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厦门市公布2021年绿色建筑创建行动工作计划

来源: iGreen  时间: 2021.07.16  打印本页  分享:
厦门市建设局关于公布2021年绿色建筑创建行动工作计划的通知文号:厦建科〔2021〕10号 各有关单位:2021年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指出,扎实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各项工作。为推进我市建设领域绿色低碳发展,根据《厦

厦门市建设局关于公布2021年绿色建筑创建行动工作计划的通知
文号:厦建科〔2021〕10号 

各有关单位:

2021年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指出,扎实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各项工作。为推进我市建设领域绿色低碳发展,根据《厦门市建设局厦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5个部门关于印发绿色建筑创建行动实施计划的通知》(厦建科[2021]7号)精神,制定本计划,请各有关单位遵照执行。

一、加强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工程管理。城镇新建民用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加强设计、图审、施工、验收和运行管理,确保绿色建筑标准落实。根据《厦门市建设局关于印发2021年度行政监督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厦建稽〔2021〕4号),开展本市建设工程建筑节能实施情况双随机监督检查。

二、规范绿色建筑标识管理。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绿色建筑标识管理办法的通知》(建标规〔2021〕1号)要求,开展我市绿色建筑标识工作。依托全国绿色建筑标识管理平台,提高绿色建筑标识工作效率和水平。

三、提升建筑能效水平。推广以合同能源管理方式开展既有公共建筑节能改造。开展建筑节能监管体系建设,实施民用建筑能耗统计、能源审计、能效公示及能耗动态监测。开展建筑碳中和试点研究。

四、推动绿色建材应用。开展预拌混凝土绿色生产管理,全市绿色混凝土星级达标率力争达到100%。推进房屋拆除工程现场实施建筑废土资源化利用,拆除面积十万平方米以上的拆除项目,鼓励业主(代建)单位采用移动式设备现场处置建筑废土,实行房屋拆除、建筑废土资源化利用及清运一体化管理。全年完成建筑废土资源化利用不少于150万吨。

五、加强绿色低碳技术研发。结合碳达峰碳中和工作任务,开展绿色低碳建设科技研发,研究制定我市建筑领域碳达峰技术路径。支持符合条件的绿色低碳建设科技成果和工程项目申报建设科技计划项目、科学技术进步奖和住建部绿色建筑创新奖。完成绿色低碳建设科技计划项目立项不少于3项,用于支持建筑碳达峰碳中和、公共建筑能效提升、绿色健康、空调节能等绿色低碳前沿技术攻关。

六、做好宣传推广。组织多渠道、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充分利用电视、报纸、网络等各类新闻媒体和活动载体,普及绿色建筑知识,宣传先进经验和典型做法,推动形成绿色生活方式。

  厦门市建设局

  2021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