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组织申报2019年度省级建筑节能专项资金项目

来源: 陕西省住建厅  时间: 2018.08.17  打印本页  分享:
日前,陕西省发布于组织申报2019年度省级建筑节能专项资金项目的通知。
日前,陕西省发布于组织申报2019年度省级建筑节能专项资金项目的通知,明确2019年度省级建筑节能资金将重点支持绿色生态技术应用、建筑能效提升及技术集成创新三类项目,包括中深层地热能采暖技术试点示范、农村清洁能源取暖技术示范与工程建设等多个方向。

其中,关于农村清洁能源取暖项目申报,通知明确,申报范围为全省农村清洁取暖覆盖范围内新建农房及既有农房,申报主体为县住建(规划)局、县财政局或申报开展试点示范的主体单位(技术持有、产品生产企业)。

申报条件及要求如下:项目应采用太阳能、地热能、空气源热泵等高效清洁能源措施;项目承担单位制定实施方案,明确起止时间,预期实施目标,具体建设内容、采用技术手段和详细工程清单、实施地点、计划进度,投资规模等内容;项目要有较强的代表性,能有效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关于中深层地热能采暖项目申报,通知明确,申报范围为民用建筑利用中深层地热资源,采用高效换热技术进行供热的项目,申报主体为项目建设(业主)单位或合同能源管理公司。

申报条件及要求如下:项目所在地区应具备较好的中深层地温资源利用条件;申报项目的建筑面积不小于1万平方米;申报项目应在推广计划正式下达之日起两年内竣工并申请验收;2017年12月31日前竣工并已交付使用的项目不得申报;申报项目办理了立项、土地、规划等相关手续、符合国家和省级相关政策法规,项目有可靠的资金来源,开发企业有相应的开发资质。

以下为通知全文:

各设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规划局、建委)、财政局,杨凌示范区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财政局,西咸新区规划建设局、财务管理中心,韩城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财政局,神木、府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财政局:

为提升建筑工程防尘抑尘、清洁用能、低碳减排等水平,改善人居环境,发展绿色建筑和装配式建筑,改进提高既有建筑性能与能效,根据《陕西省铁腕治霾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年)》、《陕西省民用建筑节能条例》、《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实施意见》等政策法规,经研究,2019年度省级建筑节能资金重点支持三类项目。现就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2019年重点支持方向

(一)绿色生态技术应用,包括中深层地热能采暖技术、结构保温一体化建筑技术、基于BIM技术的建筑设计施工建造技术、绿色建筑项目,绿色生态城区建设试点示范;

(二)建筑能效提升,包括农村建筑节能改造技术、农村清洁能源取暖技术、低能耗建筑技术、预制装配式混凝土建筑技术、多层与高层钢结构建筑技术的试点示范与工程建设;

(三)技术集成创新,上述两个类别项目实施中,聚焦新技术新产品推广所面临的问题,同步开展工程应用研究的项目。

二、申报要求

(一)项目申报应符合《2019年度省级建筑节能引导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附件1)要求。

(二)项目应手续齐全,技术方案完善、指标明确,进度计划安排合理、符合要求,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1.试点示范类别项目,技术应用应具有示范作用、促进技术扩散,能够有效支撑工程管理制度标准建设以及勘察设计、施工、验收等能力提升等工作。

2.普及推广类项目,技术应用应达到一定的指标要求,能够加快相关技术的工程应用覆盖面、有效促进行业的技术进步与转型升级。

3.工程建设类项目,应符合年度工作计划安排,具有一定的工程规模,组织实施体系健全完善,分工安排具体、责任明确,节能减排指标明确、科学且可评估、可考核。

4.技术集成创新类项目,应项目载体明确、计划进度同步、科研团队架构健全且有相适宜的能力与基础。

(三)申请“先建后补、以奖代补”等方式的绿色建筑项目、省级建筑节能资金支持项目,应严格按照经审查的工程方案、申报方案进行施工并完成全部技术内容且竣工验收合格。

(四)项目申报程序。申报主体单位向所在辖区内市(县、区)住房城乡建设、财政主管部门提出项目申请,经所在辖区内住房城乡建设、财政主管部门审核后逐级上报。财政直管县项目申报要纳入所在市区统筹考虑。市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会同本级财政部门负责对上报项目进行汇总、初审、筛选,同时审核项目库中的项目,审核确定后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财政厅。

(五)项目采取纸质材料报送和网上申报并行的方式。

1.纸质申报材料分正文和附件两部分。正文为设区市建设、财政部门申报项目的正式文件,附件包括申报书、实施方案、相关附表及证明材料(具体见附件2),请在“陕西省建设网-“节能与科技栏目”-“省厅文件”中下载(http://www.shaanxijs.gov.cn)。申报材料要求一式2份,附件应按照A4纸张大小装订成册,同时提供电子版一份。

2.网上申报须登录陕西省财政专项资金项目库系统进行申报。网上申报内容须与纸质申报材料一致,未入库的项目不予支持。项目库外网访问地址:http://xmk.sf.gov.cn(各申报单位),项目库内网访问地址:http://xmk.sn.mof(各级财政),http://10.77.1.48(市县部门用户)。

(六)项目申报截止日期为2018年9月15日,逾期不予受理。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级住房城乡建设、财政主管部门要以高度的责任感,认真负责,精心组织,切实做好项目的组织申报工作。各级住房城乡建设、财政主管部门应及时掌握辖区内项目申报情况,给予必要的指导,力求把符合条件的项目组织申报上来。

(二)规范操作,确保真实。各市住房城乡建设、财政主管部门要按照本通知文件提出的要求,切实履行职责,坚持规范操作,初审重点审查申报单位是否有不良信用记录、项目是否符合申报指南要求、申报材料是否真实完整,是否弄虚作假。若申报项目存在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将取消其本年及今后两年的申报资格。

四、联系方式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白云中029-63915775

省财政厅经济建设处029-68936105

附件:
附件1:2019年度审计建筑节能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pdf

附件2 :项目申报书及实施方案编写提纲.doc


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陕西省财政厅

2018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