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2017年前三季度太阳能光热建筑一体化应用进展情况

来源: iGreen  时间: 2017.11.10  打印本页  分享:
日前,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布了2017年前三季度全省绿色建筑与装配式建筑工作进展情况。

日前,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布了2017年前三季度全省绿色建筑与装配式建筑工作进展情况,截至9月底,全省新增绿色建筑3355.95万平方米,绿色建筑设计达标率达到96%。组织创建第四批2个省级绿色生态城区、第二批16个示范城镇,示范数量分别累计达到22个、32个,新增绿色建筑评价标识项目129个、建筑面积1612.53万平方米。

截至9月底,全省新完工太阳能光热建筑一体化应用项目793个,建筑面积3154.58万平方米,已超额完成全年任务2400万平方米,是年度任务的131.4%。济南、烟台、日照、淄博、东营等11市提前完成太阳能光热建筑一体化应用年度任务,其中,济南、烟台、日照分别完成620、298.71、278.37万平方米,是年度任务的193.8%、186.7%、185.6%。潍坊市、阳信县、临朐县、青州市国家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市(县)已进行验收,济南市列入国家首批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试点城市公示名单。

 

下一步,山东省将进一步改善建筑结构用能。新建建筑严格执行节能设计标准。全面落实高层住宅太阳能光热强制推广政策,推广可再生能源分布式、多能互补的新型取暖模式,济南、聊城等市要积极实施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试点城市建设。推进公共建筑能耗限额管理,济南、青岛两市要全面完成国家公共建筑节能重点城市。认真贯彻落实有关文件要求,加强省、市建筑能耗监测平台运维及数据应用,进一步提高系统运行稳定性,扎实做好公共建筑能耗调查数据总结分析工作。

 

全文如下:

 

关于2017年前三季度全省绿色建筑与装配式建筑工作进展情况的通报

 

鲁建节科字〔2017〕32号

 

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城乡建委)、规划局、城管局(公用事业局)、房管局:

 

根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2017年度绿色建筑与装配式建筑工作考核要点>的通知》(鲁建节科字〔2017〕10号)、《关于实行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定期调度通报制度的通知》(鲁建节科函〔2017〕12号)、《关于印发2017年度全省装配式建筑工作考核指标和考核内容的通知》(鲁建节科字〔2017〕30号)要求,现将2017年前三季度全省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等工作进展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绿色建筑

截至9月底,全省新增绿色建筑3355.95万平方米,绿色建筑设计达标率达到96%。组织创建第四批2个省级绿色生态城区、第二批16个示范城镇,示范数量分别累计达到22个、32个,新增绿色建筑评价标识项目129个、建筑面积1612.53万平方米,其中二星级及以上项目107个、建筑面积1220.66万平方米。济南、日照和威海市完成二星级以上绿色建筑面积较大,分别达到441.15、141.42和113.26万平方米,是年度任务的294.1%、235.7%和113.26%。莱芜市暂无二星级绿色建筑标识项目完工。

(二)装配式建筑

1.任务指标进展情况。截至9月底,全省装配式民用建筑新开工面积1402.91万平方米,完成全年任务的70.1%,施工面积2349.49万平方米,已竣工81.7万平方米,聊城、济南已超额完成全年目标任务,东营、滨州、日照新开工面积不到全年任务的30%;累计实施省级装配式建筑示范工程66个,9个已竣工、43个正在施工,14个项目尚未开工。

2.政策文件制定情况。青岛、济宁等16个设区市以政府名义出台了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政策文件,今年新增的县级示范城市单县、蓬莱市、峄城区均以政府名义出台了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政策文件。济南市在土地出让环节明确提出按照不低于40%的比例采用装配式技术建设,济南、青岛、烟台等市将装配式建筑建设要求纳入项目建设条件意见书,东营市尚未以政府名义出台政策文件。

3.产业发展情况。截至9月底,全省已投产的预制混凝土部件企业36家,钢结构住宅部件生产企业9家,其他钢结构建筑部件生产企业且年生产能力达到10万吨的15家,木结构建筑组件生产企业5家;在建预制混凝土部件生产企业13家,钢结构住宅部件生产企业1家,其他钢结构建筑部件生产企业1家。济南、济宁、烟台、德州、临沂、聊城、菏泽等市已投产或在建的装配式建筑部件生产企业涵盖预制混凝土、钢结构住宅部件2种生产类型,东营、滨州尚无投产或在建的预制混凝土部件生产企业。

(三)建筑节能

截至9月底,全省建成节能建筑5512.27万平方米,节能标准设计阶段执行率保持100%、施工阶段执行率达到99.4%。完成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面积348.68万平方米、正在施工项目建筑面积600.93万平方米。完成公共建筑节能改造216栋,建筑面积445.08万平方米,已超额完成全年任务325万平方米,是年度任务的136.9%。莱芜、菏泽、临沂、青岛等12市已提前完成年度公共建筑节能改造任务,是年度任务的650%、229.5%、217%、171.5%。山东科技大学(泰安)等3所高校、日照市人民医院等2家医院示范项目已通过验收。

(四)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

截至9月底,全省新完工太阳能光热建筑一体化应用项目793个,建筑面积3154.58万平方米,已超额完成全年任务2400万平方米,是年度任务的131.4%。济南、烟台、日照、淄博、东营等11市提前完成太阳能光热建筑一体化应用年度任务,其中,济南、烟台、日照分别完成620、298.71、278.37万平方米,是年度任务的193.8%、186.7%、185.6%。潍坊市、阳信县、临朐县、青州市国家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市(县)已进行验收,济南市列入国家首批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试点城市公示名单。

(五)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

截至9月底,全省已开展4批、36个示范项目,总建筑面积58.98万平方米。山东建筑大学教学实验综合楼、威海一战华工纪念馆、威海市海源公园管理房、烟台建城丽都居住区幼儿园等4个项目建设完成并通过验收,在第五届中德合作被动式低能耗建筑技术交流研讨会上,获得德国能源署和住建部建设科技与产业化中心联合颁发的“中德被动式低能耗项目质量标识”证书,占今年获颁证书数量的50%。

二、下一步工作要求

当前,已进入年度工作收官阶段,各市务必要进一步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强化措施、密切协调,加快各项工作进度,确保全面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一)推动绿色建筑全方位发展。城镇新建城区按照绿色生态城区标准进行规划、建设,加强现有省级绿色生态示范城区、城镇指导、监管,做好中期核查、评估验收各项准备工作。新建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推动机关办公建筑、政府投资的公益性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等执行高星级绿色建筑标准。认真落实《山东省被动式超低能耗绿色建筑示范工程项目管理办法》等要求,加快推进济南汉峪海风、青岛中德生态园等示范片区及省委党校新校区综合楼等示范项目建设。根据国家、省有关安排部署,积极开展绿色建材评价标识。大力推广绿色施工模式,推进省级绿色施工科技示范工程建设。

(二)切实推动装配式建筑发展。各市要对照分解下达的2017年度装配式建筑任务指标和考核要求,抓紧落实工程项目,新建住宅项目要强制应用预制楼梯、叠合楼板等,确保按期保质完成;认真贯彻落实全省棚改工作现场会精神,确保棚改安置房、学校、医院、市政设施等政府投资工程全面实施装配式建设;充分利用建设用地规划条件和项目建设条件意见书制度,积极与相关部门沟通协调,落实新供应建设用地按比例建设装配式建筑的政策要求;加强示范工程监督管理,已完工的应尽快向省厅申请验收,符合条件的要及时提请技术审查,尚未开工的应向省厅作出书面说明,因故不能实施的应会同财政主管部门提出撤项申请。要着力扶持装配式混凝土和钢结构住宅部件生产企业,保障装配式建筑部件供应。要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文件精神,完善装配式建筑发展配套政策,加快装配式建筑发展规划编制进度,积极研究建立与装配式建筑相适应的设计、施工、招投标等管理制度。

(三)改善建筑结构用能。新建建筑严格执行节能设计标准。全面落实高层住宅太阳能光热强制推广政策,推广可再生能源分布式、多能互补的新型取暖模式,济南、聊城等市要积极实施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试点城市建设。推进公共建筑能耗限额管理,济南、青岛两市要全面完成国家公共建筑节能重点城市。认真贯彻落实有关文件要求,加强省、市建筑能耗监测平台运维及数据应用,进一步提高系统运行稳定性,扎实做好公共建筑能耗调查数据总结分析工作。

(四)加强跟踪督查。要认真对照2017年度绿色建筑与装配式建筑工作考核要点等相关文件要求,进一步梳理工作,理清思路,细化措施,加强推进任务分工。对进度相对滞后,完成全年目标任务压力较大的工作,要深入分析原因,找准问题症结,采取切实举措加快推进,争取圆满完成目标任务。加强对重点工作、示范项目、示范工程等的督促、指导和调度,及时上报工作进展情况,保证内容的准确性、完整性。

附件1:

 

附件2:

 

附件3:

 

 

附件4:

 

附件5:

 

附件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