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源局发布2018年能源工作指导意见 推进北方地区清洁供暖

来源: iGreen  时间: 2018.03.07  打印本页  分享:
3月7日,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印发2018年能源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其中,清洁供暖成为2018年能源工作的重点之一。
3月7日,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印发2018年能源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其中,清洁供暖成为2018年能源工作的重点之一。



文件强调,应扎实推进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落实《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规划(2017—2021年)》,完善配套政策措施。“宜气则气、宜电则电”,因地制宜发展可再生能源供暖、天然气供暖、电供暖、工业余热供暖、清洁燃煤集中供暖等清洁供暖方式,严控散煤取暖,构建绿色、节能、高效、协调、适用的北方地区清洁供暖体系。因地制宜推动实施一批清洁取暖工程项目,新增清洁取暖面积10亿平方米以上。

坚持清洁燃煤集中供暖的主体地位,逐步提高集中供暖面积,替代低效小锅炉。加快推进县域生物质热电联产和生物质锅炉清洁供热项目建设,有效减少散煤消费。积极推动中深层地热供暖。在落实气源的前提下,有规划地推进天然气供暖。充分考虑电网承载能力和新增电网项目安排,积极推广电供暖。在风电富集地区,重点利用低谷时期富余风电供暖。积极研究推动北方地区核能供暖试点工作。

同时,文件指出,应加强配电网、燃气管网等城乡供能基础设施建设,保障城乡居民电、热、冷、气等多样化能源需求,改善城乡居民用能条件。按照“宜管则管、宜罐则罐”的原则,综合利用管道气、撬装LNG、CNG等多种方式,打通天然气利用“最后一公里”,提高天然气通达能力。研究提出加强电力普遍服务的政策措施。

附件:2018年能源工作指导意见.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