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城市到农村 北京推进延庆/平谷/密云三区采暖燃煤锅炉

来源: 北京市人民政府  时间: 2018.06.06  打印本页  分享:
经初步测算,截止到2017年北京市燃煤消费总量为485万吨,约占全市能源消费总量的5 6%,2017年全市清洁能源比例约95%。
经初步测算,截止到2017年北京市燃煤消费总量为485万吨,约占全市能源消费总量的5.6%,2017年全市清洁能源比例约95%。自2013年开展压减燃煤工作以来,全市累计削减煤炭消费总量超过1800万吨,压煤工作为全市能源消费结构的优化、市民用能品质的提升、大气污染治理做出了巨大贡献。

根据2018年5月发布的最新PM2.5来源分析表明,北京市本地大气污染物排放源中燃煤产生的PM2.5仅占我市本地排放比重的3%。全市PM2.5年均浓度从2013年的89.5微克/立方米,下降到2017年的58微克/立方米,下降了35.2%。
随着2017年城六区和南部四区基本实现了“无煤化”,2018年全市的压减燃煤工作“主战场”将从市区转向农村地区,从平原农村地区转向浅山区农村地区,从燃煤设施改造转向运行服务保障。2018年北京市压减燃煤工作难点主要表现在农村地区电网保障能力薄弱,燃气管网辐射不足;“煤改电”、“煤改气”工程入村施工环节多、项目周期长;农村居民对于清洁采暖费用承受力较弱;已完成清洁能源改造的农村地区电力燃气的户外设施、户内采暖设备存在安全保障、运行维护、应急处理等方面。

总体来说,通过2013-2017年全市五年压减燃煤工作目标任务的推进落实,我市顺利完成了“以压减为主”的第一阶段压减燃煤工作,并进入到“以保障运行为主”建立清洁能源使用长效机制,防治燃煤反弹的第二阶段。今后,北京市燃煤消费总量将长期控制在420万吨以内,燃煤主要用于城市危废物焚烧处置、保障城市能源运行安全和北京边远山区村庄冬季取暖三方面。

一、2017年压减燃煤工作成效

(一)超额完成国家下达的压减燃煤目标。

2017年华能燃煤机组停机备用,民用采暖和工业领域共完成燃煤锅炉清洁化改造1.13万蒸吨,城市化上楼及城乡平房清洁改造901个村、约50.88万户,拆除违法建设5985万平方米,全市2017年完成压减燃煤约362万吨,超额完成了年初制定的任务目标,压减燃煤工作取得了很大成绩。

根据市统计局初步测算数据,2017年燃煤消费量约为485万吨左右,超额完成国家下达的到2017年燃煤消费控制在1000万吨左右的压减燃煤阶段性目标任务,提前3年完成北京市“十三五”时期能源发展规划燃煤控制在500万吨以内目标。

(二)具体领域压减燃煤完成情况

燃煤发电机组按期关停。2017年3月华能燃煤热电厂按期停机备用。

民用采暖锅炉改造持续推进。2017年民用采暖锅炉改造集中在郊区,主要是新城集中供暖中心采暖锅炉的清洁能源改造。其中昌平和房山最多,两区合计占全市民用采暖锅炉压减燃煤量的64%。

工业领域压煤强力实施。2017年工业领域共计完成工业燃煤锅炉改造1870蒸吨,产业结构调整减少燃煤13.22万吨。工业锅炉改造占比为79.83%,产业结构调整(高污染企业退出,包括水泥压产等)为20.17%。

散煤治理成效显著。2017年散煤治理共完成901个村的城乡平房清洁改造工作,完成计划任务量的128.7%;完成拆除违建5985万平方米,完成计划任务量的149.6%。其中城市化上楼减煤占散煤治理的4.1%,城乡平房清洁能源改造的占63.6%,拆除违建占散煤治理的32.3%。

二、2018年压减燃煤工作思路和任务

为进一步优化能源结构、促进空气质量改善,按照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北京市蓝天保卫战2018行动计划〉的通知》(京政办发〔2018〕9号)要求,继续实施2018年压减燃煤和清洁能源建设工作。

(一)总量控制目标

全市煤炭消费总量削减到420万吨以内。

(二)重点区域目标

1.全市农村地区完成450个村,450个村委会、村民公共活动场所和5.3万平方米籽种农业设施的煤改清洁能源。

2.在保障冬季安全稳定供热的前提下,稳妥推进延庆、平谷和密云三区实施采暖燃煤锅炉清洁改造。

3.启动燕山石化工业燃煤设施清洁能源改造。

(三)指标分解

按领域分解:一是采暖燃煤锅炉清洁能源改造,压减燃煤约25万吨;二是实施农村居民取暖清洁能源改造削减用散煤约30万吨。

(四)主要任务

1.加大采暖用煤削减力度

采暖季前完成延庆城东集中供热中心燃煤锅炉清洁能源改造、有序推进延庆城南,平谷滨河、兴谷,密云太师屯等城区及非建成区燃煤供热中心锅炉清洁能源改造。

2.继续推进散煤治理

(1)加快全市郊区非煤化进程,按照全市平原地区村庄(纳入近期拆迁村庄除外)基本实现“无煤化”的总体要求,力争年底前通过多种方式削减郊区民用散煤10万户左右。

(2)对未实施冬季清洁取暖且未纳入2018年度“煤改清洁能源”计划的村庄,全部实施优质燃煤替代。

(3)继续巩固城六区、南部平原地区“无煤化”成果,已实现清洁能源改造的区域散煤禁运、禁售、禁存,严防反弹。

(4)建立健全全市清洁取暖设备安全运行维护长效机制,强化清洁能源取暖设备的后期运行维护服务,确保设备在采暖季安全使用。

3.加快清洁能源设施建设

一是加快农村地区管道燃气覆盖。增强平原地区农村城镇燃气管网建设,提升农村清洁能源消费供给保障能力,推进平原地区管道天然气“镇镇通”。二是完善农村地区天然气供应体系。在燃气管网设施相对薄弱地区,加快液化天然气、压缩天然气供应设施建设,增强农村地区天然气输配供给能力,优先保障用气高峰时段、季节期间农村居民清洁用能需求。三是持续推进2018年“煤改气”、“煤改电”配套燃气工程和输变电工程建设,全面满足2018-2019年采暖季煤改清洁能源用能需求。

三、工作保障措施

(一)明确主体责任

1.市压煤办负责制定压减燃煤工作目标,分解落实到各有关部门和区。市城市管理委、市环保局、市农委、市经济信息化委作为各领域压减燃煤工作责任主体,进一步细化任务安排,加强责任落实。

2.各相关区政府作为辖区压减燃煤工作责任主体,根据全市总体部署组织制定本区域具体工作方案,细化阶段性目标,统筹推进;落实属地责任,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优化审批流程,协调解决各类清洁能源改造项目涉及的征地、拆迁、补偿和阻工问题,确保工程进度。

3.国网北京市电力公司、市燃气集团、市热力集团等能源企业落实建设主体责任,倒排工期,严格按照时间节点推进工程建设,确保满足年度压减燃煤任务需求。

(二)完善政策机制

北京经过五年的压减燃煤工作推进,对于锅炉煤改清洁能源,农村取暖“煤改气”、“煤改电”等方面已经形成了较为全面的支持政策。2018年我市在延续往年鼓励、补贴政策机制的基础上,一方面通过市农委制定实施《2018年北京农村地区村庄冬季清洁取暖工作实施方案》,统筹全市农村地区散煤治理,进一步完善山区村庄采暖清洁能源改造的支持政策,探索适合的改造方式,有序开展浅山区农村冬季取暖改造试点。另一方面通过组织制定《农村家庭用户天然气管道工程技术规范》,研究出台LNG/CNG瓶组站、气化站联合验收办法等地方标准和规章管理制度,做好全市锅炉煤改清洁能源后的能源供应保障和设备运行管理工作。

(三)加强督查考核

一是继续组织实施2018年度压减燃煤工作目标任务考核,对于压煤计划任务分解表中的重点工作通过月督、月报、季反馈“的方式跟踪项目进展情况,并联合市政府督查室定期梳理压减燃煤各项工作难点,督促各相关单位加快落实压煤任务。我们计划在年中,供暖季前等关键时间节点组织相关单位对涉及压减燃煤工作的重点工程开展现场检察,确保2018年压减燃煤任务顺利完成。

二是完善村庄的燃煤需求分布管理,加强政府清洁燃煤供应。对于深处山区且煤改清洁能源难度较大的村庄,各区加强部门统筹与协调,优化健全优质煤生产销售网络,确保优质燃煤供应。强化街道、乡镇的煤炭质量监管责任,加强多部门联合执法,杜绝劣质煤生产和销售行为,从源头上控制劣质煤进入北京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