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低能耗建筑纳入工程建设强制规范,浙江丽水市发布《丽水市绿色低碳示范行动方案》

来源: iGreen  时间: 2021.10.20  打印本页  分享:
10月19日上午丽水市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丽水市绿色低碳示范行动方案》正式发布。《行动方案》共涉及市委组织部、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经信局、市自然资源局等14个牵头单位,围绕“6+1”达峰体系制定了

10月19日上午丽水市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丽水市绿色低碳示范行动方案》正式发布。《行动方案》共涉及市委组织部、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经信局、市自然资源局等14个牵头单位,围绕“6+1”达峰体系制定了20项行动,每项行动都提出了具体的行动目标,明确了2021年度目标和实施效果。

丽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丽水市绿色低碳示范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丽水市绿色低碳示范行动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丽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9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丽水市绿色低碳示范行动方案

碳达峰、碳中和是一场广泛而深刻的经济社会系统性变革,是一项具有开创性、又充满复杂性挑战性的工作。为统筹推进我市碳达峰碳中和工作,推动实施一系列专项行动,加快形成一批具有示范引领意义的绿色低碳发展典型案例和经验做法,营造全社会共同关注、共同参与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良好氛围,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围绕“6+1”重点领域达峰体系,全面推进经济社会发展绿色低碳转型,加快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产业结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为我市加快跨越式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提供坚实支撑。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系统谋划、突出特色。加强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前瞻性思考、全局性谋划,聚焦“6+1”重点领域,突出典型示范作用,统筹兼顾、整体推进,确保形成一批具有引领带动作用的绿色低碳示范行动。

(二)坚持政府主导、市场发力。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强化政策和市场机制高效协同、精准发力,推动形成适应碳达峰、碳中和要求的市场机制,为实现碳达峰、碳中和注入强大动力。

(三)坚持广泛动员、宣传引导。广泛动员各方力量,大力倡导社会各界深入践行绿色生活、扩大绿色消费,构建全民生态自觉行动体系,强化共建共享,形成政府有力、社会有效、群众有感的良好氛围。

三、重点行动

(一)光伏沐光惠民行动。围绕能源清洁低碳供应,加速推进整县整区光伏规模化开发,大力发展分布式光伏和农(林、渔)光互补等生态复合型光伏电站,打造服务乡村振兴的农村清洁能源综合供能体系。2021年,力争完成光伏新增装机27万千瓦。(市发改委牵头)

(二)工业领域高碳低效“淘汰整治”行动。以新一轮制造业“腾笼换鸟、凤凰涅槃”攻坚战为契机,开展工业低效用地全域整治。2021年,计划淘汰落后产能涉及企业51家以上、整治“低散乱”企业300家以上,腾出用能空间2.8万吨标准煤。(市经信局牵头)

(三)绿色制造引领低碳转型行动。按照厂房集约化、原料无害化、生产洁净化、废物资源化、能源低碳化原则,持续在工作基础好、代表性强的行业龙头企业开展绿色工厂创建。加快形成一批低碳高效新兴产业集群,建设一批绿色产业(园区)示范基地,推动形成开放、协同、低碳的产业生态系统。2021年,创建绿色工厂20家、绿色园区2个,完成50家企业清洁生产审核。(市经信局牵头)

(四)“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省级可持续发展创新示范区创建行动。围绕缙云县产业升级和绿色转型的发展需求,以绿色制造技术、绿色数字技术、低碳能源技术突破为核心,引领产业集群发展和区域绿色低碳循环,努力将缙云打造成为全省“绿色低碳循环发展”可持续发展创新示范区。2021年,率先实施水光氢生物质近零碳能源示范项目建设。(市科技局牵头)

(五)森林固碳增汇行动。开展新增百万亩国土绿化行动、千万亩森林质量精准提升行动,全面推进山地森林、坡地森林、城市森林、乡村森林、通道森林“五大森林”建设和战略储备林、“一村万树”示范等重点工作,挖掘林业固碳增汇潜力,实现森林蓄积量、碳储量、碳密度的全面跃升。2021年,全市新增造林面积8万亩,完成森林质量精准提升49万亩,其中碳汇森林(战略储备林)建设11万亩。(市自然资源局牵头)

(六)变型拖拉机提前淘汰行动。全面推进本地籍变型拖拉机提前淘汰,外省籍在丽变型拖拉机清退和已注销未报废的变型拖拉机解体工作,消除变型拖拉机从事道路运输活动。2021年,计划淘汰变型拖拉机1500台,减少能耗7500吨标准煤。(市农业农村局牵头)

(七)对标欧盟肥药双控行动。以肥药双控工作为抓手,狠抓农业投入品源头管控、农业生产过程追溯、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通过推广有机肥、配方肥、缓(控)释肥和水肥一体化、侧深施肥技术,提高肥料利用率,减少化学农药使用量。2021年,计划推广配方肥和按方施肥4万吨、有机肥10万吨,农药、化肥施用强度分别控制在0.17、24公斤/亩,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省级例行抽检合格率保持99%以上,争取GAP认证10个。(市农业农村局牵头)

(八)“绿色低碳美丽渡口”创建行动。以千峡湖景宁库区为重点,通过推动渡船新能源化、精细化渡运调控等降碳措施和消落带种植耐水性植物、航道航标配布、渡口码头绿化改造等碳汇工程,打造“绿色低碳美丽渡口”。2021年,计划完成实施方案编制;2022年,计划开展消落带耐水性植物种植行动、航道航标配布工程和渡口码头绿色化改造。(市交通局牵头)

(九)清洁能源消纳送出能力升级行动。推进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建设,加速构建高承载、高自愈、高互动、高效能“四高”弹性电网建设,全面提升清洁能源消纳送出能力。全年计划投资26亿元,开工建设7项、投运6项110千伏及以上输变电工程;推进缙云大洋风光水储能源汇集站、景宁绿电100%泛微网等十大零碳能源互联网示范工程,大幅提升清洁能源消纳送出能力。2021年,力争将户均停电时间压缩至3.18小时以下,同比下降50%,压降幅度全省第一。(国网丽水供电公司牵头)

(十)碳电协同治理行动。建设市能源大数据中心,构建“绿色、智能、创新、融合、开放、互动”的能源大数据枢纽,为电力领域碳达峰、碳中和提供重要的决策依据。成立丽水电力能源产业碳中和促进联盟,推动各参与方在低碳技术研发、管理提升、示范应用、市场开拓等方面开展创新与合作。2021年,计划完成电能替代3亿千瓦时,节约标准煤8.55万吨,减少碳排放22.75万吨。(国网丽水供电公司牵头)

(十一)“绿色能源虚拟电厂”智慧调度行动。充分发挥水电资源辅助调峰作用,通过电力专网、5G、北斗通信等技术,将全市水电发电信息聚合,搭建源网荷储互动平台,打造“绿色能源虚拟电厂”,增加清洁能源消纳,提升电网弹性调节能力。同时,探索将“绿色能源虚拟电厂”纳入电力市场交易,通过市场机制发挥清洁能源零碳调峰价值。2021年,预计最大调峰负荷50万千瓦,增加清洁能源消纳200万千瓦时,节约需求响应资金800万元。(国网丽水供电公司牵头)

(十二)绿色高品质认证行动。组织开展“世界认可日”主题宣传活动和“丽水山耕”等品牌认证培训工作,提升企业对认证认可工作的认知度。大力推动企业开展“丽水山耕”品牌认证、“浙江制造”认证、绿色产品认证、低碳产品认证等高品质认证。2021年,计划新增“丽水山耕”品牌认证企业25家、“浙江制造”品牌认证企业8家、绿色产品认证企业2家。(市市场监管局牵头)

(十三)塑料污染治理专项行动。组织开展城区农贸市场塑料污染治理专项行动,建立塑料购物袋集中购销制度,禁止使用厚度小于0.025毫米的超薄塑料袋,大力推广使用菜篮子、布袋子和可降解塑料购物袋,推动农贸市场实施净菜进城行动。2021年度,计划推广使用可降解塑料购物袋100万个、菜篮子和布袋子1.5万个,塑料购物袋减量使用总体下降20%。(市市场监管局牵头)

(十四)“阳光菜单”行动。推动星级旅游饭店、A级景区餐馆、“丽水山居”精品民宿、旅游团队供餐单位率先在菜单明确标明“份量、主料、品名、价格”,细化主料、辅料和整体份量标准。探索在菜单上标明营养成分和热量,倡导减盐、减油、减糖的饮食习惯,促进明白消费,健康饮食,杜绝餐饮浪费。2021年,丽水全域建成阳光菜单集成示范区,各县(市、区)至少建成一个“餐饮业阳光菜单示范一条街”。(市市场监管局牵头)

(十五)绿色信贷投放行动。制定绿色信贷实施指南,加强金融机构绿色信贷实施流程和统计口径等方面指导,明确绿色信贷认定范围,提高绿色信贷效率,助力绿色产业发展。2021年,计划新增绿色信贷50亿元,同比增长20%以上。(人行丽水中心支行牵头)

(十六)金融支持林业碳汇价值实现行动。制定全省首个林业碳汇金融业务操作指引(试行),指导银行保险机构创新推出林业碳汇金融产品,推广林业碳汇“未来收益权+保险单”质押贷款模式。率先探索区域性“零碳”银行保险机构(网点)建设,推动银行保险机构(网点)通过安装屋顶光伏、购买林业碳汇等方式,中和机构(网点)建设及日常运营过程中产生的碳排放,实现零碳排放,助力林业碳汇价值实现。2021年,实现“零碳”金融网点有突破。(丽水银保监分局牵头)

(十七)绿色建筑修规提标行动。修编《丽水市绿色建筑专项规划》,在土地出让、项目审批、规划审批、建筑设计方案审查、施工许可和验收等环节严格执行绿色低碳节能标准。提升新建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和新建建筑单位面积节能率,将超低能耗建筑基本要求纳入工程建设强制规范。大力推广装配式建筑,2021年计划完成新开工装配式建筑面积300万平方米以上,其中装配式住宅和公共建筑各150万平方米以上。(市建设局牵头)

(十八)碳汇生态产品交易行动。以“域内碳中和,碳汇可交易,内外双循环”的目标为指引,探索开展符合国际国内主流标准的碳汇项目核证申报,推进《浙江省丽水市森林经营碳汇普惠方法学(试行)》编制和备案,完成全市乔木森林经营碳汇潜力调查。积极融入全国统一碳市场和长三角一体化碳普惠市场,推动大型活动碳中和、企业履约交易等多种形式交易实践。2021年,计划完成2个以上林业碳汇项目备案、2笔以上大型活动碳中和,推动3家电力企业按照全国统一碳市场要求完成注册登记、配额核算、履约清缴。(市生态环境局牵头)

(十九)华东林交所重组行动。推动华东林交所股权重组并落户丽水,完成“新华东林交所”创新性工具和平台架构搭建,完成丽水市农村产权交易平台与华东林交所交易平台整合,以及省公共交易平台和华东林交所的数据对接。申请增加碳排放权、排污权交易等生态环境权益交易品种,争取建立全省碳交易市场,推进林业碳汇交易和碳排放权交易。(市农投公司牵头)

(二十)碳达峰、碳中和专题培训行动。把生态文明建设、碳达峰碳中和等有关内容作为领导干部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在2021年市委党校主体班次中开设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丽水实践与思考、丽水“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实践研讨教学、现代高效生态农业高质量发展的实践和启示等课程,计划覆盖学员200余人。同时,在浙江领导干部网络学院丽水分院开设碳达峰、碳中和相关学习课程,加强对领导干部教育培训。(市委组织部牵头)

四、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绿色低碳示范行动的指导协调和统筹推进,及时解决推进过程中的重大问题。各牵头单位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将绿色低碳示范行动作为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重要抓手,结合实际细化工作方案,明确责任主体,确保各项行动落实落细。

(二)加强督促落实。市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会同有关部门开展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和跟踪分析,定期开展进展情况调度和实施效果评估,及时总结提炼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模式,适时在全市范围内推广,推动各项行动取得实效。

(三)加强宣传引导。充分发挥新闻媒体作用,及时报道绿色低碳示范行动建设的鲜活实践、典型做法和工作成果,主动传播和分享绿色低碳转型的丽水经验,激发干部群众主动性和创造性。适时组织召开现场会、专题会,通过典型示范、展览展示、经验交流等形式,引导全社会树立绿色低碳发展理念,形成绿色生产生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