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徐州印发《关于印发大力发展绿色金融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 iGreen  时间: 2022.01.17  打印本页  分享:
日前,徐州市政府办公室发布《关于印发大力发展绿色金融实施方案的通知》。据介绍,为加快构建绿色金融发展体系,有序推动绿色金融高质量发展,近期我市根据省政府办公厅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实际,制定了《关于大

日前,徐州市政府办公室发布《关于印发大力发展绿色金融实施方案的通知》。据介绍,为加快构建绿色金融发展体系,有序推动绿色金融高质量发展,近期我市根据省政府办公厅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实际,制定了《关于大力发展绿色金融的实施方案》。

该方案的总体要求是,围绕“建设产业强市、打造区域中心”战略目标,加快构建适应我市产业发展的绿色金融政策体系、组织体系、产品体系和风控体系,引导更多金融资源支持节能减排和绿色发展,全面助力“美丽徐州”建设,确保如期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

方案确立了工作目标,即“十四五”期间,全市绿色金融融资规模持续稳定增长,绿色信贷余额占比实现较大提升,绿色债券、绿色股权融资等直接融资规模稳步扩大,绿色保险覆盖面持续增长,绿色金融基础性框架基本完善、体系逐步健全、产品不断丰富,初步形成彰显徐州特色的绿色金融生态。

围绕发展绿色金融既定目标,徐州市明确了六方面重点任务。

搭建绿色金融基础性制度框架。金融监管部门要根据国家、省绿色金融标准建立健全绿色信贷机制,充分发挥绿色融资企业评价、绿色融资项目评价、绿色金融机构评价、银行业绿色金融特色机构建设、区域绿色金融发展指数、金融机构环境信息披露等绿色金融标准的规范和引导作用。发改、工信、住建等地方行业主管部门和金融机构参照国家发改委等七部门《绿色产业指导目录 (2019年版)》,筛选绿色企业、优质项目作为全市绿色融资主体。同时,建立绿色金融服务载体平台。

加大绿色金融重点领域支持。要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我市“6+4”先进制造业金融支持力度,鼓励对钢铁、化工、水泥、电力等传统高碳行业节能减排、减碳改造提供金融支持,加快提升制造智能化和绿色化水平;引导金融机构支持我市“483”现代乡村产业体系绿色建设,助力乡村振兴和美丽宜居乡村建设,重点支持农产品加工业绿色转型、生态循环农业发展、绿色农业品牌创建。同时,支持绿色循环产业发展,推动基础设施和能源体系绿色转型。

完善绿色金融服务体系。积极争取全国性金融机构在我市设立绿色金融服务中心,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设立绿色金融事业部、绿色支行等特色机构。鼓励银行保险机构通过设立绿色金融业务部门、绿色产品创新实验室等方式,提升绿色金融专业服务能力和风险防控能力等。地方金融监管局要引导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建立绿色企业“白名单”,探索开展“见贷即保”,灵活调节担保费率,支持绿色领域投融资。鼓励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和社会资本共同出资设立绿色产业担保基金,为绿色企业提供增信服务。鼓励信保基金、应急周转资金等政策性产品优先支持绿色企业发展。

创新绿色金融产品服务。大力推广“环保贷”“节水贷”等特色绿色信贷产品,拓宽绿色企业和项目抵质押品范围。创新推广水权、用能权、竹林碳汇、合同能源管理收益权等抵质押贷款产品。发改、财政、金融监管等部门要指导金融机构做好绿色债券需求摸排和项目储备工作,重点支持绿色循环低碳发展项目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和交易所市场发行绿色债券。金融监管局要支持符合条件的绿色企业在多层次资本市场上市 (挂牌)融资,开展并购重组。财政部门要引导金融资金、社会资本等,支持我市推进产业结构和能源结构调整。支持辖内保险机构开发生态环境责任类保险、绿色产品质量安全保险、绿色企业贷款保证保险等创新产品,配合生态环境等部门推动在高环境风险行业实施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

积极申报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点。发改、工信、农业等部门要加快培育一批制造业、现代农业、服务业绿色产业集群,鼓励符合条件、绿色产业基础较好的地区积极申报国家和省级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点,争取政策扶持。金融监管部门要积极申报国家气候投融资项目库和气候投融资试点,支持绿色金融改革创新成就突出的项目申报振兴徐州老工业基地创新奖。工信部门要围绕全市24条优势产业链,选择高端工程机械、集成电路、晶硅光伏、资源再生循环利用等产业链龙头企业,开展 “绿色+创新”“绿色+高端制造”等绿色金融创新试点。银行机构要充分发挥大数据、物联网、区块链等科技金融优势,不断完善绿色金融供应链服务。

健全绿色金融风险防控机制。金融监管部门要加快研究制定金融机构环境信息披露规范,指导金融机构按照监管部门要求分批、分层、分步稳健开展环境信息披露工作;鼓励金融机构学习借鉴国际先进绿色金融发展与管理理念,将提升环境风险管理能力纳入机构中长期发展战略;指导金融机构按照国家和地方绿色标准,严格投贷前风控管理,推动金融机构对绿色信贷项目的资金用途、环境效益、项目进展和可持续性开展监测和评估,防范项目“洗绿”“漂绿”“染绿”风险。加强风险监管,有效防范绿色信贷和绿色债券的违约风险等。

通过上述各项任务的落实,到2025年末,全市绿色信贷余额要达1400亿元以上,年均增速不低于25%,绿色信贷新增占比不低于10%;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和低碳环保技术装备保险等重点险种保障金额比2020年末翻一番;绿色企业直接融资规模不低于1000亿元。绿色信贷不良贷款率控制在1%以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