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能源局关于征集2019年度能源领域重点技术、产品和

来源: 山东省能源局  作者: xylona  时间: 2019.03.15  打印本页  分享:
根据省委、省政府办公厅《山东省能源局职责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鲁厅字〔2019〕36号),结合省能源局《2019年全省能源工作指导意见》(鲁能源办〔2019〕15号),现征集一批能源领域重点新技术、新产品和新设备。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各市发展改革委(能源局),各省属单位,各有关行业协会(学会):

根据省委、省政府办公厅《山东省能源局职责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鲁厅字〔2019〕36号),结合省能源局《2019年全省能源工作指导意见》(鲁能源办〔2019〕15号),现征集一批能源领域重点新技术、新产品和新设备。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推进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围绕“发展绿色能源,助力动能转换”这一目标,按照“应用推广一批、示范试验一批、集中攻关一批”整体思路,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深度融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加快能源领域重点新技术、新产品、新设备的研发攻关、产业化示范、推广应用,促进能源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提升能源行业现代化水平和市场竞争力,为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提供技术支撑。

二、征集范围

1.传统能源领域。化石能源深度勘探开发、清洁高效利用,清洁燃料加工转化,清洁燃煤发电等。

2.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领域。太阳能、生物质能、地热能、空气能、海洋能、风能等深度开发利用,高比例可再生能源并网与传输,储能、“互联网+智慧能源”和微电网等。

3.战略性能源领域。核电燃料、建设、运行和延寿,高清洁、高能量密度特种油品,氢能与燃料电池,超导输电,天然气水合物,深海与非常规油气等。

4.能源基础材料领域。高温材料、电池材料、催化剂材料、新型电力电子器件等。

5.其他领域。适用于煤炭、炼化、焦化、电力等行业,技术先进、节能效果显著、经济可行的新技术、产品和设备。

三、结果运用

1.应用推广类。技术先进成熟适用,有需求、有市场,有成功的典型案例,可大范围推广应用。遴选一批纳入全省能源领域重点技术、产品和设备推广目录,进行重点推广推介,并积极向国家有关部门推荐。

2.示范试验类。有一定技术积累,可消化吸收再创新的技术、产品和设备,但工艺路线、经济性和市场可接受性有待实践检验。遴选一批纳入全省能源领域重点技术、产品和设备示范工程,择优给予支持,加快产业化步伐。

3.集中攻关类。为企业迫切需要解决的技术难题,特别是在新旧动能转换、绿色发展等方面具有重大需求。遴选一批纳入全省能源领域重点科技创新计划,择优给予支持,重点予以突破。

四、有关要求

申报主体应为独立法人单位,申报的技术、产品和装备应技术成熟、先进适用或能够反映能源领域需求;经济、生态和社会效益显著、应用范围广、推广潜力大。请各单位认真填写《山东省重点技术、产品和设备申请表》(附件1、2、3)及重点节能技术、产品和设备简介(附件5),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各市能源主管部门、省属单位、有关行业协会(学会)组织筛选后,填写《山东省重点技术、产品和设备汇总表》(附件4),统一报送省能源局。省能源局将组织专家对征集的重点技术、产品和设备进行集中评审。请各市能源主管部门、省属单位、有关行业协会(学会)于4月26日前将书面材料一式两份及电子版(需刻制光盘)报省能源局能源节约和科技装备处。

联系人:唐新征          

电  话:0531-68627713

邮  箱:zyjygg@163.com

附件:鲁能源科技[2019]22号文件附件.docx

 

山东省能源局

 

2019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