易所,建立上海市碳排放交易平台,并将于2013年至2015年启动并正式推行碳排放交易试点。

 

碳排放规模大、强度高或增长快的行业将被作为重点、一次性分配试点企业2013年-2015年各年度碳排放配额。初始配额将在试点期间免费发放,未来适时推行拍卖等有偿方式。

 

方案规定,上海市内钢铁、石化、化工、有色、电力、建材、纺织、造纸、橡胶、化纤等工业行业2010年-2011年中任何一年二氧化碳排放量两万吨及以上(包括直接排放和间接排放)的重点排放企业,以及航空、港口、机场、铁路、商业、宾馆、金融等非工业行业2010年-2011年中任何一年二氧化碳排放量一万吨及以上的重点排放企业,应当纳入试点范围

 

《意见》同时明确:目前及2012年-2015年中二氧化碳年排放量一万吨及以上的其他企业,在试点期间实行碳排放报告制度(这些企业以下简称“报告企业”),为下一阶段扩大试点范围做好准备。

 

据悉,上海还将建立企业碳排放监测、报告和第三方核查制度。

 

(陈玮欣编辑整理)

 

此文由能源基金会与中外对话合作的“绿色发展”项目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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