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印发装配式建筑发展《实施意见》

来源: 陕西日报  时间: 2017.04.07  打印本页  分享:
《实施意见》从6个方面切入,要求不断提高装配式建筑在新建建筑中的比例,促进我省建筑产业转型升级,其中包括:组织开展装配式建筑试点示范;加快推进装配式建筑项目建设; 健全完善装配式建筑标准体系;提高装配式建筑工程质量;发展装配式建筑产业;加强人才队伍建设。

    ●6月30日起,新建保障房项目等应采用装配式建造方式
    ●明年起,装配式建筑项目供地占比不少于10%
    ●2025年实现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比例30%以上 
 

    本报讯(记者 海花)日前,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实施意见》。根据《实施意见》,到2020年,全省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的比例在重点推进地区将达到20%以上,2025年在全省范围将达到30%以上。

    《实施意见》从6个方面切入,要求不断提高装配式建筑在新建建筑中的比例,促进我省建筑产业转型升级,其中包括:

    组织开展装配式建筑试点示范。力争到2020年,装配式公共建筑、商品住宅试点示范规模达到200万平方米;装配式农房示范规模达到20万平方米;创建国家级装配式建筑试点示范城市1—2个,省级装配式建筑试点示范城市2—3个。

    加快推进装配式建筑项目建设。我省将各地分为重点推进地区、积极推进地区和鼓励推动地区,对其实施分类指导推动。2018年起,装配式建筑项目供地占建筑项目招拍挂土地的比例不少于10%,以后年度每年增长不低于3个百分点。2017年6月30日起,新建保障性住房项目和财政资金、国有企业全额投资的房建工程应采用装配式建造方式。

    健全完善装配式建筑标准体系。加快现有工程标准、规范和图集的梳理和复审工作,强化建筑材料标准、部品部件标准、工程标准之间的衔接。支持企业编制部品部件等企业标准,鼓励社会组织编制团体标准。

    提高装配式建筑工程质量。推行装配式建筑一体化集成设计;引导企业创新施工组织方式,提升装配施工水平;推行工程总承包,可按照技术复杂类工程项目招投标;推进建筑全装修,积极推广标准化、集成化、模块化的装修模式;加强新技术新产品的推广应用,不断提升装配式建筑绿色建造技术水平;健全装配式建筑的质量安全责任体系,实行工程质量安全责任制。

    发展装配式建筑产业。推动建筑部品部件的多元化和产业的分工协调、专业化发展;发展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加快推进新型建材产业与装配式建筑协同发展,到2020年,形成3-5个以骨干企业为核心、产业链完善的产业集群,发展建设省级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5-10个、国家级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2-3个。

    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明确装配式建筑各层次、各类型人才的培养目标,加快培育发展装配式建筑产业工人。培育青年科技人才、创新技术团队,提高与装配式建筑发展需求相适应的科研创新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