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城市城区印发2018年冬季清洁取暖实施方案 10月底前完

来源: iGreen  时间: 2018.08.09  打印本页  分享:
日前,晋城市城区人民政府印发《晋城市城区2018年冬季清洁取暖实施方案》通知。
日前,晋城市城区人民政府印发《晋城市城区2018年冬季清洁取暖实施方案》通知。《方案》中指出要大力推进清洁取暖工作,“集中供热”改造、“以气代煤”改造、“以电代煤”改造为主要工作内容。

此外,《方案》中还要求在2018年10月底前,全区共完成11434户居民冬季清洁取暖改造任务。


《方案》原文如下:

晋城市城区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晋城市城区2018年冬季清洁取暖

实施方案的通知

北石店镇人民政府、各办事处,区直各单位:

《晋城市城区2018年冬季清洁取暖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晋城市城区人民政府

2018年7月25日

晋城市城区2018年冬季清洁取暖

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进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的重要指示,加快推进我区冬季清洁取暖改造工作,持续改善我区环境空气质量,根据《晋城市2018年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晋市政发〔2018〕18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改善市区环境空气质量为核心,以减少重污染天气为重点,按照“集中供热为主、以气代煤为先、以电代煤为辅”的思路,因地制宜,科学规划,统筹实施。全面实施建成区内、外清洁能源改造工程,进一步加强散煤污染治理,促进空气质量持续改善。

二、工作目标

2018年10月底前,全区共完成11434户居民冬季清洁取暖改造任务,其中:

1.禁煤区内8个镇(办)67个村(社区)8849户居民冬季清洁取暖改造任务。其中:东街办事处263户,南街办事处588户,西街办事处631户,北街办事处228户,北石店镇3760户,西上庄办事处1569户,钟家庄办事处1704户,开发区办事处106户。按改造方式,集中供热解决7725户、煤改电解决82户、煤改气解决340户、拆迁解决702户。

2.禁煤区外完成2个办事处12个村(社区)2217户居民冬季清洁取暖改造任务。其中:西上庄办事处782户,开发区办事处1345户。按改造方式,集中供热解决1011户,煤改气解决682户,煤改电解决434户。

3.剩余不具备集中供热条件的村(社区)要通过煤改气、煤改电等其他清洁能源改造方式解决。

三、工作内容

(一)“集中供热”改造

市区3家集中供热企业(市热力公司、恒光热力、金驹供热)供热管网覆盖到的区域,以及有符合集中供热热源的村(社区),优先发展集中供热。

牵头单位:区住建局

配合单位:区农委、区财政局、区环保局

责任单位:各镇(办)

(二)“以气代煤”改造

在集中供热管网无法到达的区域,本着“气源充足”“就近接入”的原则,鼓励输气管道沿线、输气站周边和已实现炊事用气的居民,积极实施“以气代煤”改造。

牵头单位:区发改局

配合单位:区农委、区财政局

责任单位:各镇(办)

(三)“以电代煤”改造

在集中供热和燃气管网均无法到达的区域,要积极实施“以电代煤”改造。“以电代煤”改造可采用目前市场上较成熟的技术路线,比如:空气源热泵、发热地板、电壁挂炉或电锅炉等方式进行。

牵头单位:区经信局

配合单位:区农委、区财政局

责任单位:各镇(办)

(四)禁煤区内市场、商户供热改造

对禁煤区内市场、商铺全部实施清洁能源替代,优先以集中供热为主的原则,管网覆盖不到的地方宜气则气、宜电则电。

责任单位:各镇(办)

配合单位:区发改局、区经信局、区住建局

(五)全面禁止使用燃煤

按照《晋城市城区增减禁煤区实施方案》要求,严禁各种形式的散煤及煤制品散烧,确保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
牵头单位:区环保局

责任单位:各镇(办)

(六)墙体节能改造

为保证冬季清洁取暖效果,鼓励引导居民对无保温房屋实施门窗、外墙保温节能改造。

牵头单位:区住建局

责任单位:各镇(办)

四、政策支持

(一)市热力公司供热范围的集中供热改造由市住建局负责,承担市热力供热管网的换热站、一次管网以及次级管网费用的三分之一,剩余费用由各镇(办)协调各村(社区)和居民户解决。

(二)对“以气代煤”“以电代煤”等冬季清洁取暖改造的,按市政府相关补贴政策执行。

五、工作职责

各镇(办)是清洁能源改造工作的责任主体,负责组织推动本辖区范围内冬季清洁取暖各项工作的具体实施,积极筹措改造资金,同时还要负责协调改造中青赔、占地、拆迁等工作。为保证取暖效果,要鼓励引导居民对保温效果较差的房屋实施门窗、外墙保温节能改造。所有完成清洁能源改造的村(社区)严禁各种形式的煤炭散烧,打造“无燃煤村(社区)”,确保环境空气质量有效改善。

区环保局负责冬季清洁取暖改造工作的综合协调、政策指导、信息联络、督促落实等;负责清洁取暖替代区域内的燃煤小锅炉淘汰;负责“禁煤区”建设。

区住建局负责协调市住建局组织实施市区及周边居民集中供热,消除供热盲区;负责积极组织开展居民房屋保温节能改造工作。

区发改局负责对接市发改委做好全区冬季清洁取暖“煤改气”工程,制定全区“煤改气”总体方案,积极向上级有关部门争取冬季清洁取暖改造优惠气价。

区经信局负责全区冬季清洁取暖“煤改电”工程,制定全区“煤改电”总体方案,协调电力部门做好电网扩容改造工作。积极向上级有关部门争取冬季清洁取暖改造优惠电价。

区财政局负责拨付冬季清洁取暖改造专项资金,制定资金管理办法并监督使用。

区国土分局负责协调落实变电站、储气设施等新增建设用地指标。

区质监分局负责协调市质监局,指导做好各类采暖设备的质量监督工作。

区审计局负责对清洁取暖改造工程投入资金进行跟踪审计。

六、时间安排

(一)摸底调研,落实政策(6月20日—7月5日)

各镇(办)要结合辖区管网建设、气源供应、电网配套等情况,进一步明确改造用户数量、改造面积,完成管网建设和居民改造费用等前期调研工作。

(二)制定方案,认真实施(7月5日—10月10日)

各镇(办)要根据区政府下达的改造任务计划,制定本辖区具体改造工作实施方案,全面启动冬季清洁取暖改造工程,按照时间进度表要求,合理安排进度,科学组织施工,按期完成改造任务。

(三)全面完成,综合评估(10月11日—10月31日)

各镇(办)要在2018年10月底前全面完成冬季清洁取暖任务。区政府将对各镇(办)冬季清洁取暖改造情况进行抽查,综合评估改造效果,并进行全面总结。积极推广典型改造经验,通报表彰和奖励表现突出的集体和个人。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确保此项工作有序开展,取得实效,决定成立晋城市城区冬季清洁取暖工作领导组。领导组负责对冬季清洁取暖工作进行总体指导和督办。各相关单位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主动担当,主动作为,全力推动各项工作有序进行,7月25日前出台详细的实施方案,报领导组办公室备案。各镇(办)作为冬季清洁取暖改造主体,要成立由主要领导任组长的工作领导组,负责组织推进各项工作具体实施。

(二)加大工作力度。各相关单位要根据全区的统一部署和各自目标任务,制定工作方案,明确任务书、时间表、路线图和责任人,确保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投入到位、落实到位。各相关单位要建立周例会制度,每周召开例会调度工程进度,协调解决各类问题,并将进度报区工作领导组办公室,各镇(办)要实行包村(社区)包户责任制,组织强有力的工作队伍,进村入户,确保按期高质量完成改造任务。

(三)强化考核监督。区政府将组织相关部门持续加强对改造工作实施及运行情况的督促检查,对措施不力、进度迟缓、不能按期完成任务的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并将改造工作完成情况纳入对各级各部门的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体系,实行“一票否决”。

附件:

1.晋城市城区人民政府冬季清洁取暖工作领导组

2.晋城市城区冬季清洁取暖改造确村确户名单.xls

附件1

晋城市城区人民政府

冬季清洁取暖工作领导组

组长:王文全区委副书记、区长

副组长:郑泽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

王东胜区政府副区长

成员:陈保国区政府党组成员、区政府办主任

沈东山区政府办副主任、区行政审批中心主任

郭爱兵区政府办副主任

王焱区发改局局长

陈玉霞区经信局局长

车文莲区财政局局长

卢坤拽区环保局局长

庞维敦区住建局局长

王建军区审计局局长

庞志军区安监局局长

尹风义北石店镇镇长

王燕霞西上庄办事处主任

冯军彪钟家庄办事处主任

陈波东街办事处主任

董海燕南街办事处主任

张猛西街办事处主任

车斌龙北街办事处主任

成丽梅开发区办事处主任

领导组办公室设在区环保局。办公室主任由区环保局局长卢坤拽兼任,副主任由区环保局副局长焦冬栋担任。领导组下设综合协调组、资金保障组、规划编制组、技术审核组。

综合协调组

负责人:卢坤拽

工作职责:负责制定冬季清洁取暖改造方案,协调财政、住建、发改等部门开展清洁取暖试点县区申报工作,并负责对城市空气质量进行重点监测,监督检查全区冬季清洁取暖项目推进情况等工作。

资金保障组

负责人:车文莲

工作职责:负责筹措落实资金,及时拨付资金,开展绩效考核并清算补贴奖金资金。

规划编制组

负责人:王焱

工作职责:牵头清洁取暖规划编制工作,负责协调市煤气公司,落实气源保障、电价气价政策,积极争取上级政策支持。

技术审核组

负责人:庞维敦

工作职责:负责协调市热力公司,确定清洁取暖改造方式和路径,审核申报改造项目的相关内容,积极推进供热供暖体制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