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集中供热市场化趋势明显 应健全城市供热配套设施

来源: 热力资讯  时间: 2018.08.07  打印本页  分享:
城市集中供热,就是一种以集中供热的锅炉房以及城市中的热电厂为依托,利用城市中的热力管道,向城市中用热的居民提供热能,来保证温暖和生活的基本需求。
城市集中供热,就是一种以集中供热的锅炉房以及城市中的热电厂为依托,利用城市中的热力管道,向城市中用热的居民提供热能,来保证温暖和生活的基本需求。集中供热能够改善环境,最大程度的节约了煤炭能源,同时也提高了电力供应,提升用热质量。但是,由于供热的对象牵涉太多,包括机关政府,企事业单位,以及普通的居民。所以,一直以来供热的权利都掌握在政府的手里,由单位进行承包。但是,随着我国经济发展的越来越快,市场化程度逐渐提升,集中供热已经无法满足人们日益增长的需求,导致集中供热问题越来越显著。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人们的生活水平越来越高,对于供热的质量和需求也随之增长。但是,传统的集中供热却已经跟不上时代发展的步伐,逐渐的显露出弊端和问题来,更无法满足当下社会人们的需求。

城市集中供热市场化的三大发展要求

1.1城市集中供热市场化运作的思想基础

逐渐的促进用热商品的市场化,供热的市场化,同时,要不断的完善和健全适应我国国情,以及市场经济发展规律的供热体制机制。不断的提高供热技术水平,创新供热技术,同时推动节能建筑的普及和发展,让城市的供热体系能够得到健康发展,以满足当下人们日益增长的社会需求,使得城市可持续发展。

1.2城市集中供热市场化的坚持原则

不管制定什么样的政策和制度,都必须使用坚持在国家政策的领导之下,同时也要坚持根据实际情况发展的原则,实现因地制宜的发展,同时进行分别决策。

1.3城市集中供热市场化运作的几大突破口

第一,要将用户的用热费缴纳地,从以往的房屋产权地改为向供热企业直接进行缴纳,以此来实现供热的市场化和商品化,用货币进行直接的交易。

第二,拓展采暖费用的缴费渠道。在结束福利供热的体系过后,收取采暖费用应该由单位,政府,以及企业,个人自行承担。同时,各单位,以及财政部门将以往供热采暖的费用,以补贴的方式发放给员工,甚至是退休的人员,而且,需要将采暖的补贴记载到企业中的运作成本。

第三,采暖补贴的发放标准要多角度考虑。需要纳入考虑范围的有供热的价格,职工的收入水平,职工的住房标准,以及地方的综合财政能力等等,至于发放的多少和标准也要结合实际情况来确定。

第四,政府调控供热价格。在进行价格调整的过程中要时刻坚守着“微利保本”的原则。随着供热商品的市场化,货币化,不可避免的会导致一些材料发生价格上的变化,所调整的价格要时刻的遵循市场价格发展的规律,防止出现价格滞后带来经济上的损害。

第五,转变热费计算的方式。要逐渐的摒弃按住房面积收取采暖费的方式,而是要实行按用热量的多少,来进行分户的收费。

第六,推行多种供热方式并行。

健全城市供热配套设施,创造良好市场化环境

2.1政企分开,转变职能

2.1.1将经营权和所有权分开。

要加大供热企业的改革和创新力度,不断的完善和健全原有的企业管理制度,真正的做到国有的资产政府进行授权,才能进行进行经营的情形。

2.1.2提高对供热企业的管理。

供热企业的管理要将重点转变到研究企业发展规划上来,以此来规范供热企业的市场化,维护城市中供热市场的秩序和平衡,同时要贯彻好国家中所有与供热相关的政策。

2.1.3规范城市内的供热市场。

政府要结合当地发展的实际情况,来制定符合人们需求的采暖标准,评估监督政策等等,来规范供热市场的技术发展。

2.2贯彻落实产业相关政策

2.2.1城市建设政策

对于城市集中供暖的政策,政府应该给予高度的重视,并将集中供暖融入到城市的建设以及规划中去。在城市的整体规划和发展下,制定出符合实际的城市集中供热的发展政策。

2.2.2投资政策

对于城市集中供热的方案,集资可以从多渠道进行。首先,对于用热的企业以及企业需要交纳热源以及管道网络建设的费用,企事业单位的资金是城市中实现集中供热市场化的主要资金来源。其次,国家可以进行一定数额的投资,来推动城市集中供热市场化的发展。其三,各地的政府在进行资金安排和发放的时候,要从城市维护建设,以及城市的配套设施费用中按照一定的比例進行资金的安排和发放,保证城市集中供热的发展。其四,制定一系列的优惠政策,来吸引社会上的投资以及外企投资,加入城市的集中供热中,同时,也需要一定的回报政策,来激励社会投资等外界投资的加入。

2.3形成良好的价格机制

2.3.1差别化价格措施

对于不同的用热户需要实施不同的价格收费,对于普通的居民用热,政府可以征收成本费用,坚持“微利保本”的原则,对于一些贫困家庭的用户,弱势群体的用户,可以酌量进行减免,实施优惠政策。而对于一些商业用途的企业和单位,则可以采取提高价格的方式,对于那些高消费的场所,则需要抬高价格。

2.3.2坚守微利保本原则

供热体系本就属于公益性的政策,集中供热是为了更好的保证居民的生活,所以,要时刻的坚守“微利保本”的原则,制定出一个随着成本起伏而变动的价格体系,以保证供热企业的经营不会出现亏损或者盈利过多的现象。微利,利润在5%-10%之间。

2.4税收政策角度帮助集中供热市场化

2.4.1减免税负

将增值税减低到6%,而供电的增值税降到13%,实行税前还贷的政策,以减轻供热体系的成本压力和负担。

2.4.2固定税率政策

由于“热”“电”的特殊性,在进行市场化的过程中需要作为一种特殊的产品,将税率固定为5%。

2.4.3实行零税率。

如此能够大幅度的降低供热的价格,真正的做到为人民服务,做到便民,为民,以此也能够更好的保护环境,节约资源,促进我国的可持续发展。

经济的不断发展,社会的不断进步,使得人们对于供热的需求也随之变化,城市的集中供热体系已经无法满足当下不断发展的社会,供热市场化运作已经成为了一种必然的趋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