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8部门联合开展绿色建筑创建行动

来源: 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时间: 2020.12.13  打印本页  分享:
近日,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8部门联合印发《江西省绿色建筑创建行动实施方案》,提出到2022年,全省城镇规划区内新建建筑全面实施《绿色建筑评价标准》,星级绿色建筑持续增加,既有建筑能效水平大幅提高,住宅健康性能不断完善,装配式建筑新开工面积占新建建筑总面积的比例突破30%。

      近日,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8部门联合印发《江西省绿色建筑创建行动实施方案》,提出到2022年,全省城镇规划区内新建建筑全面实施《绿色建筑评价标准》,星级绿色建筑持续增加,既有建筑能效水平大幅提高,住宅健康性能不断完善,装配式建筑新开工面积占新建建筑总面积的比例突破30%。

 

       9项创建重点任务是:

 

       推动新建建筑全面实施绿色建筑标准。将《绿色建筑评价标准》控制项要求纳入工程建设强制内容,建设单位为绿色建筑与节能工程质量的第一责任单位,加强设计和施工管理,严格竣工验收管理,推动绿色建筑标准全面实施。

 

       完善星级绿色建筑标识管理。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有关政策要求,认真做好绿色建筑标识认定工作,积极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申请三星级绿色建筑标识,省、设区市两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分别授予二星、一星绿色建筑标识。完善星级绿色建筑标识申报、审查、公示、后评估制度,建立标识撤销机制,对弄虚作假行为给予限期整改或直接撤销标识处理。

 

       试点推行住宅全装修成品交房。鼓励各地积极开展住宅全装修成品交房试点,结合本地实际,抓紧研究制定推进住宅全装修工作方案或意见,对实施全装修的在建和新建住宅项目,在财政、土地出让、信贷等方面给予激励和扶持。

 

       提高住宅健康性能。设计人员在设计过程中强化健康住宅理念,鼓励根据地方及项目特点,从空间舒适、空气清新、环境安静、光照良好、水质卫生、身心健康等方面进行精细化差异化设计,建设单位要优先选用无毒无害有益于人体健康的可重复、循环、再生建筑材料和产品,不断提高建筑室内空气、水质、隔声、采光、照明等健康性能指标,提升建筑视觉和心理舒适性。

 

       提升建筑能效水效水平。结合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等工作,在尊重民意基础上,鼓励选用经济适用、绿色环保的技术、工艺、材料、产品,提高既有居住建筑能效水平。结合海绵城市建设,统筹推动既有居住建筑节水改造。2021年底,各设区市公共建筑能耗监测平台基本建成,鼓励县(市)开展公共建筑能耗监测平台建设。

 

       全面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政府投资项目原则上采用装配式建造方式,社会投资项目在规划审批、土地供应时应明确装配式建造比例和装配率。积极推广钢结构装配式住宅在保障性住房、安置房、商品住宅等方面的应用。因地制宜积极引导农村居民采用轻钢结构建造装配式住宅。

 

       推动绿色建材应用。积极开展绿色建材评价认证,发布绿色建材产品目录,建立绿色建材设计、施工、验收全过程跟踪采信机制,开展全省建材应用数据库建设,建立信息共享制度。制定绿色建材推广应用政策措施,落实将绿色建材应用要求纳入绿色建筑相关标准,推动政府投资工程率先采用绿色建材,逐步提高城镇新建建筑中绿色建材应用比例。

 

       建立绿色住宅使用者监督机制。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要求制定《绿色住宅购房人验房指南》,向购房人提供房屋绿色性能和质量验收方法,指导绿色住宅开发建设单位配合购房人做好验房工作。鼓励各地将住宅绿色性能和相关质量指标纳入商品房购买合同、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明确质量保修责任和纠纷处理方式。

 

       加强绿色建筑技术研发推广。加强绿色建筑科技研发,建立省科技成果库,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积极探索5G、物联网、人工智能、建筑机器人等新技术在工程建设领域的应用,推动绿色建造与新技术融合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