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绿色建筑行动全面实施

来源: 三秦都市报      时间: 2014.07.09  打印本页  分享:
为了实现可持续发展,减少能耗,保护珍贵的蓝天及生态环境,西安市开始全面实施“绿色建筑行动”,城乡建设步入“绿色转型”的新时期,为建设国际化大都市增添绿色的双翼。

同样居住在城市中,一个绿色的小区将会给居民带来更多的清凉和怡人的环境。为了实现可持续发展,减少能耗,保护珍贵的蓝天及生态环境,西安市开始全面实施“绿色建筑行动”,城乡建设步入“绿色转型”的新时期,为建设国际化大都市增添绿色的双翼。

绿色转型拒绝古城走向“黑色未来”

“高楼林立、人口集中加上无节制地消耗与排放,让你想象会是一个什么样的未来?”说起西安“绿建行动”的实施,西安市建委负责人这样说,省市共建大西安和建设国际化大都市并不是在有限的城区土地上盖满高楼大厦,遍布立交与道路,更多的是融入生态与人文元素,最终达到人与自然的和谐相生。“绿建行动”就是要通过市场推动、科技创新、节能降耗,把生态文明融入西安市城乡建设的全过程,不断提高人居环境舒适度,从而实现绿色建筑的可持续发展。“如果再不进行绿色转型,古城将面临的是一个黑色的未来。”

新旧建筑按计划按标准逐步实施

按照刚刚出台的《西安市绿色建筑行动实施意见》,新建建筑严格落实城镇新建建筑强制性节能标准,“十二五”期间,完成新建绿色建筑1000万平方米,到2015年末,城镇新建建筑中绿色建筑标准的比例达到20%。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方面,“十二五”期间,完成既有建筑节能改造300万平方米,完成既有市政集中供热的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公共机构建筑的供热计量改造并实行供热计量收费;建设农村居住建筑节能示范项目1000户,完成既有建筑节能降耗各项目标任务。

城镇建设棚户改造不仅生态还要环保

在城镇新区建设、城中村(棚户区)改造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和专项规划中,列入绿色建筑比例、生态环保、公共交通、可再生能源利用、土地集约利用、再生水利用、废弃物回收利用等指标,并落实到具体项目;对申报绿色生态示范的新区,要补充、完善绿色建筑规划指标体系;建设用地要优先利用城乡废弃地,积极开发利用地下空间。

西安市建委表示,“绿建标准要求住宅建筑,场地建设不破坏当地文物、自然水系、湿地等,绿地按比例进行建设,同时,利用太阳能、地热、中水循环系统达到节能减排,生态环保。”

保障房公共建筑必须达到“绿色标准”

六大类建设项目必须执行绿色建筑标准,它们是:政府财政性投资的新建、改建、扩建的民用建筑;2万平方米以上的新建公共建筑;国家、省、市绿色生态示范区范围内的新建、改建、扩建的民用建筑;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10万平方米以上集中连片的新建居住小区和学生公寓;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区内新建、改建、扩建的民用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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