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绿色建筑发展条例(草案)》接受审议,规范绿色建筑发展

来源: 湖南日报  作者: 陈奕樊  时间: 2021.03.31  打印本页  分享:
3月30日,湖南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分组审议了《湖南省绿色建筑发展条例(草案)》。

       2020年,湖南省被住建部确定为全国唯一的绿色建造试点省份,规范和引导绿色建筑发展意义重大。3月30日,湖南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分组审议了《湖南省绿色建筑发展条例(草案)》。

 

       条例草案规定,湖南省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依据国家标准,结合本省自然环境条件和经济发展水平,制定绿色建筑相关地方标准,积极培育发展团体标准,引导企业制定更高要求的企业标准。

 

       建筑垃圾如何实现综合利用,减少危害,甚至变废为宝?条例草案明确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城市管理部门或者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建筑垃圾产生、分类、收集、运输、消纳和处置的监管,实现建筑垃圾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利用。

 

       在产业规划和技术发展方面,条例草案还规定省人民政府应当将绿色建筑技术的研发、应用及推广纳入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推动绿色建筑向工业化、数字化、智能化发展;明确鼓励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和企业开展绿色建筑技术研发与应用示范,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和企业研发机构的建设。

 

       “根据调研情况,我省各地区绿色建筑发展不平衡是突出问题。”湖南省人大环资委在审议报告中建议,条例草案应进一步研究有关制度设计,促进各地区绿色建筑均衡发展,并加强督察考核。

 

       既有建筑的绿色节能改造是绿色建筑发展的重要方面。审议报告还建议,条例草案应明确要求各地区结合城市更新行动和存量住房改造提升,将既有建筑绿色节能改造纳入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范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