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权益变真金白银,《上海市浦东新区绿色金融发展若干规定》表决通过

来源: iGreen  时间: 2022.06.30  打印本页  分享:
走路、骑车、垃圾分类……生活中的所有绿色行为,都将累积成个人碳账户中的积分。积分越高,获得的绿色信贷越多。环境权益由此真正变为真金白银,在全社会营造出环境即财富的绿色发展理念。6月22日上午表决通过的

走路、骑车、垃圾分类……生活中的所有绿色行为,都将累积成个人碳账户中的积分。积分越高,获得的绿色信贷越多。“环境权益”由此真正变为“真金白银”,在全社会营造出“环境即财富”的绿色发展理念。

6月22日上午表决通过的《上海市浦东新区绿色金融发展若干规定》(简称《若干规定》)中,描绘了这样一幅前景可期的绿色金融图景。从个人碳账户到企业绿色信贷支持,与我们每个人的日常生活息息相关。新规的出台,还被寄予厚望——以立法引领改革创新,打造绿色金融“上海样本”。

作为新兴领域,绿色金融的实践早已行至理论之前。在立法座谈会上,一家企业代表曾抛出这样的困惑——河道疏浚明明属于绿色项目范畴,为何迟迟得不到绿色信贷支持?另一边,金融机构也同样犯难,什么样的项目算绿色,清晰的界定标准是什么?

由于实践中并未形成统一的绿色项目判断标准,因此《若干规定》明确了市和浦东新区政府及其相关部门的绿色金融发展工作职责;要求市发展改革、生态环境等部门研究制定绿色企业评价要求、评价标准和绿色项目认定条件、认定标准,并据此统筹建立绿色项目库。“相较于一刀切的标准,能进能出的项目库制在实践中更具弹性。” 市人大财经委立法监督处处长张震解释说。

施行环节,“绿色项目库”不仅仅跟着企业走,还将根据项目内容进行动态调整。譬如,一家传统意义上被认为高耗能的钢铁企业,如果其项目聚焦低碳材料研发,也能获得绿色金融支持。

据此,《若干规定》还为转型金融专设条款,并提出鼓励支持为碳密集型、高环境风险的项目或者市场主体向低碳、零碳排放转型提供金融服务。这与法条中定义更广泛的绿色金融概念遥相呼应。根据法条适用范围,只要是为支持改善生态环境、应对气候变化、资源节约高效利用等经济社会活动所提供的金融服务,均可称为绿色金融。讨论中,不少人认为,适用范围更大,更有利于新兴产业发展,开辟出更多可能的新赛道。

人人拥有“碳账户”,撬动社会参与热情

作为一部绿色金融领域的前瞻性立法,《若干规定》还在顶层设计上大胆突破,提出了人人享有“碳账户”的理念,由此充分调动起社会参与热情。其中明确,将企业碳排放表现信息和个人绿色低碳活动信息等纳入碳账户,形成碳积分,并据此提供优惠的产品或者服务。

在不少业者看来,借助“两张网”建设,上海完全有能力、有基础在这一领域进行更多先行先试探索,并为全国范围内的碳普惠机制建设积累经验。

绿色信贷外,绿色金融还有更多创新模式。调研中,许多金融机构代表纷纷畅想更多创新方案。譬如,碳排放权、排污权、用水等各类环境权益,不仅能上市交易,还能抵押、质押融资、回购、拆借等。“许多金融机构都积极表达了他们开发绿色金融创新产品的意愿。”张震说。为此,《若干规定》针对绿色保险、绿色融资租赁、绿色信托、绿色投资等都一一专设条款,并厘清相关主体和鼓励试点方向。

调研中,相关部门还发现,相较于人们普遍更熟悉的绿色信贷,融资量更大的绿色债券在实践中更受欢迎。为此,《若干规定》明确,浦东新区人民政府探索将符合条件的重大清洁低碳能源项目等纳入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支持范围,支持区域绿色项目建设。这样一来,绿色项目能大大降低发债成本。

借由更丰富多元的绿色金融工具,大家期待,各类环境权益能在金融市场中畅行无阻。同时,借由环境权益的高效流转,倒逼更多企业节能减排、降本增效,真正实现绿色高质量发展。

下一步,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将与各方密切配合、协调联动,推动《若干规定》全面有效贯彻实施。

第一,率先探索实践,夯实绿色金融发展基础

加强与国家金融管理部门在沪机构、市级行业主管部门、浦东新区有关部门等协作,共同做好浦东新区绿色金融发展的促进保障工作,为上海申建国家级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奠定基础。一是推动产业端绿色评价标准的研究制定,统筹建立绿色项目库,为产融对接提供“靶向”目标。二是在浦东新区率先制定国家绿色金融标准配套制度或者补充性绿色金融地方标准,为统一绿色金融产品和项目评估、认定和分类标准,创造条件。三是支持国家金融管理部门在沪机构在浦东新区加快建立改革试验机制,促进绿色金融等领域创新监管互动。

第二,突出特色优势,深化绿色金融开放创新

依托上海金融要素市场集聚、国际交流密切等优势,推动浦东新区先行先试,为上海构建高标准的绿色金融产品及服务体系,提供更多示范样本。一是发挥新开发银行等总部效应,深化绿色金融国际合作。鼓励金融机构参与国际国内生物多样性金融示范项目等。二是发挥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及临港新片区跨境资金流动先行先试优势,为企业绿色转型发展提供更便利的跨境投融资服务。三是鼓励金融机构创新绿色信贷、绿色票据、绿色债券、绿色保险、绿色融资租赁、绿色信托、绿色投资、绿色基金等,支持浦东新区开展气候投融资试点。

第三,推动改革突破,引领经济社会绿色转型

围绕浦东新区产业绿色转型需求,实现金融支持绿色发展的资源配置、风险管理和市场定价三大功能,发挥好浦东新区法规对全市的溢出效应。一是支持国家金融管理部门在沪机构结合区域产业特点,制定补充性转型金融标准、分类和管理规则。鼓励金融机构提供多样化的金融产品及服务,关注不同类型企业转型过程中减排路径,促进可持续性发展。二是支持国家绿色发展基金等聚焦浦东新区环境保护、污染防治、能源资源节约利用、绿色建筑、绿色交通、绿色制造等领域开展绿色投资。鼓励金融机构对绿色低碳技术成果转化和应用开展投贷联动业务。三是支持金融机构开展环境权益融资等业务,推动建立具有国际影响力的碳交易、定价、创新中心。四是在浦东新区试点金融机构、企业分类分层开展强制性环境信息披露,逐步解决产融信息不对称。

第四,加强公共供给,优化绿色金融发展环境

推动市区两级政府完善配套支持,强化政策激励措施,切实破解绿色金融体制机制障碍,增强市场主体获得感。一是推动强化相关监管激励约束机制,完善绿色金融评价,引导金融机构建立绩效考核、内部激励约束及风险管理制度。二是在浦东新区试点建立绿色金融数据服务专题库及绿色债券储备等,通过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等形式支持区域绿色项目建设。三是将绿色金融发展纳入上海金融创新奖评选范围,完善财政、人才服务等各项配套政策。四是加强绿色金融创新发展的司法保障,支持上海金融法院等探索金融市场案例测试机制,向市场主体提供规则指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