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推进清洁能源替代 加快实现集中供热

来源: iGreen  时间: 2018.03.22  打印本页  分享:
日前,《浙江省生态环境保护“十三五”规划重点任务分工方案》已经印发加强大气污染防治,改善大气环境质量。

日前,《浙江省生态环境保护“十三五”规划重点任务分工方案》已经印发加强大气污染防治,改善大气环境质量。

《方案》提出,推进火电、热电行业烟气超低排放技术改造,达到《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11)燃气轮机组排放限值要求。开展钢铁、水泥、玻璃和工业锅炉等重点行业领域废气清洁排放改造。

《方案》提出,2020年6月30日前,钢铁联合生产企业烧结、球团、炼铁、炼钢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达到特别排放限值;2018年6月30日前,所有水泥制造企业(含独立粉磨站)废气排放达到特别排放限值要求;2018年6月30日前,全省平板玻璃制造企业和太阳能电池玻璃生产企业玻璃熔窑大气污染物排放稳定达到《平板玻璃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6453-2011)表2限值的20%;2018年6月30日前,全省范围内“65蒸吨/小时以上(不含65蒸吨/小时,层燃炉、抛煤机炉除外)工业锅炉的烟气达到超低排放限值,10蒸吨/小时以上、65蒸吨/小时下的工业锅炉,1o蒸吨/时以上的层燃炉、抛煤机炉烟气达到特别排放限值。

《方案》提出,推进燃煤发电和热电机组烟气超低排放改造,2017年底,单台装机30万千瓦及以上机组全面完成超低排放改造,其他机组除已列入关停计划和已启动高效化改造的外,力争基本实现烟气超低排放。大力推进重点区域、重点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污染综合整治,新增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量实行区域内现役源倍量削减替代。

《方案》提出,严格落实国家《石化产业规划布局方案》,新(改、扩)建项目实施主要污染物倍量削减。严格控制煤炭消费J总量,统筹协调外购电和省内电源,推进天然气燃料等清洁能源替代,提高天然气利用水平,加快园区集中供热,到2020年,全省实现煤炭消费总量负增长,“外电入浙”比例稳定在30%左右,热负荷100蒸吨/小时以上的工业园区实现集中供热,完成天然气管网省级干线环网建设。

详情可点击下载:《浙江省生态环境保护“十三五”规划重点任务分工方案》.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