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十三五”时期民用建筑节能发展规划新闻发布会

来源: 千龙网  时间: 2016.11.30  打印本页  分享:
千龙网北京11月30日讯 30日下午,北京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和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联合举办了展望十三五 发展谱新篇《北京市十三五时期民用建筑节能发展规划》新闻发布会。市住建委副主任冯可梁,市住建委副主任、新闻发言人王承军出席发布会介绍有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千龙网北京11月30日讯 30日下午,北京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和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联合举办了“展望十三五 发展谱新篇”《北京市“十三五”时期民用建筑节能发展规划》新闻发布会。市住建委副主任冯可梁,市住建委副主任、新闻发言人王承军出席发布会介绍有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北京市“十三五”时期民用建筑节能发展规划新闻发布会现场


       “十二五”时期,北京市建筑节能工作取得了重大进展和突破,圆满完成民用建筑节能规划确定的主要目标和工作任务,为实现北京市节能减排目标做出了积极贡献。“十三五”时期是落实首都城市战略定位、加快建设国际一流和谐宜居之都的关键时期,建筑节能领域将深入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提升建筑能效水平,建设绿色低碳生态家园,缓解城市发展与能源消费之间的矛盾,改善城市环境质量和人民生活品质。
      
       《北京市民用建筑节能“十三五”时期发展规划》根据《北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的精神和“十三五”时期首都节能减排与建设事业发展的需要,提出了今后五年北京市建筑节能的发展目标、重点工作任务和保障措施,是全市“十三五”规划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十三五”时期北京市建筑节能工作的指导性文件。

       一、“十二五”时期建筑节能工作主要成效

       “十二五”时期,北京市节能建筑比例和建筑能效水平大幅提升,城镇节能民用建筑的比例达到74.4%,居各省市首位,建筑节能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

       一是新建建筑全面提高节能设计标准。在国内率先实施节能75%的第四步《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和2015年版《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民用建筑的节能水平保持全国领先。“十二五”期间新建建筑提高设计标准达到的节能量达到136.4万吨标准煤,约为1亿平方米城镇建筑的采暖耗煤量。

       二是绿色建筑持续创新发展。2013年6月1日起新建民用建筑在国内率先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十二五”时期设计和建设绿色建筑9065万平方米,通过绿色建筑评价标识认证的建筑1663万平方米,18个项目获得全国绿色建筑创新奖,获奖数量和质量均居全国首位。

       三是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实现跨越式发展。完成城镇既有建筑围护结构节能改造6132万平方米,其中既有居住建筑改造惠及200多万居民,小区环境显著改善,室内舒适度明显提高;完成农村住宅新建翻建、抗震节能改造53.57万户,大大超过“十二五”20万户的规划目标,改造后室内环境和舒适度明显提升,室内温度普遍提高4-6℃,并减少了污染物排放。完成187座燃煤锅炉房改造和1800公里老旧供热管线更新改造,城六区基本实现供热无煤化。

       四是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大幅推进。新建建筑安装太阳能热水系统的建筑面积达1100万平方米,新增太阳能光电建筑应用累计装机容量16.5万千瓦,新增热泵技术应用建筑面积2600万平方米,新增太阳能供暖的民用建筑20万平方米。全市应用可再生能源建筑面积比例提升到13.8%。

       五是住宅产业化推广应用工作全面展开。“十二五”期间,在全国率先出台了推进住宅产业化发展的相关政策和技术标准,形成了住宅产业化发展的技术路径,培育了一批研发、设计、生产和施工的全产业链集团,政府主导的保障性住房100%按照住宅产业化进行建造。2014年北京市成为“国家住宅产业现代化综合试点城市”。截至2015年底,已实施和纳入实施计划的居住建筑累计达到1800万平方米,住宅产业化工作迈入全国先进行列。

       六是公共建筑节能运行管理机制实现创新。2012年出台了《北京市公共建筑能耗限额和级差价格工作方案(试行)》《北京市公共建筑电耗限额管理暂行办法》等文件,将全市范围内单体建筑面积3000平方米以上且公共建筑面积占比超过50%的建筑纳入能耗限额管理。通过对1.3万余栋公共建筑电耗限额进行考核,有力促进了公共建筑的节能改造和行为节能。

       二、“十三五”时期建筑节能主要工作

       “十三五”时期,首都城市战略定位更加明确,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深入实施,“大城市病”治理进入攻坚阶段,新的形势对首都的建筑节能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

       “十三五”期间将继续加强建筑节能工作,实施全市民用建筑能源消费总量和能耗强度双控,狠抓能源需求侧调控和能源供给侧改革,控制民用建筑碳排放总量。在建筑规模总量一定的前提下,到2020年民用建筑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在4100万吨标准煤以内,2020年新建城镇居住建筑单位面积能耗比“十二五”末城镇居住建筑单位面积平均能耗下降25%,建筑能效达到国际同等气候条件地区先进水平。将北京市城市副中心工程、北京新机场、2022北京冬奥会场馆、环球影城、新首钢高端产业综合服务区等重大项目建设成节能绿色建筑的典范。建筑节能工作主要任务是实现“三个飞跃和三个突破”。

       新建建筑节能水平实现新飞跃。“十三五”时期率先发布更高水平的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出台超低能耗建筑技术导则或设计标准。研究进一步提高新建农民住宅节能技术标准,促进农民住宅节能水平逐步向城镇建筑节能标准看齐。强化建设施工过程监管。开展不少于30万平方米的超低能耗建筑示范,形成有效推动全市城镇和农村超低能耗建筑的政策标准体系。培育超低能耗建筑相关产业链,为适时出台强制推广政策提供技术储备。

       绿色建筑工作实现新飞跃。在新建政府投资公益性建筑及大型公共建筑中执行二星级及以上绿色建筑标准;绿色建筑示范区、重点产业功能区内的新建民用建筑,按照绿色建筑二星级及以上标准建设的建筑面积比例达到40%以上;在社会资金开发的房地产项目中鼓励执行绿色建筑二星级及以上标准。2020年底绿色建筑面积占城镇民用建筑总面积比例达到25%以上,绿色建材在新建建筑上应用比例达到40%。强化绿色建筑全过程管理,深入推进绿色生态示范区建设。

       装配式建筑发展实现新飞跃。保障性住房和政府投资的民用建筑全部采用装配式建造,不断提高商品房开发项目装配式建造比例,推行结构装修一体化成品交房。大力发展钢结构建筑,政府投资的新建大型公共建筑原则上应采用钢结构建筑,学校、医院、车站、机场、体育场馆等公共建筑应优先采用钢结构建筑。推广轻钢结构在低层建筑和农民住宅中的应用。基本形成适应装配式建筑发展的政策体系和技术保障体系,到2020年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的比例达到30%以上。

       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实现新突破。结合老旧小区综合改造,强化节能改造过程管理和效果评估,完成具备改造价值的约3000万平方米的城镇既有非节能居住建筑节能宜居改造。结合农村基础设施改造提升工程和村容村貌整治工作,实行“整村推进”,提前完成既有农民住宅的抗震加固和节能改造。加大公共建筑节能绿色化改造力度,完成600万平方米公共建筑改造任务,改造后的普通公共建筑能耗下降15%,大型公共建筑能耗下降20%。通过节能绿色化改造示范工程,提升建筑品质、用能效率和管理水平,带动全市公共建筑节能改造工作的开展。

       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实现新突破。加大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的监管力度,确保可再生能源系统的质量和实施效果。加强运行管理,,切实保证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系统运行的可持续性。扩大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规模,推进可再生能源在重大项目中的应用。新增太阳能热水的民用建筑面积3000万平方米,太阳能光电建筑应用装机容量累计达到40万千瓦。新增浅层地温能、深层地热能、污水源、工业余热和空气源热泵供暖面积1300万平方米,到2020年,可再生能源应用建筑面积比例达到16%。

       建筑运行精细化管理实现新突破。加快民用建筑用能信息大数据平台建设,逐步建立以提升民用建筑运行能效为目标的建筑节能管理体系,促进建筑节能工作从过程管理向目标管理转变。继续加强政府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节能运行管理,强化公共建筑能耗限额管理。对重点用能建筑实施全能源监控、能源审计和定期公示制度,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提升产权单位、使用单位和运营管理单位节能运行管理的主动性。

       三、完成“十三五”目标和工作的保障措施

       为了进一步落实目标,明确各区政府和各部门的责任、细化工作目标和实施措施,确保规划任务的顺利实施,按照《北京市建筑节能管理办法》中各区政府和相关部门建筑节能工作的职责分工,将“十三五”时期建筑节能重点工作任务分解到各区政府和相关市级主管部门。市住建委会同市发展改革委、市规划国土委、市财政局等部门发布和起草了《北京市超低能耗建筑发展行动计划(2016-2018)》《北京市公共建筑能效提升行动计划(2016-2018)》《关于加快发展本市装配式建筑的实施意见》等专项工作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