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供暖:绿色供暖的未来目标 节能减排的现实要求

来源: 中国能源网  时间: 2018.08.13  打印本页  分享:
"煤改电 "包含两种形式,一是将普通煤锅炉更换为电锅炉;二是将原有供暖系统改换为空气能源热泵等采暖设施。稳步推进“煤改电”,不仅是绿色供暖的未来目标要求,也是节能减排的现实要求。
"煤改电"包含两种形式,一是将普通煤锅炉更换为电锅炉;二是将原有供暖系统改换为空气能源热泵等采暖设施。稳步推进“煤改电”,不仅是绿色供暖的未来目标要求,也是节能减排的现实要求。


一、电供暖的目标

根据十部委发布的《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规划(2017-2021)》要求,到2019年底,北方地区的清洁取暖率要达到50%,替代散烧煤7400万吨;到2021年底,北方地区的清洁取暖率要达到70%,替代散烧煤1.5亿吨。


其中,到2021年底,电供暖的覆盖面积将达到15亿平方米。以供暖形式而论,分散式电供暖将达到7亿平方米,电锅炉供暖将达到3亿平方米,热泵供暖将达到5亿平方米;以供暖地域而论,城镇电供暖将达到10亿平方米,农村将达到5亿平方米。

二、电供暖的形式

根据《规划》的要求,各地因结合区域的热负荷特性、环保生态要求、电力资源、电网支撑能力等因素,因地制宜发展电供暖。同时,统筹电力、热力供需,实现电力、热力系统的协调优化运行。此外,还要积极推进各种类型的电供暖方式。


以“2+26”城市为例,在热力管网覆盖不到的区域,应推广碳晶、石墨烯发热器件、电热膜、蓄热电暖器等分散式电供暖设备,科学发展集中电锅炉供暖,鼓励利用低谷电力,有效提升电能占终端能源的消费比重。同时,根据气温、水源、土壤等条件特性,结合电网架构能力,因地制宜推广使用空气源、水源、地源热泵供暖,发挥电能高品质优势,充分利用低温热源热量,提升电能取暖效率。

三、电供暖发展路线及适用条件

(一)分散式电供暖

适合非连续性供暖的学校、部队、办公楼等场所,也适用于集中供热管网、燃气管网无法覆盖的老旧城区、城乡结合部、农村或生态要求较高区域的居民住宅。

(二)电锅炉供暖

电锅炉供暖应配套蓄热设施,适合可再生能源消纳压力较大,弃风、弃光问题严重,电网调峰需求较大的地区,也可用于单体建筑或小型区域。

(三)空气源热泵

对冬季室外的最低气温有一定要求,适宜作为集中供热的补充,承担单体建筑或小型区域供热,也可用于分户取暖。


(四)水源热泵

适用于水量、水温、水质等条件适宜的区域。应优先利用城镇污水资源,发展污水源热泵,对于海水或者湖水资源丰富的地区,应根据水温情况适当发展。

(五)地源热泵

适宜于地质条件良好,冬季供暖与夏季制冷基本平衡,易于埋管的建筑或区域,可承担单体建筑或小型区域的供热和供冷。

四、电供暖发展的保障措施

(一)多渠道提供资金支持

根据《规划》的内容,中央财政鼓励各地方创新体制机制、完善政策措施,引导企业和社会加大资金投入,构建“企业为主、政府推动、居民可承受”的运营模式。同时,地方政府有关部门应结合本地实际,研究出台支持清洁取暖的政策措施,统筹使用相关政府资金,加大对清洁取暖工作的支持力度,并对重点城市倾斜。

(二)多方拓宽资金渠道

一是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在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的前提下,对符合信贷条件的清洁取暖项目给予信贷支持;


二是通过发展绿色金融、开展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等方式支持清洁供暖项目建设运营;

三是鼓励社会资本设立产业投资基金,投资清洁取暖项目和技术研发;

四是支持符合条件的清洁供暖企业首次公开发行(IPO)股票并上市,鼓励符合条件的上市企业依法依规进行再融资;

五是鼓励和支持符合条件的清洁供暖企业通过发行企业(公司)债券、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中小企业集合票据等多种债务融资工具,扩大直接融资的规模和比重。

六是研究支持煤改清洁能源供暖项目参与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项目。

(三)完善价格与市场化机制

创新优化取暖用电价格机制。对具备资源条件,适宜电供暖的地区,综合采取完善峰谷分时价格制度、优化居民用电阶梯价格政策、扩大市场化交易等支持政策,降低电供暖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