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组织申报2023年度省级城乡建设发展专项资金(绿色建筑)项目

来源: iGreen  时间: 2023.04.18  打印本页  分享: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度省级城乡建设发展专项资金(绿色建筑)项目的通知苏建科〔2023〕46号各市、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建委),省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城乡建设绿色发展的部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度省级城乡建设发展专项资金(绿色建筑)项目的通知

苏建科〔2023〕46号

各市、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建委),省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城乡建设绿色发展的部署要求,推动碳达峰目标下绿色低碳建筑发展和创新实践,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组织开展2023年度省级城乡建设发展专项资金(绿色建筑)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申报项目应符合《2023年度省级城乡建设发展专项资金(绿色建筑)项目申报指南》(附件1)要求。

(二)签订《省级财政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信用承诺书》(附件2)。

(三)所承担国家或省级绿色建筑示范项目未达到实施进度要求的单位,不得申报。

(四)请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按照《江苏省城乡建设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和本通知要求,认真组织开展申报,遴选推荐具有良好实施基础和推广价值的项目。

(五)地方申报项目由设区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建委)初审汇总并排序后(附件3),正式行文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属项目可直接向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申报。

二、申报流程

1. 申报单位登陆专项资金申报系统进行填报。系统网址为:https://www.jszwfw.gov.cn/(江苏省政务服务网)-综合旗舰店-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旗舰店-项目管理-财政专项资金项目监管。

2. 项目所在地县(市)、设区市建设主管部门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由申报单位打印系统生成的项目申请表并盖章,连同实施方案、相关附件证明材料装订成册(一式四份)。

3. 申报材料以邮寄方式提交,不接受现场提交。邮寄地址为: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科技发展中心(南京市江东北路287号银城广场B座413室),邮编:210036。

4. 截止时间为2023年4月28日(以邮戳为准),申报材料不符合要求或逾期者不予受理。

三、联系方式

申报咨询电话: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绿色建筑与科技处,025-51868578、51868675。

收件联系电话:025-51868177。

网上申报技术咨询QQ群:597672435。

附件1 2023年度省级城乡建设发展专项资金(绿色建筑)项目申报指南

附件2 省级财政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信用承诺书

附件3 设区市推荐申报项目汇总表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3年4月7日

2023年度省级城乡建设发展专项资金(绿色建筑)项目申报指南

一、城乡建设碳达峰碳中和先导区

遴选若干个区域边界明确、减排潜力较大、工作基础较好的城区开展城乡建设碳达峰碳中和先导区(以下简称“先导区”)创建。先导区要以城乡建设碳排放总量率先达峰为目标,完善城乡建设绿色低碳发展的政策体系、技术体系、监管体系,打造绿色低碳基础设施,建设绿色低碳建筑、住区、社区,逐步形成体系完备的城乡建设碳达峰碳中和先导区发展模式。申报主体为城市人民政府,创建周期3年。申报条件如下:
1.创建工作应纳入设区市、县人民政府年度工作计划,用地规模原则上为1~2平方公里,已完成相关规划及近期重点项目实施计划,15%以上的地块完成出让或划拨。

2.贯彻新发展理念,落实《关于推动城乡建设绿色发展的实施意见》《江苏省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并编制专项规划,明确先导区绿色低碳发展的各项建设目标和相关指标,建立相应的统计、考核和监测评估机制。

3.强化科技创新驱动引领,在建筑领域碳排放减源、增汇等方面开展技术创新和工程应用集成示范。因地制宜打造近零碳排放园区、社区或校区,且数量不少于1个。

4.新建建筑全面按照二星级以上绿色建筑标准设计建造,其中超低能耗建筑面积达到15%以上。城镇建筑可再生能源替代率不低于8%,区域内可再生能源提供的生活热水应用尽用。推动光伏屋顶、幕墙等建筑一体化建设,新建建筑屋顶光伏系统宜建尽建,且覆盖率不小于屋顶可用面积的60%。引导建筑供暖、生活热水、炊事等向电气化发展,建筑用电占建筑能耗比例超过65%。新建停车场的新能源汽车充电桩配置率不低于20%,新能源路灯占比不低于20%。区域内非节能公共建筑全面开展绿色化改造。

5.推进智能建造和建筑工业化协同发展,新开工装配式建筑面积占比不低于60%,且综合评定结果达到一星级以上,新建建筑采用装配化装修面积比例不低于40%,公共建筑全面应用BIM技术。积极开展混凝土结构、钢结构、木结构等多种装配式结构形式的工程实践。积极推广结构保温一体化装配式构件。建立绿色建材采信应用工作机制,大力推广应用绿色建材。

6.新开工建筑全面达到绿色建造技术导则要求,新建建筑施工现场建筑垃圾排放量每万平方米不高于300吨,建筑垃圾综合利用率达到90%,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率达到55%以上。

7.扎实开展绿色社区创建工作,构建“15分钟社区服务圈”。建成区绿化覆盖率保持在40%以上,绿地十分钟服务圈覆盖率达到80%。区域内供水管网漏损率控制在8%以内,规划用地面积超过2万平方米的新建建筑要配套建设雨水收集利用设施。建成区平均可渗透面积占比达到45%以上。

8.先导区内建设新型农村社区的,应积极推广绿色农房。因地制宜推进太阳能、地热能、空气热能、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在农房中规模化应用,探索建设光伏村。

9.加强政策创新,探索建立城乡建设绿色低碳发展的创新机制,保障先导区低碳和可持续发展。加强智慧运营管理,建设智慧用能管理平台,量化管控先导区碳排放,建立健全碳排放管理制度。探索构建多元化绿色金融产品和服务体系。

10.建立绿色低碳宣传展示机制,采取多种形式,向社会公众宣传绿色低碳理念,引导公众参与,共同建设节能减碳、美丽宜居的绿色低碳城区。建设感知平台,实现对水环境、室内外空气质量和建筑碳排放等实时监测,增强老百姓绿色宜居体验感。

二、绿色建筑品质提升项目

新建建筑应按照绿色低碳发展理念设计建造,在高品质绿色建筑、超低能耗/近零能耗建筑、新型建筑工业化、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村镇公共服务设施项目等方面开展示范。
(一)高品质绿色建筑示范
1.绿色设计方面,全面落实“适用、经济、绿色、美观”的建筑方针,布局合理、功能适用,体现地域特色和时代特征。支持实施建筑师负责制、全过程工程咨询、工程总承包项目。鼓励在学校、医院、交通建筑等民生项目上推广应用绿色建筑技术和装配式建造方式。
2.技术应用方面,符合因地制宜、被动优先、主动优化的技术应用理念,技术选用科学合理,综合集成创新度高,设备设施与建筑融合度好,合理使用绿色建材,在绿色建造、装配式建造、BIM技术应用等方面创新性强,示范推广应用价值强。
3.性能指标方面,绿色低碳性能指标先进,绿色节能性能指标、环境控制指标先进,符合绿色建筑二星级以上标准,碳排放强度原则上比同类建筑低15%以上。支持达到近零能耗建筑以上标准的项目。
4.绿色运营方面,制定绿色运营管理方案,开展建筑运行调适和效果评估,将绿色建筑运行要求纳入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建设数字化建筑运行管控平台,实时展示建筑能耗、水耗、室内空气品质等数据。

(二)超低能耗/近零能耗建筑示范
1.建筑设计充分体现气候适应性,建筑围护结构性能优越,可再生能源建筑一体化应用创新性强。积极采用绿色低碳建造方式,实施绿色运营管理。建筑综合节能率达到85%以上。
2.居住建筑应满足《江苏省超低能耗居住建筑技术导则(试行)》技术指标要求,公共建筑应满足《近零能耗建筑技术标准》(GB/T51350-2019)中超低能耗/近零能耗建筑相关技术指标。
3.项目应符合工程建设管理程序和相关规定,建筑面积原则上不少于1000平方米并整栋实施。

(三)新型建筑工业化技术集成示范
1.装配式建筑技术体系具有良好的安全性、适用性和耐久性,体现标准化设计、工厂化生产、装配化施工、一体化装修、信息化管理的要求,综合评定结果达到《江苏省装配式建筑综合评定标准》(DB32/T3753)一星级以上,并在江苏省绿色建筑综合服务平台上自我声明综合评定结果。
2.预制构件设计标准化程度较高,广泛采用标准化建筑部品部件。积极选用绿色建材,绿色施工技术全面应用,达到国家规定的绿色施工评价优良标准。采用混凝土结构、混合结构的单体建筑预制装配率不低于50%,采用钢结构、木结构的单体建筑预制装配率不低于60%。支持部品部件标准化标准化程度高的建筑。支持采用结构保温一体化的装配式构件,实现建筑保温和安全性能提升。
3.积极采用装配化装修。在项目设计、施工、运营等阶段全过程一体化集成应用BIM技术,并取得良好效果。应用信息技术,实现部品部件质量可追溯。

(四)可再生能源建筑综合应用示范
1.支持在建筑中综合应用太阳能光伏、太阳能光热、浅层地热能、生物质能等两种以上可再生能源的项目,建筑应用面积不低于10000平方米。
2.支持太阳能光伏建筑一体化应用项目,装机功率达到120kWp以上。支持光伏瓦、光伏幕墙等建材型光伏技术应用的项目。支持在高大空间、用能强度大的公共建筑上开展光伏建筑一体化应用试点。
3.支持地源热泵技术创新集成应用度高、主要设备性能指标先进的项目,项目应用建筑面积不低于10000平方米。
4.支持采用可再生能源、余热废热资源的建筑区域能源利用项目,节能减排效益高于分散式建筑空调供暖系统,主要设备的性能指标先进,并形成良好的运行管理机制,具有良好的经济、社会和环境效益。
申报相关要求:
1.申报主体应为项目建设单位或具体使用单位,可与设计单位、咨询单位联合申报。
2.项目应严格遵守工程建设基本程序,相关审批手续齐全,并通过施工图审查,实施周期为2年。

(五)村镇公共服务设施项目示范
对按照绿色发展理念设计建造的新建、改扩建的农村公共服务设施开展示范,支持达到绿色建筑标准的项目。
1.绿色设计方面,全面落实“适用、经济、绿色、美观”的建筑方针,布局合理、配置合适,集约节约、共建共享,具有地域特点、人文特色、时代特征。
2.充分利用自然采光、自然通风,因地制宜选用绿色、低碳技术,提高外墙、屋顶等围护结构的保温隔热性能。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系统与建筑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一体化应用程度较高。
3.充分利用乡土材料,合理选用绿色建材,积极采用装配式钢结构、木结构等新型建造方式,鼓励采用装配化装修。
申报相关要求:
1.申报主体应为项目建设单位或具体使用单位,可与设计单位、施工单位联合申报。
2.项目应严格遵守工程建设基本程序,相关审批手续齐全,实施周期为2年。

三、既有建筑能效提升项目
对既有建筑,开展能效综合提升、可再生能源应用改造等方面的示范,且改造后应开展绿色运行管理及节能成效总结分析展示。支持改造后达到绿色建筑标准的项目、公共机构建筑能效提升的项目和引入绿色金融产品的项目。
1.开展建筑运行能耗分项计量和数据监测,通过能源审计和用能数据分析,制定绿色化改造或能效提升方案,改造后建筑能效提升和减碳水平均不低于15%,改造面积原则上不低于5000平方米。
2.支持采取围护结构节能改造、用能设备和系统提升、智能运行控制、可再生能源应用等多种方式进行综合改造。支持实
施墙体保温、门窗节能改造、门窗幕墙玻璃加贴保温隔热膜的项目。
3.支持既有建筑根据不同应用需求,采用太阳能光伏、太阳能光热等可再生能源或空气源热泵热水应用技术进行改造。
申报单位要求:
1.申报主体应为建筑权属单位,可与咨询单位联合申报。
2.项目实施周期为2年。
四、科技支撑项目

1.绿色低碳建筑设计策略研究与应用示范

研究内容:梳理绿色低碳建筑理念的源流发展,解析绿色低碳建筑内涵,研究涵盖勘察、设计、建造、运营等不同阶段下,规划、建筑、结构、设备、景观等多专业协同的在地性设计策略,形成系统性绿色低碳设计方法,编制绿色低碳建筑设计指引。
考核指标:研究报告1部、设计指引1部、期刊论文2篇,主要成果在2个以上示范项目推广应用。
2.低碳城市街区空间形态优化研究与实践应用

研究内容:研究城市街区(群)中街道网络、地块内路径及其串联空间要素之间的形态结构特征,研究建筑群体的疏密、高低及大小等形体空间特征。揭示形态结构与形体空间的关联机制,及其对于交通与设备节能减排、气候环境舒适性的影响机制。研发城市·建筑的整合设计方法与低碳运行关键技术。
考核指标:期刊论文3篇、发明专利2项,主要成果在2个以上示范项目推广应用。
3.双碳背景下江苏建筑产业现代化发展研究与示范

研究内容:对全省各地建筑产业现代化推进政策、产业布局和发展应用现状进行全面调查研究,系统梳理建筑产业现代化示范项目技术应用、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等情况,结合示范项目,重点开展装配式建筑和装配化装修“降本增效”、全过程质量控制、全生命周期碳排放量控制等研究,提出技术解决方案和相关政策建议。
考核指标:研究报告1份、技术指南1部,主要成果在2个以上示范项目推广应用。

4.“好房子”建设实施路径研究与示范
研究内容:基于省情特点,从需求分析、社区环境、功能布局、综合性能、文脉传承等方面开展研究,丰富“好房子”内涵,明确相应实施路径和指标体系。开展满足“好房子”要求的空间营造、环境控制、智慧建造、高性能设备系统等技术研究与产品开发,针对质量通病提出防控策略。
考核指标:形成评价指标体系1套、技术指南1部,主要成果在2个以上示范项目推广应用。

5.工程建设项目能源消耗与碳排放基准研究与示范
研究内容:研究建设项目中隐含碳的边界处理方法,提出统一的碳排放核算清单、不同节点碳排放权重系数,明确工程建设项目能源消耗与碳排放量化的具体路径;研究能源消耗总量和强度、碳排放总量和强度的“双控”机制,形成基于同等环境条件下的能源消耗与碳排放计算核定关键技术。
考核指标:形成期刊论文3篇、技术指南1部,主要成果在2个以上示范项目推广应用。

6.传统建筑绿色改造与性能提升关键技术研究与示范
研究内容:基于优秀传统建筑文化创造性转化与创新性发展,聚焦传统建筑保护、改造和性能提升需求,结合当代绿色建筑技术,形成传统营造活化利用的绿色改造技术体系;研究传统建筑保护与更新中防灾减灾关键技术,结合装配式技术,提出适宜的防灾性能提升技术体系;研发传统建筑预防性保护技术,开展动态监测理论体系研究,建立基于深度学习技术的多灾种灾害信息分析与管理综合平台。
验收指标:形成期刊论文2篇、技术指南1部,主要成果在2个以上示范项目推广应用。

7.面向舒适度提升的绿色智慧建筑关键技术研究与实践应用
研究内容:以提升建筑空间舒适度为目的,基于人工智能、大数据、物联网等技术,研究舒适度与建筑空间、环境、人与建筑互动等影响因素之间的关联机制,研究建筑中的热舒适度建模技术,研究建筑中的自适应节能策略、智慧化交互策略等,开展示范项目应用实践,实现绿色建筑与智慧建筑深度融合。
考核指标:形成期刊论文3篇、技术导则1部,主要成果在2个以上示范项目推广应用。

8.新型建筑工业化技术效能分析与评价体系研究及示范
研究内容:针对高精度模板、成型钢筋、一体化围护结构等新型建筑工业化高效集成技术体系开展研究,分析其技术应用优势、能源利用效率、综合品质提升效果、市场推动效益等,完善相关标准,引导装配式建筑向高效益、高质量、低消耗、低排放的方向发展。
考核指标:形成研究报告1份,修编标准1部,主要成果在2个以上示范项目推广应用。
9.基于公共建筑运行碳排放的用能系统减碳路径研究与工程示范

研究内容:基于各类公共建筑能耗监测系统和能耗限额,结合江苏“双碳”目标,研究典型公共建筑运行碳排放基准线;从能源选择、系统配置、运行优化等层面,研究不同类型公共建筑能耗和碳排放特点及其适宜减碳策略。提出既有公共建筑用能系统减碳路径关键技术选择清单,探索建立数据共享、维护机制。
考核指标:形成期刊论文2篇、技术导则1项,构建数据管理平台。
10.新发展格局下城乡建设领域科技创新体系重点应用与示范
研究内容:根据“双碳”目标,围绕国家和省确定的城乡建设系统重点工作,对城乡建设绿色发展、绿色低碳建筑、建筑品质提升、城市更新、智能智慧化技术应用等方面开展科技支撑研究与应用示范。
考核指标:形成系列科技成果不少于5项。
11.城乡建设高质量发展标准体系研究及应用
研究内容:围绕建设领域绿色节能减碳、城市更新、新型建筑工业化、城乡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开展技术研究,编制相关标准。
考核指标:编制并发布不少于5部地方标准。
申报相关要求:
1.申报单位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相应的研究基础和科研条件,申报团队人员结构合理。鼓励支持40岁以下青年科技人才作为项目第一负责人(具备高级职称)申报。
2.同一申报人限报2项,且不得同时担任第一负责人。
3.未按进度要求完成我厅科技支撑项目的负责人,不得作为第一负责人申报。
4.科技支撑项目应贯彻产学研用融合理念,积极推动技术创新和成果转化。
5.鼓励研究推广过程中结合实际形成发明专利和软件著作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