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民买绿色建筑 政府给奖励

来源: 厦门晚报      时间: 2016.10.31  打印本页  分享:
厦门市建设局、市财政局印发《厦门市绿色建筑财政奖励暂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后,厦门市首例绿色建筑财政奖励。
厦门市建设局、市财政局印发《厦门市绿色建筑财政奖励暂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后,厦门市首例绿色建筑财政奖励。

购买商品房,业主居然还能获得契税返还奖励!昨日,记者从厦门市建设局获悉,建发・中央湾区一期e28地块1~12号楼的业主已经陆续拿到了政府按比例返还的契税。这也是自去年厦门市建设局、市财政局印发《厦门市绿色建筑财政奖励暂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后,厦门市首例绿色建筑财政奖励。

     一手房948户业主获得已缴契税20%的奖励

     今年8月,厦门兆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的建发・中央湾区一期e28地块1~12号楼已获取二星级绿色建筑运营标识证书,符合绿色建筑财政奖励规定。

     经过审核,该地块1~12号楼项目住宅部分建筑面积13.38万平方米、公建部分建筑面积4.97万平方米,根据《管理办法》,住宅建筑面积部分财政奖励标准为45元/平,公建部分建筑面积财政奖励标准为20元/平,因此建设单位共能获得财政奖励701.5万元。

     而此项目的一手房业主也获得已缴契税的20%奖励。该项目申报契税奖励的共有948户,业主已缴契税合计7545万元,共能获财政奖励合计约1509万元(最终以市地税局核实确认的金额为准)。

     业内人士说,该措施让消费者也能切实受益,从而更有效地引导民众去了解、选择绿色建筑。而采用契税返还的激励方式,在全国尚无先例。

     购房者直接得到实惠,倒逼开发商做好建筑节能

     “进行财政奖励,是厦门市推广绿色建筑、倡导建筑节能减排的措施之一。”市建设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只要在2014年1月1日前取得民用建筑用地按绿色建筑标准建设、取得绿色建筑运行标识的建设单位,以及购买该绿色建筑(住宅)的业主,就有资格获得奖励,并依据绿色建筑不同“星级”,进行不同金额的奖励。对于建筑单位来说,除了市财政的奖励,还可以获取省级、国家级奖励。

      业内人士介绍,从全国范围来看,厦门的奖励力度是很大的。此前也有一些地方出台过激励消费者购买绿色建筑的政策,比如要求银行给予绿色建筑购买者一定贷款利率的优惠等,但大多难以落实,主要原因是操作难度较大。契税返还等于政府直接拿出一部分钱来补贴消费者,不需要协调银行系统,因此操作起来比较简单易行。

     绿色建筑还可以形成一个倒逼机制,就是让消费者倒逼开发商做好运行标识,督促开发商实实在在地按绿色建筑的标准设计执行,让一些环保节能的措施能够真正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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