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正式颁布关于推进住宅产业化的指导意见

来源:      时间: 2014.04.23  打印本页  分享:
为加快推进湖南省住宅产业化发展,推动住宅产业化装配式建筑工程建设,实现节能减排,提高住宅工程质量,改善人居环境以及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发展绿色经济,4月15日,《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住宅产业化的指导意
为加快推进湖南省住宅产业化发展,推动住宅产业化装配式建筑工程建设,实现节能减排,提高住宅工程质量,改善人居环境以及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发展绿色经济,4月15日,《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住宅产业化的指导意见》正式签发。《意见》明确要求,到2015年湖南省住宅部品部件规模工业产值年均增长18%以上,实现规模工业产值400亿元以上。“十三五”期间建立产值过千亿的可持续发展住宅产业集群。此次由省政府签发《意见》,充分体现了湖南省对推进住宅产业化工作的高度重视,《意见》出台必将极大刺激和推动全省住宅产业化的发展。

 

四大保障重点扶持住宅产业化

 

根据《意见》,湖南省将从土地保障、金融服务、财税支持、人才培养四大方面确保住宅产业化事业的突破性发展。

 

其中,明确要求各地要根据住宅产业化住宅建设目标任务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镇)总体规划,重点保障住宅产业化发展合理用地。在土地出让或划拨前,对明确了按照住宅产业化方式建造的具备条件的保障性住房、写字楼、酒店等建设项目,优先保障供地;

 

积极争取世界银行、亚洲开发银行等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支持。对符合住宅产业化发展政策的生产企业和开发建设项目和对购买获得国家康居示范工程项目的住宅和达到绿色建筑标识的消费者,优先给予信贷支持,并在贷款额度、贷款期限及贷款利率等方面予以倾斜;

 

对住宅产业化基地建设和技术创新有重大贡献的单位和企业,给予财政奖励。企业在提供建筑业务的同时销售部品部件的,分开核算,部品部件征收增值税,建筑安装业务征收营业税,符合政策条件的给予税收优惠。在建筑工程中使用预制墙体部分,经认定可享受新型墙体材料优惠政策;使用散装水泥预制构件的,可计入建设单位散装水泥专项资金的返退依据,实行先缴后返。对住宅产业化或预制装配化(PC)率达到50%且获得国家绿色建筑二星和三星标识的建设项目,给予财政奖励;

 

开展住宅产业化企业和管理部门相关人员的分类培训,积极培育住宅产业化实用技术人员。依托试点、示范工程,通过企业内部培训,培养具备建造相关专业技术及生产、操作经验的职业技术工人。对引进的高层管理人员,对其户籍、居住证办理、医疗保障、子女教育、家属就业、人才公寓入住或购房补贴等方面给予重点支持。

 

六项重点工作推进住宅产业化发展

 

根据《意见》,湖南省将从完善技术体系、加强技术创新、壮大龙头企业、推进示范工程、促进产业聚集、打造质量品牌等六大重点推进住宅产业化发展。

 

其中,明确要求要加快建立和完善省住宅产业化标准体系,制定规划、设计、施工、装修、验收、部品部件及消防安全评价等标准,完善工程造价和定额体系,建立健全住宅产业化产品质量保障体系;

 

将住宅产业化技术研究列为科技重点攻关方向,集中力量攻克关键材料、基础部件、关键装置等核心技术;

 

省新型工业化和战略性新兴产业资金加大部品部件创新和技改项目支持力度,优先将符合条件的住宅产业化项目纳入省重点建设项目计划;

 

各地要因地制宜,编制 本地区住宅产业化发展规划,并以保障性住房等政府投资项目为切入点,开展采用装配式建筑技术建设的试点工作;

 

要整合产业链资源,鼓励开发、设计、部品部件生产、施工、装饰、家具、家电、物流等企业和科研单位组成联合体或住宅产业化联盟,实现住宅产业化配套服务集约化;

 

最后要求,要加快质量基础能力建设,提升住宅部品部件产品质量,创建有国际影响力的著名品牌。

 

而在加强市场推广方面,《意见》要求,在政府投资的大型建筑和保障性住房中确定一定的比例采用住宅产业化方式建设,积极应用住宅产业化成套部品部件和技术;建立政府、媒体、企业与公众相结合的宣传机制,定期组织宣传活动,提高公众对发展节能、省地、环保型住宅及公共建筑的认识,增强全社会对住宅产业化的了解,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在优化政策环境方面,《意见》指出,对住宅产业化或预制装配化(PC)率达到50%的建设项目,采用平方米包干价确定工程总造价预算进行施工合同备案,开发报建手续实行并联式审批及绿色通道办理;对具有专利或成套住宅产业化技术体系的住宅产业化企业,同等条件下给予投标优先权;对住宅产业化或预制装配化(PC)率达到50%的建设项目,在施工当地没有住宅产业化生产施工企业或者只有少数几家住宅产业化部件生产施工基地的,招标时可以采用邀请招标方式进行;同时,对运输超大、超宽部品部件(预制混凝土及钢构件等)运载车辆,在物流运输、交通通畅方面给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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