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力推广超低能耗建筑建设,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印发绿色建筑创建行动实施方案

来源: iGreen  时间: 2021.09.08  打印本页  分享:
为推进临港新片区建设智慧生态、宜业宜居的现代化新城,根据《上海市绿色建筑创建行动实施方案》,结合实际,临港新片区印发《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绿色建筑创建行动实施方案(试行)》。创建对

为推进临港新片区建设智慧生态、宜业宜居的现代化新城,根据《上海市绿色建筑创建行动实施方案》,结合实际,临港新片区印发《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绿色建筑创建行动实施方案(试行)》。

创建对象、创建目标和实施范围

创建对象

绿色建筑是指为了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在建筑的建设、运行、改造的全寿命期内,按照绿色建筑相关标准要求,建设安全耐久、健康舒适、生活便利、节约资源(节地、节能、节水、节材)、环境宜居的高品质建筑。

创建目标

到2022年,当年城镇新建建筑中绿色建筑面积占比达到100%,绿色生态城区面积规模不断扩大,星级绿色建筑持续增加,各类先进绿色建筑技术、绿色建材积极应用,建筑能效水平不断提高,住宅健康性能不断完善,绿色住宅使用者监督全面推广,人民群众积极参与绿色建筑创建活动,形成崇尚绿色生活的社会氛围。

实施范围

临港新片区产城融合区内。

重点任务

编制低碳建设导则

以绿色生态城区创建为引领,统筹绿色建筑发展目标,打造绿色建筑集群。根据已有绿色生态城区建设经验,科学布局绿色建筑位点,打造绿色建筑集群。

临港新片区新建建筑(包含民用建筑及工业建筑)全部执行绿色建筑二星及以上标准,政府投资项目和大型公共建筑(单体建筑面积≥2万m2)、地块标志性建筑、具有影响力的建筑、环境敏感地块建筑及其他有必要提高绿色标准的建筑,执行绿色建筑三星级标准,鼓励新建建筑在设计时执行更高的节能标准、申报运行阶段标识。

提升建筑能效水平

大力推广超低能耗建筑建设,临港新片区滴水湖核心片区及综合产业片区ZH-02单元内新建民用建筑应符合《上海市超低能耗建筑技术导则》要求,并经相关主管部门审核通过。每年选取至少2个适宜的公共建筑或住宅建筑,开展近零能耗建筑建设示范,探索产能建筑试点。

积极推广可再生能源利用,强化可再生能源建筑一体化应用。基于临港地区气候条件,推广风能和太阳能利用,积极开展光伏建筑一体化建设,充分利用工业建筑、公共建筑屋顶等资源实施分布式光伏发电工程,探索光伏柔性直流用电建筑或园区示范。临港新片区政府投资项目应当采用可再生能源应用系统,其可再生能源综合利用量核算系数达到上海市《民用建筑可再生能源综合利用核算标准》中先进值标准。

基于大型公共建筑能耗监测平台,针对重点用能建筑、高耗能建筑开展能源审计,强化既有公共建筑节能监管,督促低能效建筑整改。

提高住宅健康性能

临港新片区住宅项目应当结合疫情防控,按照《住宅设计标准》《住宅建筑绿色设计标准》等住宅相关标准,落实建筑室内空气、水质、隔声等健康性能指标,提升建筑视觉和心理舒适性。新建居住建筑100%实施全装修,鼓励在全装修住宅中推广内装工业化技术,落实健康性能指标,打造住宅绿色健康性能示范实践。

推广《绿色住宅购房人验房指南》,向购房人提供房屋绿色性能和全装修质量验收方法,引导绿色住宅开发建设单位配合购房人做好验房工作。鼓励各地将住宅绿色性能和全装修质量相关指标纳入商品房买卖合同、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明确质量保修责任和纠纷处理方式。

应用绿色建筑新技术、新材料

依托临港大建设的整体环境,鼓励绿色建筑科技应用。积极试点5G、物联网、人工智能、建筑机器人等新技术在工程建设领域的应用,推动绿色建造与新技术融合发展。

加快绿色建材推广应用,提高绿色建材在绿色建筑中的使用比例,在政府投资的绿色建筑和生态城区中应率先采用绿色建材,政府与国企投资建设的新城绿色建筑项目,预拌混凝土材料全面使用绿色建材。

建筑垃圾处理实行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和“谁产生、谁处理”的原则,形成收、运、处、用一体化运作模式。建筑废弃混凝土应当回收使用,由建设单位承担统一分类、运送处置和资源化利用的责任。加强雨水等非常规水源优先用于建筑施工。

推广智能建造和建筑工业化

推进建筑信息模型技术应用。新建、改建、扩建的建设工程应当在设计、施工阶段应用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推进设计与施工一体化建设,加强BIM技术与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的融合应用。

鼓励建设单位建立基于BIM的运营管理平台,在运营阶段应用BIM技术。以BIM应用为牵引,开展从建设到区域智慧管理的试点示范,探索BIM技术在建筑运营和城市管理的数字化、智能化和精细化管理模式。

新建公共建筑类、居住建筑类、工业建筑类项目,均应实施装配式建筑,且建筑单体预制率不低于 40%或单体装配率不低于60%。大力发展钢结构、组合结构等结构形式。鼓励建设主体开展装配式建筑示范。

绿色建材与资源循环利用

建筑垃圾处理实行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和“谁产生、谁处理”的原则,形成收、运、处、用一体化运作模式。建筑废弃混凝土应当回收使用,由建设单位承担统一分类、运送处置和资源化利用的责任。加强雨水等非常规水源优先用于建筑施工。

组织实施

形成闭环管理

强化绿色建筑闭环管理,加强事中事后监管,重点推进绿色建筑的验收和运维。根据本市《公共建筑绿色设计标准》《住宅建筑绿色设计标准》《上海市绿色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上海市公共建筑绿色设计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要点》《上海市住宅建筑绿色设计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要点》《绿色建筑工程验收标准》等绿色建筑系列标准规范,把相关要求纳入建设管理流程,在土地供应、审图等阶段对绿色建筑要求进行严格把关。加强建设过程监督,制定系统方案进行绿色建筑施工专项检查,监测建筑健康性能指标。推动绿色建筑专项验收,开展试点示范。

加强财政支持,应用绿色金融

发布《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示范项目专项扶持资金申报实施细则》,开展绿色建筑相关补贴工作。探索绿色金融支持绿色建筑的实施模式,推动绿色金融支持绿色建筑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