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市冬季天然气保供应急预案和天然气保供方案通知

来源: 德州市人民政府  时间: 2018.01.02  打印本页  分享:
《德州市冬季天然气保供应急预案》和《德州市冬季天然气保供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索 引 号: 00001854-5/2017-53843 发文机关: 市政府办公室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其他 体裁分类: 通知
服务对象分类: 面向公民 > 综合其他 绿色通道分类: 综合其他
生成日期: 2017-11-18 发布日期: 2017-11-18
发文字号: 德政办字〔2017〕106号 文章来源: 市政府办公室
标  题: 关于印发德州市冬季天然气保供应急预案和德州市冬季天然气保供方案的通知
主题词: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单位,中央、省驻德有关单位:

《德州市冬季天然气保供应急预案》和《德州市冬季天然气保供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德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2月18日


德州市冬季天然气保供应急预案


1.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保障全市冬季天然气正常供应,维护天然气市场秩序,防止因上游气源紧张、突发极寒天气、自然灾害、突发公共事件等造成较大范围天然气供应中断对生产生活带来不利影响,维护社会稳定,特制订本预案。

1.2制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及早做好天然气迎峰度冬工作的通知》《城镇燃气管理条例》《山东省燃气管理条例》《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城镇供气系统重大事故应急预案》《德州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

1.3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减少危害。最大限度的降低因供气不足造成的各类燃气用户供暖保障、经济利益损失,以及对管道输配系统运行安全的危害,保障社会稳定和燃气用户安全生产秩序。
(2)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建立健全分类管理、分级负责机制,充分发挥应急机构的应急管理作用,使应急工作程序化、制度化。
(3)“保民生、保重点、保稳定”和“先错峰、后避峰、再停限”原则。

1.4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发生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燃气供应突发事件的防范和应对工作。

2.组织领导机构及职责

2.1组织领导机构
成立德州市冬季天然气保障供应调度协调小组(以下简称“市保供小组”),统一领导、指挥冬季天然气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市政府分管城建工作的副市长任组长,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财政局、市住建局、市物价局、市公用事业局、市气象局、市油区办等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市保供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住建局,市保供小组作为确保我市天然气稳定供应的领导部门,实行集中办公、统一调度。

各县(市、区)及有关天然气供应企业应结合本地、本单位具体情况,成立指挥机构,集中办公,并组织制定天然气保障供应应急预案。

2.2组织机构及职责

2.2.1市保供小组主要职责
统一领导、指挥全市天然气冬季应急工作,研究解决冬季天然气供应保障问题;加强天然气峰谷协调调度以及极端天气的预判和应对,协调省有关单位争取气源供应,确保天然气供应及时到位,确保居民用气保障。

2.2.2市保供小组办公室职责
定期对保供情况进行分析调度,实行日报、专报制度;组织开展天然气运行监测、预警、调节等工作。

2.2.3成员单位职责
市发改委:负责推进全市天然气保障供应长效机制,积极争取国家、省有关部门支持,研究制订推动天然气调峰储气设施规划、立项、建设、扩容、扩量等工作,督促指导各县市区政府根据本地用气特点,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抓紧建设一批城市应急调峰储罐、小型LNG等调峰站点,尽快形成国家规定的不低于本地区平均3天用气量的储气能力。

市经信委:负责开展天然气储气调峰设施建设运营情况摸底调查,加强与省经信委沟通、对接、协调,争取更多用气指标;积极加强与中石油、中石化沟通联系协商机制,争取更多气源纳入指标管理;做好与上级和下游供气企业的对接协调工作,根据现实需要合理分配气源指标;组织协调应急状态下的电力运行,负责电厂、供电企业的协调工作。

市财政局:负责燃气应急储备物资的相关资金保障。

市住建局:负责指导十县市区组织各自辖区燃气经营企业的燃气资源,保障燃气供应,加强十县市区城镇燃气企业监督管理,严格执行保供预案。

市物价局:负责监控相关企业和各县市区供气价格,依法查处随意涨价等不良行为。

市公用事业局:负责指导德城区、经济技术开发区、运河经济开发区制定各自区域的天然气保供方案和应急预案,对德城区、经济技术开发区、运河经济开发区燃气供需情况进行调度分析,加强对德城区、经济技术开发区、运河经济开发区城镇燃气企业监督管理,严格执行保供预案。

市气象局:负责及时分析、预测、发布天气预报和极端天气预警信息。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对辖区内天然气供应负总责,制定辖区应急预案和保供方案。负责具体落实本辖区内天然气保障供应各项工作。包括制定本辖区天然气保供方案和应急预案;建设应急调峰储罐、小型LNG调峰站点等应急调峰设施,提高天然气稳定供应和应急保障能力;加强燃气企业监督管理,按时调度报送天然气供需情况;制定天然气应急保障措施,适时启动应急预案等。

3.应急预警等级划分

3.1用户等级划分

3.1.1用户结构
(1)居民生活用气和学校、福利院、医院公福用气。
(2)居民采暖锅炉、壁挂炉用气。
(3)营业餐饮、食堂等其他类公福用气。
(4)工业生产及工商业采暖锅炉用气。
(5)汽车加气。

3.1.2用户限、停气原则
本着“保民用、保公益、限工业、控商业”的基本原则,按社会影响及重要程度,确定限停先后顺序:加气站→工业户→商业户→公福户→采暖户→居民生活用气。

3.2预警等级划分
依据对市场供应造成影响的严重程度不同,参照外地做法,天然气供应短缺预警由低到高划分为蓝色、黄色、橙色、红色四个预警等级。

(1)一般气源应急事件(蓝色预警):供需缺口3~5%。有关县(市、区)指导城镇燃气公司运用商业气源自行调节。

(2)较大气源应急事件(黄色预警):供需缺口达5~10%,对经济社会正常运行产生一定影响。有关县市区按照保供顺序对部分工业、商业用户按照采取限(停)气措施。

(3)重大气源应急事件(橙色预警):供需缺口达10~20%,并对经济社会正常运行产生较大影响。有关县市区按照保供顺序扩大对工业、商业用户限(停)气范围,并采取其他综合紧急措施。

(4)特别重大气源应急事件(红色预警):供需缺口超过20%,并对局部区域经济社会正常运行造成严重威胁。有关县市区按照车用、工业、商业、公服的顺序实行全部或部分限(停)气,并采取其他综合紧急措施,缓解或消除红色预警状态产生的特别严重影响,确保居民用气。
4.应急保障措施

4.1综合应急措施

4.1.1迎峰度冬期间,各级相关部门应建立快速反应机制,及时启动天然气保障供应应急专项预案。各县市区保供小组办公室监测到天然气供应异常或天然气出现紧急状态后,立即组织调查核实,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避免事态进一步扩大。同时召开紧急联席会议,分析判断紧急状态对居民生活的影响及危害程度,研究提出应急级别、运转模式和具体措施的建议,及时启动天然气保障供应应急预案并上报市保供小组办公室。市保供小组将对各县市区采取措施情况进行监督落实并向市政府报告情况。

4.1.2迎峰度冬应急保障期间应保持通讯畅通。应急预案一经启动,保供小组相关部门与天然气供应企业、需求单位,要24小时在岗值守。对应急响应体系进行资源整合,统一调度,确保紧急状态下的通讯联络畅通。

4.1.3及时应急会商。保供小组各成员单位及各相关部门要及时沟通情况,研究措施,紧急情况下可实行日会商。市保供小组将建立重大、紧急情况信息报告制度,整理汇总有关信息,分别向市政府报告,特别紧急时实行日报、专报。

4.1.4实行责任制。迎峰度冬应急措施实施期间,各有关部门和工作人员要忠于职守、履行职责。由于部门之间推诿扯皮、行动不力、工作失误,或隐瞒、迟报、谎报事实真相,造成重大损失的,要依法严肃追究责任。

5.其他供应保障重点工作

5.1做好上游关系维护
指派专人与上游供气企业建立日常沟通协调机制,形成良好互动关系,为气源协调工作提供有力支撑。

5.2加强周边关系联络
主动与市内外政府主管部门、实力燃气企业建立联络,信息共享,形成互帮互助的良好局面。

5.3做好用户工作
燃气经营企业在与限、停气用户沟通时,要态度诚恳,沟通到位,赢得理解支持。

5.4严格奖惩措施
严格按照本方案执行。对在保障与应急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给予表彰和奖励;对配合不积极或响应不及时的严肃追责。

5.5统一发布信息
根据需要向新闻媒体发布信息,新闻媒体对突发事件、异常情况的报道要实事求是,严禁不实报道和炒作。

6.应急预警方案启动和终止程序

6.1应急预案启动流程

1.燃气企业负责接收来自上游气源及其他方面的应急事件,预测供需气量缺口,记录报警信息并进行初步预警判断,立即将相关情况向各县市区保供小组报告。

2.燃气企业通过日气量计划与气源监管工作,掌握准确的气源供应信息,在气源出现紧急供应的状态下,采取有效的前期处置措施,控制事态进一步发展,及时跟进报告。

3.启动应急预案
(1)气源保障应急预案经当地县市区审核启动,根据县市区保供小组批准,进入预警状态后,并确定信息发布途径,及时向社会、相关单位和民众发布信息,县市区保供小组启动预案立第一时间报市保供小组备案。
(2)进入预警状态后,各燃气企业要服从保供小组统一指挥,做好实施方案准备。根据预警级别提前通知受影响的下游用户做好相关准备工作;各相关单位要按照各自职责进入应急状态,积极、负责地落实各项应急措施。
(3)各燃气企业24小时派专人值守,及时收集、了解和掌握事件最新进展动态,随时向上级请示和处理相关问题。

6.2应急终止及事件总结

1.气源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后,由县市区保供小组确认应急状态可以终止后,宣布应急状态终止并及时向市保供小组报告。

2.县市区保供小组负责对应急处置过程总结并上报市保供小组。

3.各燃气企业对应急状态期间的资料进行整理,对值班记录等材料进行汇总、归档。

4.应急状态结束后,县市区保供小组应根据需要组织发布信息,说明有关事件的结果、处理情况、预防改进措施等,形成工作总结上报市保供小组。

7.制定与解释

本预案由德州市冬季天然气保障供应调度协调小组负责解释。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应根据本方案要求,对已出台的应急预案进行完善。

德州市冬季天然气保供方案

为提高我市天然气利用水平,妥善应对气源紧张形势,确保我市冬季天然气稳定供应,最大限度保障居民生活用气需求,根据省、市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工作部署要求,结合我市冬季取暖现状和燃气供应条件,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原则
综合考量现有燃气供应能力,着眼实际需求及发展需要,充分发挥政府职能、积极协调有关部门、深挖企业扩源潜力、形成上下联动、多方保障的新局面,确保全市天然气供应稳定。紧急情况下,按照“保民用、保公益、限工业、控商业”的原则,优先保障居民用户生活用气,确保群众温暖过冬、安全过冬。

二、职责分工
(一)市保供小组职责
统一领导、指挥全市天然气冬季保障供应工作,研究解决冬季天然气保障供应问题;加强天然气峰谷协调调度以及极端天气的预判和应对,协调省有关单位争取气源供应,确保天然气供应及时到位,确保居民用气保障;定期对保供情况进行分析调度,实行日报、周报、专报制度。

(二)部门职责
市发改委:负责推进全市天然气保障供应长效机制,积极争取国家、省有关部门支持,研究制订推动天然气调峰储气设施规划、立项、建设、扩容、扩量等工作,督促指导各县市区政府根据本地用气特点,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抓紧建设一批城市应急调峰储罐、小型LNG等调峰站点,尽快形成国家规定的不低于本地区平均3天用气量的储气能力。

市经信委:负责开展天然气储气调峰设施建设运营情况摸底调查,加强与省经信委沟通、对接、协调,争取更多用气指标;积极落实中石油、中石化与我市建立协商机制,争取更多气源纳入指标管理;做好与上级和下游供气企业的对接协调工作,根据现实需要合理分配气源指标;组织协调应急状态下的电力运行,负责电厂、供电企业的协调工作。

市财政局:负责燃气应急储备物资的相关资金保障。

市住建局:负责指导十县市区组织各自辖区燃气经营企业的燃气资源,保障燃气供应,加强十县市区城镇燃气企业监督管理,严格执行保供预案。

市物价局:负责监控相关企业和各县市区供气价格,依法查处随意涨价等不良行为。

市公用事业局:负责指导德城区、经济技术开发区、运河经济开发区制定各自区域的天然气保供方案和应急预案,对德城区、经济技术开发区、运河经济开发区燃气供需情况进行调度分析,加强对德城区、经济技术开发区、运河经济开发区城镇燃气企业监督管理,严格执行保供预案。

市气象局:负责及时分析、预测、发布天气预报和极端天气预警信息。

(三)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职责

各县市区(管委会)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对辖区内天然气供应负总责,制定辖区应急预案和保供方案。负责具体落实本辖区内天然气保障供应各项工作。包括制定本辖区天然气保供方案和应急预案;建设应急调峰储罐、小型LNG调峰站点等应急调峰设施,提高天然气稳定供应和应急保障能力;加强燃气企业监督管理,按时调度报送天然气供需情况;制定天然气应急保障措施,适时启动应急预案等。

(四)企业职责

根据冬季燃气需求量,进一步明确燃气企业气源保供任务,燃气企业要深挖潜力,通过网上竞购、企业气源互补、自建LNG气化站等方式,拓宽保障渠道,同时积极对接上游企业,争取更多的气源指标。紧急情况应严格执行应急处置“压非保民”(压缩工商业等非居民生活用气、保障居民生活用气)等措施,保证居民生活用气供应的调度执行到位。

三、措施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德州市冬季天然气保障供应调度协调小组(以下简称为“市保供小组”)。市政府分管城建工作的副市长任组长,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财政局、市住建局、市物价局、市公用事业局、市气象局、市油区办等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市保供小组对冬季天然气供应总负责,各县市区参照成立相应机构,确保各级燃气供应平稳。

(二)加大政策支持
各部门对于燃气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各项手续,要优化流程,压缩时限,从速办理。要建立燃气企业保供能力评估和保供情况绩效评价制度,实施与市场份额相挂钩的管理措施,激发市场活力。

(三)强化应急管理
各县市区根据上游燃气供应量,建立蓝、黄、橙、红四级预警机制,以“先错峰、后避峰、再停限”为原则,按照用气性质划分保供等级,依次减少或停供的各类用户顺序为:加气站→工业户→商业户→公福户→采暖户→居民生活用气;加强应急保供期间的舆情处置,严防不实报道。

(四)加大宣传舆论引导力度。
各级各有关企业要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通过报纸、互联网、新媒体等途径,引导公众合理利用天然气,提高节约用气意识。针对个别地方出现的供气紧张状况,积极组织引导新闻媒体客观报道和正面宣传,主动回应社会关切,稳定市场预期。各级要密切关注相关舆情,及时跟进处置。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应根据本方案要求,对已出台的保供方案进行完善。


抄送:市委有关部门,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法院,市检察院,军分区。

各民主党派市委(支部)。
德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7年12月1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