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出台电能替代实施意见 全面推动“以电代煤、油”

来源: 江淮晨报  时间: 2018.01.03  打印本页  分享:
近日,合肥市发改委联合市城乡建委等多个部门,出台了《关于合肥市推进电能替代工作的实施意见》。合肥市将积极推进工业、建筑、交通、居民生活等领域,实施“以电代煤”、“以电代油”。
近日,合肥市发改委联合市城乡建委等多个部门,出台了《关于合肥市推进电能替代工作的实施意见》。合肥市将积极推进工业、建筑、交通、居民生活等领域,实施“以电代煤”、“以电代油”。值得期待的是,到2020年底前,合肥市将建成充电设施10万个。

工业:整治高污染燃料锅炉

合肥市将全面完成高污染燃料锅炉整治。合肥市市区、各县县城、巢湖市市区,合巢经开发区及其他省级以上(含省级)开发区,要全面淘汰高污染燃料锅炉,且不得新改扩建燃煤及其他高污染燃料锅炉(集中供热、火电厂锅炉除外);其他区域禁止新建、改建、扩建20蒸吨及以下燃煤及其他非清洁能源锅炉。

《意见》明确,在环境敏感区,新上20蒸吨以上的锅炉项目应优先采用电锅炉等鼓励替代能源设备;在生产工艺需要热水、蒸汽的各类行业,推进以蓄热式与直热式工业电锅炉应用。另外,加快推进集中供热管网覆盖范围以外的燃煤锅炉电能替代工作;在金属加工、铸造、陶瓷、耐材、玻璃制品等行业,推广应用电窑炉。

建筑:可再生能源应用比例达七成以上

《意见》要求,合肥市将积极推进地源、水源和空气源等热泵系统在新建民用建筑中的推广应用,推动既有建筑应用热泵技术开展供冷供热改造。新建公共机构办公建筑和建筑面积达到一万平方米以上的其他公共建筑,应统一设计并安装一种以上与建筑能耗水平相适应的可再生能源利用系统。

具备技术应用条件的政府投资的办公楼、医院以及宾馆、商场、写字楼等公共建筑和有集中供暖制冷需求的居民住宅等,将优先采用热泵技术实现采暖、制冷和生活热水等联供。力争到2020年,新建民用建筑利用热泵、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比例达70%以上。

在大型商场、写字楼、酒店、医院、工厂车间和铁路及长途客运候车大厅等昼夜热负荷变化较大的建筑,要推广应用冷热双蓄能源系统、蓄热电锅炉制热水等技术,促进电力负荷移峰填谷。对居民住宅,鼓励应用碳晶、发热电缆、电热膜等分散电采暖技术,支持新建建筑采用冷热联供技术。

交通:全市码头泊位岸电设施全覆盖

近年来,新能源汽车愈来愈受到公众的欢迎,但充电不方便的情况还一定程度存在。好消息是,合肥市将加快推进充电基础设施建设,为电动汽车的推广提供保障。《意见》明确提出,到2020年底前,建成充电设施10万个。

对向电力部门直接报装接电的经营性集中式充换电设施用电,执行大工业用电价格,2020年前免收基本电费。对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用电执行峰谷分时电价政策,其中居民住宅小区、执行居民电价的非居民用户设置的充电设施用电,平段每千瓦时上浮0.03元,低谷每千瓦时下浮0.02元。

生活:提高民用商用电器使用率

按照《意见》,合肥市将通过“电网连万家共享电气化”等活动,提高居民家用电器使用率。同时,鼓励农村地区采用电磁炉、微波炉、电饭煲等电炊具,代替厨炊具散烧用煤(柴)。

商用服务生活类网点也是用电大户,必须加强电能替代推广。为此,合肥市将推进餐饮业生产加工电气化,加快电火锅替代燃气(酒精)火锅。2018年6月底前,完成现有全部非电火锅改造。

另外,合肥市还将推进企事业单位食堂使用电蒸锅、电烤箱等厨房电器替代燃气(煤)炉灶等,鼓励学校、医院、宾馆酒店、旅游风景区等使用蓄热式电热水器、电干衣机、浴霸等洁卫电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