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大力开展BIM技术应用示范工作

来源: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时间: 2021.02.03  打印本页  分享:
近日,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印发通知,决定开展全省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以下简称“BIM技术”)应用示范工作。 此次BIM技术应用示范工作主要针对河北省行政区域内,在勘察、设计、施工、监理、运维等阶段(单个或多个阶段)应用BIM技术的工程项目。投资额1亿元以上或单位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以上的政府投资工程、公益性建筑、大型公共建筑及大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项目优先纳入。

       近日,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印发通知,决定开展全省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以下简称“BIM技术”)应用示范工作。

 

       此次BIM技术应用示范工作主要针对河北省行政区域内,在勘察、设计、施工、监理、运维等阶段(单个或多个阶段)应用BIM技术的工程项目。投资额1亿元以上或单位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以上的政府投资工程、公益性建筑、大型公共建筑及大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项目优先纳入。

 

       全文如下:

 

关于组织开展BIM技术应用示范工作的通知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局),雄安新区管委会建设和交通管理局:

 

  为贯彻落实《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7〕19号)、《关于完善质量保障体系提升建筑工程品质若干措施的通知》(冀政办字〔2019〕66号)等有关要求,加快我省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以下简称“BIM技术”)推广应用,决定组织开展BIM技术应用示范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施范围

 

  我省行政区域内,在勘察、设计、施工、监理、运维等阶段(单个或多个阶段)应用BIM技术的工程项目。投资额1亿元以上或单位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以上的政府投资工程、公益性建筑、大型公共建筑及大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项目优先纳入。 

 

  二、示范目的

 

  (一)引导关键技术创新,提升工程建造水平。以BIM技术为先导,推进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人工智能等技术在设计、施工、运营维护等全过程集成应用,促进城乡建设高质量发展。 

 

  (二)强化全生命周期管控,保障工程质量安全。坚持科技进步和管理创新相结合,在建筑领域普及和深化BIM技术应用,提高工程项目全生命期各参与方的工作质量和效率,保障工程建设优质、安全。 

 

  (三)推动行业技术变革,助力改革创新发展。把握京津冀协同发展、雄安新区规划建设等重大战略机遇,以BIM技术应用为契机,推动建筑行业技术变革,为建筑师负责制、全过程咨询等改革创新提供强有力的内需动力和技术保障。 

 

  三、申报要求

 

  (一)示范项目应在项目建设过程中,运用BIM技术手段提高项目各参与方的工作质量和效率,在优化设计、提高施工质量和效率、精确计量、节约资源、管理信息化、应用智能化等方面起到良好示范带动作用。 

 

  (二)示范项目应具有较好的性价比,有利于实现社会效益、环境效益与经济效益的有机统一。示范项目按照项目类型可分为房屋建筑类、市政基础设施类、其他类,按BIM技术应用阶段可分为勘察、设计、施工、运维阶段。 

 

  (三)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运维等单位均可申报示范项目,且不局限于本省企业完成,省外企业也可推荐。

 

  四、申报方式

 

  (一)示范项目申报单位按要求填写《应用BIM技术示范项目申请表》(见附件,可在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http://zfcxjst.hebei.gov.cn/下载),于2021年3月25日前,送达或邮寄至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处3103室(地址:石家庄市新华路501号,收件人:李杰 0311-87904534),同时电子版发送至Lijie@hebmail.gov.cn。  

 

  (二)我厅将组织专家对申报示范的工程项目进行比选,确定并发布BIM技术应用示范项目名单,适时展示交流。 

 

  五、其他要求

 

  (一)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积极组织辖区内工程项目做好BIM技术应用示范申报工作。各相关单位应积极组织开展示范项目的观摩、学习,做好示范经验交流、宣传推广等工作。 

 

  (二)本次BIM技术应用示范项目中,作为典型案例予以交流推广的,在今后省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等评选推荐时,其BIM技术应用情况将作为一、二等奖项的重要评价指标,予以优先推荐。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1年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