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川金凤区清洁取暖可获资金补贴

来源: 银川日报  作者: dxh  时间: 2018.10.24  打印本页  分享:
10月23日,记者获悉,金凤区正式出台《金凤区2018~2019年采暖季散煤污染治理及清洁能源替代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

10月23日,记者获悉,金凤区正式出台《金凤区2018~2019年采暖季散煤污染治理及清洁能源替代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金凤区将以点带面与连片推进相结合,出台资金补贴政策,针对集中连片居民住宅和社会单位冬季采暖和生活燃料,大力实施集中供暖并网、电代煤、气代煤改造工程;加强散煤运输储存销售配送联合监管执法,全面取缔散煤销售点,建立统一的清洁煤加工销售配送体系,全力推进2018年至2019年采暖季散煤污染治理及清洁能源替代工作,最大限度减少散烧燃煤造成的环境污染,提高清洁能源利用比例,打好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

划定散煤治理区域图

记者获悉,截至目前,金凤区绕城高速以内餐饮企业,全部改用清洁能源,绕城高速以外建立了清洁煤配送销售网络,绕城高速以内1548户正在开展煤改电、煤改气替代工作。

《工作方案》明确,金凤区将对五里台小康村80户、盈南村集资楼91户和盈南村2、4队的450户进行散煤污染治理,采用电或气(甲醇)等方式替代散烧燃煤。

针对9处连片居民区,金凤区将对高桥塞上农民新居102户、银凤简易楼57户、老三所旧城区41户、阅海苑东区334户、阅海苑西区197户、西湖农场平房区30户、中强巷社区住户32户、砖渠村塞上农民新居24户、锦绣苑社区住户89户进行散煤污染治理,采用电或气(甲醇)等方式替代散烧燃煤。

完成散煤替代可获资金补贴

《工作方案》明确,凡是居民采暖、居民针对非居民区,金凤区将对北京中路街道、上海西路街道、长城中路街道、黄河东路街道、满城北街街道、良田镇和丰登镇的办公场所、沿街商户、小企业进行散煤污染治理,通过一户一议,精准施策,采用并入集中供热管网、电(加太阳能)、气(甲醇)、清洁煤等多种方式替代传统高污燃料。

针对绕城高速以外的农村居民区,在丰登镇和良田镇建设清洁煤配售点,采用清洁煤替代传统高污燃料,保证洁净型煤供应网络覆盖乡村,满足村民冬季用煤需求。

针对城市建成区内29座的公共卫生间,金凤区将采用电(空气源热泵)方式替代散烧燃煤。

炊事完成散煤治理,金凤区将予以资金补贴,将执行银川市2018年散煤治理支持政策、金凤区散煤治理支持政策,同时金凤区支持政策及标准执行期暂定为一年。

《工作方案》明确,绕城高速以外农户购买清洁煤,补贴300元/吨。据实按月兑付补贴,补贴资金由镇政府直接支付给配送销售企业。每个采暖季每户补贴不超过600元。

绕城高速以内实施“煤改电”、“煤改气或煤改甲醇、液化气”的用户,政府补贴每户改造面积以建筑面积100平方米为限,超出限额面积产生的改造费用由房主承担。每个片区只能选择一种改造方式。

绕城高速以内完成“煤改电”“煤改气或煤改甲醇、液化气”的用户,如改造实际费用超出银川市政策补贴额度的,超出部分金凤区再给予补贴,分三段按照递减的比例阶梯累加据实计算。金凤区政府补贴每户金额以10000元为限,再超出的改造费用由房主承担。以实施“煤改电”为例,如实际改造费用为18000元,按银川市政策补贴8000元后,超出10000元,金凤区补贴总额为6550元,两级政府共补贴14550元,用户承担3450元。

绕城高速以内原使用散煤用户自行实施“煤改电”、“煤改气或煤改甲醇、液化气”等清洁能源替代的,改造前经所在街道办事处审核同意,完成后经街道验收合格,可享受同等补贴政策。

绕城高速以内未实施“煤改电”“煤改气或煤改甲醇、液化气”改造的原使用散煤用户,采暖季期间取暖、炊事未使用散煤或其他高污染燃料的,采暖季结束后由用户申报所在街道办事处,经核实验收,每户给予奖励资金1000元。

网格化监管全程参与散煤治理

针对燃煤散烧流动性、反复性、复杂性、长期性等特点,金凤区建立多部门联合监管执法散煤管控长效机制,预防和查处散煤燃烧污染环境问题。同时强化散煤使用的全过程监管,镇、街道办事处为散煤污染整治工作责任主体,镇长、街道主任是第一责任人,建立镇、街道办事处、社区散煤网格化监管体系。

市场监督管理分局组织环保、综合执法、公安交警、运管等部门组成联合执法队伍,实现联合执法常态化,通过采取明查暗访、专项打击、突击检查等措施,依法对生产、储存、经营、运输、使用散煤及煤制品的单位严惩重罚。

同时,金凤区将对按期或提前完成目标任务的予以表扬,对重视不够、弄虚作假,以及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得力,未按期完成目标任务的,严格实施问责。