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今年起新建建筑将用清洁能源供热

来源: 内蒙古晨报        时间: 2014.02.18  打印本页  分享:
昨日,记者从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了解到,为加强大气污染防治,今年起全区新建建筑都要采用集中供热或天然气等清洁能源供热。
2月16日,记者从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了解到,为加强大气污染防治,今年起全区新建建筑都要采用集中供热或天然气等清洁能源供热。

 

目前,内蒙古正实施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工程。今后两年,每年完成节能改造1000万平方米的既有居住建筑,到2017年全区80%具有改造价值的既有建筑完成节能改造。同时,还将全力推广绿色建筑,保障性住房、政府投资项目及大型公共建筑率先执行绿色建筑标准,要求新建建筑严格执行强制性节能标准,推广使用太阳能光伏、光热建筑一体化技术。

 

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有关负责人介绍,今年全区在加快热力管网建设,推进集中供热、“煤改气”“煤改电”工程建设的基础上,通过集中供热和清洁能源替代加快淘汰供暖燃煤小锅炉。预计2015年前所有城市建成区基本淘汰每小时10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茶浴炉,难以代替的分散小锅炉必须改用清洁能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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