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委印发《济南新旧动能转换起步区建设实施方案》,大力促进城区绿色低碳发展
为贯彻落实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战略,加快山东新旧动能转换综合试验区建设,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同意济南新旧动能转换起步区建设实施方案的函》(国办函〔2021〕44号)要求,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了《济南新旧动能转换起步区建设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实施方案》提出,支持济南建设新旧动能转换起步区,有利于推动山东半岛城市群高质量发展,形成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新示范;有利于加快传统产业改造升级、培育壮大高新技术产业,形成山东新旧动能转换综合试验区的新引擎;有利于吸引集聚优质要素资源,形成高水平开放合作的新平台;有利于探索量水而行、节水为重的城市发展方式,形成绿色智慧宜居的新城区。
《实施方案》要求,大力促进城区绿色低碳发展。严格控制起步区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优先开发利用地热能、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深化低碳试点,降低碳排放强度。推进清洁生产,发展环保产业,构建绿色制造体系,严禁新建高耗能、高污染和资源性项目。持续推进清洁取暖,加快供热系统改造升级,推广清洁能源替代。全面推动绿色建筑设计、施工和运行,新建居住建筑和新建公共建筑全面执行节能标准,大力发展超低能耗建筑,加快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实施城市更新行动,推进城市生态修复和功能完善工程。开展绿色生活创建活动,倡导绿色消费,形成简约适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